“原来……真的没有人找我啊。”
我把信封扔在满是灰尘的桌子上。
这里不是家。这里只是一栋空房子。
那那个满是触手、却始终有汐月在等我回去的地下巢穴……又算什么呢?
……
我平静地、又像是在逃跑地离开了那个冰冷的家。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
周围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个格格不入的幽灵。
就在路过那个我和汐月以前常去的便利店门口时,一阵熟悉的笑声突然钻进了我的耳朵。
“哈哈,真的假的?下周的比赛你有把握吗?”
我的脚步猛地顿住了。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紧,疼得我无法呼吸。
我僵硬地转过头。
在马路对面,阳光灿烂的人行道上。
那个穿着橙色运动外套、背着篮球包、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男生。
是健人。
他看起来气色很好,完全没有了在那地狱里的颓废和绝望。
他正和两个我不认识的男生勾肩搭背,一边喝着饮料一边大声说笑,脸上洋溢着属于这个年纪的、毫无阴霾的青春活力。
“啊……”
我下意识地张了张嘴,想要喊他的名字。脚也不受控制地想要迈出去。
但是,就在下一秒。
他的视线无意间扫过了马路这边。
那双眼睛……那双曾经只要看到我就会充满爱意和羞涩的眼睛,此刻正平平淡淡地看着我。
就像是在看一个路边的广告牌,或者是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没有惊讶,没有喜悦,甚至……没有停留。
他的视线仅仅在我身上停留了不到0。1秒,就毫无波澜地移开了,继续和身边的朋友说笑。
“哎?健人,你看那个女生,是不是有点眼熟?”他旁边的朋友似乎指了指我。
健人再次看了我一眼,然后挠了挠头,露出了一个困惑的表情。
“嗯?不认识啊。可能只是哪个别班的同学吧?走了走了,快点,占场子去!”
说完,他转过身,迈着轻快的步伐,头也不回地走进了阳光里。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抛弃了。
我就站在阴影里,看着那个曾经只是和我短短交往过,就愿意为了而和他的朋友打架,愿意在敌人的巢穴中付出生命来拯救我的男孩,像个陌生人一样从我的生命里路过。
汐月没有撒谎。
他真的……忘了。
忘得干干净净。
“唔……”
我死死地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身体在剧烈地颤抖,双腿间那种被异物填充的耻辱感在这一刻变得无比鲜明。
我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他是沐浴在阳光下的普通高中生。
而我,只是一个子宫里灌满了怪物的种、只能在夜晚的巢穴里张开腿乞求主人宠爱的……肉便器。
这种彻底的断绝,这种名为“遗忘”的温柔刀,比任何酷刑都要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