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事略
查旧日记第二册,在戊戌(一八九八)十二月十三日下有一项记事云:
至试前,购《思痛记》二卷,江宁李圭小池撰,洋一角。
小池于咸丰庚申被掳,在长毛中凡三十二月,此书即记其事,根据耳闻目睹,甚可凭信,读之令人惊骇,此世间难得的鲜血之书也。我读了这书大约印象甚深,至民国十九年八月拿出来看,在卷头题字数行云:
中国民族似有嗜杀性,近三百年张李洪杨以至义和拳诸事即其明征,书册所记录百不及一二,至今读之犹令人悚然。今日重翻此记,益深此感。呜呼,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乎。
李小池后来做了外交官,到过西洋,著有游记等书,我未得见。孙彦清《寄龛丙志》卷四云:
近阅李小池圭《游览随笔》,载强水棉花,云以强水炼成,有干湿两种,干者得火即发,湿者置火中可以二刻不燃,以电线发之,方三寸,厚寸许,重不过二两者,百步外能震巨石成齑粉。
所记盖是棉花、火药欤。又所著有《鸦片事略》,近日在北平市上获得一部,其价却比《思痛记》要高了三十倍了。书凡两卷,光绪二十一年(一八九五)刻,后于《思痛记》十五年,版式却是一样,很觉得可喜。卷首说明著书的宗旨云:
鸦片为中国漏卮,为百姓鸩毒,固尽人知之,而其于郡县流行之本末,禁令弛张之互用,与夫英人以售鸦片而兴戎乞抚,又以恶鸦片而设会劝禁,三百年来之事,则未必尽人知之。用就见闻所及,或采自他书,或录诸邮报,荟萃成此,附以外国往来文牍,曰“鸦片事略”。
由此可知这是鸦片文献的重要资料,北平图书馆之有翻印本也可以作证,我所留意的却不全在此,只是想看看中国人对于鸦片的态度,其次是稍找民俗的资料而已。这种材料在道光十八年湖广总督林则徐奏中找得一点,乃是关于烟具的:
查吸烟之竹杆谓之枪,其枪头装烟点火之具,又须细泥烧成,名曰烟斗。凡新枪新斗皆不适口,且难过瘾,必其素所习用之具,有烟油积乎其中者,愈久而愈宝之。此外零星器具不一而足,然尚可以他具代之,唯枪斗均难替代,而斗比枪尤不可离。
又云:
如烟枪固多用竹,亦间有削木为之,大抵皆烟袋铺所制,其枪头则裹以金银铜锡,枪口亦饰以金玉角牙,又闻闽粤间又有一种甘蔗枪,漆而饰之,尤为若辈所重。其烟斗自广东制者以洋磁为上,在内地制者以宜兴为宝。恐其屡烧易裂也,则亦包以金银,而发蓝点翠,各极其工。恐其屡吸易塞也,则又通以铁条,而矛戟锥刀,不一其状。
在奏折中本来不易详叙,却也已写得不少,很是难得,所云甘蔗枪在小时候曾经看见过,烟斗与烟签子也有种种花样,这倒都是中国的自己创造。《鸦片事略》卷上记罂粟花云:
产土耳基波斯多白花白子,产印度者两种,一亦白花白子,一红花黑子,平原所植俱白花,出喜马拉山俱红花。法国人以其子榨油,香美,颇好之,英人亦用其浆为药材。印人则取干块为饼,嚼食款客,南洋诸岛有生食者,俾路芝以西各部酋皆酷嗜之,亦生食也。明末苏门答腊人变生食为吸食,其法先取浆蒸熟,滤去渣滓复煮,和烟草末为丸,置竹管就火吸食。
又云:
康熙二十三年海禁弛,南洋鸦片列入药材,每斤征税银三分。其时沿海居民得南洋吸食法而益精思之,煮土成膏,镶竹为管,就灯吸食其烟。不数年流行各省,甚至开馆卖烟。
我曾听说鸦片烟的那种吸食法是中国所发明,现在已得到文献的证明了,烟具的美术工艺虽然是在附属的地位,但是其成绩却亦大有可观也。
中国人对于鸦片烟的态度是怎样呢?人民似乎是非吃不可,官厅则时而不许吃时而许吃,即所谓禁令张弛之互用也。雍正中的办法是:
兴贩鸦片烟者,照收买违禁货物例,枷号一月,发近边充军。私开鸦片烟馆引诱良家子弟者,照邪教惑众律,拟绞监候。
吸食者没有关系。嘉庆中改正如下:
开馆者议绞,贩卖者充军,吸食者杖徙。
道光中议严禁,十九年五月定有章程三十九条,中云:
开设烟馆首犯拟绞立决。
一吸烟人犯均予限一年六个月,限满不知悛改,无论官民概拟绞监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