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抓住鞍镫,巴赞。”阿拉密斯说。
阿拉密斯使出他平常那种娴雅敏捷的姿势,扑到了鞍子上。不过那匹名贵的牲口撇着头打了几个圆圈,又竖直身子像人一样立起了好几次,它的骑士感到了难以忍受的疼痛,以至于脸色发白,坐在鞍子上摇晃起来。达达尼昂是事先预料到这种意外的,一直睁着眼睛盯住他,这时候赶紧向他奔过去,伸出两只手臂扶着他,把他送到他的屋子里。
“好了,亲爱的阿拉密斯,好好调养自己吧,”他说,“我一个人去找阿多斯。”
“您是一个铜筋铁骨的人。”阿拉密斯对他说。
“不是,我运气好,没有别的。不过,您在等着我回来的时候,怎样消磨日子呢?不再给手指头和降福礼做注解了吧,是不是?”
阿拉密斯微笑了。“我可以写诗。”他说。
“对呀,写些像石勿莱丝夫人侍女的那封信一样芬芳的诗吧。讲些写诗的方法给巴赞听,那一定会使他得到安慰的。至于马呢,每天稍微骑一下就行了,那可以使您恢复习惯。”
“噢!这一层请您放心,”阿拉密斯说,“您回来的时候,一定看得见我已准备妥当,正等着跟着您走呢。”
他俩互相道别,达达尼昂又把阿拉密斯的事向巴赞和老板娘叮嘱了一番。十分钟以后,他驱马快步地向着亚眠奔去。他怎样去找阿多斯?或者不如说,他找得着他吗?
他以前任凭阿多斯去对付的那种处境原是十分危险的,他很可能早已送掉了性命。这个想法教他皱着眉头叹了好几口气,又教他自言自语地说了几句发誓报仇的话。在他所有的朋友中间,阿多斯的年龄最大,他的趣味和同情心在外表上和达达尼昂最不接近,然而他对于这个世家子弟有一种明显的敬重。
因为阿多斯的优点实在不少:他的神气高贵而且超群出众。那种可称为伟大的聪明,不时从他本人自愿静居的隐僻处所向外面放出光彩。那种永不改变的平易近人的气概,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容易结交的人。那种快乐劲儿固然显得勉强,不过却很强烈。那种勇敢行径假若不是最罕见的冷静思考的结果,也不妨称它是出自盲目服从。
这类的优点对达达尼昂引起的情感是超过尊敬和友谊的,它们使他赞叹。
特雷维尔先生的确是倜傥高贵的宫廷人物,不过如果拿他和阿多斯做一个比较,那么阿多斯在高兴的日子里是能够超过对方的。阿多斯身材中等,但就整个身材而论,长短非常合适。就身材的各部分而论,相互间的比例也非常均匀。好几次和波尔多斯角力的时候,他战胜了这个体力在火枪队里早已有口皆碑的巨人。
就他的头部说,眼光是逼人的,鼻梁很直,下颊的轮廓像布鲁图,这就使头部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伟大而优雅的特征;他那双手从来不加修饰,却教那个极力用杏仁膏和香油来保养双手的阿拉密斯灰心;他的嗓子又嘹亮又调和。
此外,在这个一贯韬晦而谦逊的阿多斯身上,还有这样难以形容的优点。那就是他那种属于最有光彩的社会阶层的待人接物的学问,他那种从细小行动中自然流露出的良家子弟的习惯。
若是谈到安排一场宴会,阿多斯比任何一个交际家都应付得周到。他使得每一个参加宴会的宾客都坐得到应坐的席次,按着宾客本人的或者祖先的社会地位次序去排定他们的座位。若是谈到勋徽的学识,阿多斯认识整个法国的贵族家庭,他们的世系和他们的姻亲,他们的勋徽和勋徽的来源。宫廷里的种种礼仪,没有什么细节是他不知道的。他知道什么是大领主们的权利。
他完全熟悉如何用猎犬和鹞子打猎。某一天,他谈到这种了不起的本领,竟使得路易十三大为吃惊,在这件事上,这位国王是被人当作老师看待的。
正像那个时代里所有的大爵爷一样,他对于骑马和使用各种兵器的本领也很精通。而且,他从前受教育的时候也一点儿不马虎。经院派的学识,原是那个时代的世家子弟很少有人研究的东西,而阿多斯在这方面也学得很认真。他常常对着阿拉密斯夸夸其谈的,以及波尔多斯不懂装懂的拉丁文微笑,并且竟有两三次,在阿拉密斯不遵守拉丁文初步语法说话出错的时候,他替他纠正了名词的格和动词的时态,使得他的朋友大为惊讶。
此外,他的端方的品行也是无可指摘的。尽管在那个世纪,军人们很容易用不严肃的态度去对待宗教和良心,情夫们很容易轻视现代人严格的审慎态度,穷苦的人很容易不坚守“摩西十诫”的第七条[1]。
所以,阿多斯是个了不得的非常人物。
然而,我们却看见这种很出众的本性,这种很健美的人物,这种很高尚的本质,在无形之中渐渐倾向于物质生活,如同老年人在精神和肉体两方面都倾向于愚钝一样。阿多斯在不得意的日子里——并且这种日子是常常有的——每每熄灭自己的光辉,他的辉煌的一面如同埋没在深沉的夜色当中了。
这样一来,这个半神人物消逝了,剩下的仅仅是一个平常人。耷拉着脑袋,双眼无神,说起话来迟钝吃力,动辄用很长很长的时间呆望着他的酒瓶、酒杯,或者格里莫。这个跟班已经惯于根据一些信号去服从主人,能够从主人没有表情的眼神中,辨认他最小最小的指望,使得他立刻得到满足。
如果四个朋友在这样的时候齐集一堂,即使是指望阿多斯使出劲儿说一个字来加入谈话,也是很难办到的。可是喝起酒来却相反了,阿多斯的酒量抵得了四个人,而且他在这时候除了比较明显地皱着眉头,以及比较深沉地发愁以外,没有其他的表情。
我们深知达达尼昂是个喜欢追根问底、生性敏锐的人,然而他尽管在这件事上很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却还是无法指出这种意气消沉的任何缘由,也没有发现其中有什么遭遇。因为阿多斯从来没有接到过任何书信,也没有做过任何瞒着三个朋友做的事情。
人们不能说,这是酒使得他发愁,因为正相反,他喝酒不过是为了消愁,而这种药方正如我们说过的一样,反而使得他更加闷闷不乐。
人们也不能把这种过度忧郁的气质归咎于赌博,因为阿多斯在这件事上的表情恰巧和波尔多斯相反。波尔多斯赌赢了就唱歌,输了就骂。而阿多斯赢了的时候,也像输了的时候一样,始终是冷静的。
某天晚上,有人在火枪手的俱乐部里,看见他赢过一千个皮斯托尔,随即不仅全数输光,而且连出席盛大宴会的礼服上的绣金腰带,也都输掉了。最后,他不仅全数再赢回来,而且还多赢了一百个路易。但在这样的起伏变化间,他那两根清秀的黑眉毛,却一点儿也没有动弹过。他那双色泽动人的手,也没有失去过光彩。那天晚上,他的话是愉快而宁静的,自始至终都是这样。
我们的邻邦英国人每每因为天气的影响,脸色变得抑郁,而阿多斯却不是这样。因为他这种愁容通常在每年天气将近晴朗的时候,就变得比较强烈。六月和七月,都是阿多斯认为可怕的时期。
现在呢,他没有伤心的事情,在旁人对他谈到未来的时候他就耸着肩头。所以正像达达尼昂曾经听见有人泛泛地对他说过的一样,阿多斯心上的秘密是属于过去的。
阿多斯在沉醉未醒时,无论怎样巧妙地对他提出问题,都不能够使他的嘴巴或者眼光透露出什么来。这种充满他全身的神秘色彩,使他更加引起旁人的兴趣。
“是呀!”达达尼昂向自己说,“可怜的阿多斯这时候也许死了,而且正是由于我的过错死的,因为把他牵扯到这件事情中来的是我。他并不知道事情的根源,将来也不会知道事情的结果,更不能从中得到什么利益。”
“先生,还没有提到,”布朗舍回答,“我们的性命差不多是他救出来的。您可记得他曾经叫喊过:‘赶紧走开,达达尼昂!我上当了。’而且在放过两响手枪以后,他的剑闹出来的响声多么可怕!那真可以说抵得上二十个人,或者不如说抵得上二十个怒气冲天的魔鬼!”
这些话使达达尼昂更加渴望早些见到阿多斯,他用马刺夹紧了他的马,这牲口本来是不需要受到这种刺激的,它纵起双蹄带着它的骑士向前直奔。
上午十一点左右,他们望见亚眠了。
十一点半,他们到了那该死的客店的门口。
对于那个阴险的客店老板,达达尼昂早就不断计划着一种使人快意的复仇办法,但那仅仅是一种指望。现在,他走到客店里的时候,把帽子压在眉毛上边,左手抓住剑柄,右手把马鞭甩得呼呼直响。
老板迎上去给他敬礼,他向老板说:“您可认识我?”
老板看了达达尼昂的煊赫装备还在发怔,回答道:“大人,我以前没有得到过这种好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