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倍数+1)=小数,小数×倍数=大数。”
例三:大小两数的差是六,大数是小数的三倍,求两数。
马先生将题目写出以后,一声不响地随即将图画出,问:
“大数是多少?”
“9。”大家齐声回答。
“小数呢?”
“3。”也是众人一齐回答。
“在图上,OA是什么?”
“两数的差。”周学敏。
“OF和AF呢?”
“OF是大数,AF是小数。”我抢着说。
“OA中有几个小数?”
“3减1个。”王有道表示不甘退让地争了回答。
“周学敏,这题的算法怎样?”
“6÷(3-1)=6÷2=3——小数,3×3=9——大数。”
“李大成,计算这类题的公式呢?”马先生表示默许以后说。
“差÷(倍数-1)=小数,小数×倍数=大数。”
例四:周敏和李成分三十二个铜板,周敏得的比李成得的三倍少八个,各得几个?
马先生在黑板上写完这题目,板起脸望着我们,大家不禁哄堂大笑。但不久就静默下来,望着他。
马先生:“这回,老文章有点难抄袭了,是不是?第一个条件两人分三十二个铜板,这是‘和一定的关系’,这条线自然容易画。第二个条件却是含有倍数和差,困难就在这里。王有道,表示这第二个条件的线怎样画法?”
王有道受窘了,只紧紧地闭了双眼思索,右手的食指不住地在桌上画来画去。
马先生说:“西洋镜凿穿了,原是不值钱的。只要想想昨天讲过的三个例子的画线法,根源上毫无分别。现在无妨先来解决这样一个问题,‘甲数比乙数的二倍多三’,怎样用线表示出来?
“在昨天我们讲末三个例子的时候,每图都是先找出A,B两点来,再联结它们成一条直线,现在仍旧可以依样画葫芦。
“用横线表示乙数,纵线表示甲数。
“甲比乙的二倍多三,若乙是零,甲就是3,因而得A点。若乙是1,甲就是5,因而得B点。
“现在从AB上的任意一点,比如C,横看去得11,纵看来,得4,不是正合条件吗?
“若将表示小数的横线移到3x,对于3x和3y说,AB不是正好表示两数定倍数的关系吗?
“明白了吗?”马先生很庄重地问。大家只以默示已经明白作回答。接着,马先生又问:
“那么,表示‘周敏得的比李成得的三倍少八个’,这条线怎样画法?周学敏来画画看。”大家又笑一阵。周学敏在黑板上画成下图:
“由这图上看起来,李成一个钱不得的时候,周敏得多少?”马先生。
“8个。”周学敏。
“李成得1个呢?”
“11个。”有一个同学回答。
“那岂不是文不对题吗?”这一来大家又呆住了。毕竟王有道的算学好,他说:“题目上是‘比三倍少八’,不能这样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