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三态之三——求全
“这是知道了某数的部分,而要求它的整个,和前一种正相反。所以它的画法,不用说,只是将前一种的方法反其道而行了。”马先生说。
“这样的办法,对是对的,不过不很便捷。”马先生批评道。
依照求偏的样儿,把“倍数”的意义,看得广泛一点;这类题的计算法,正和知道某数的倍数,求某数一般无二,都应当用除法。例如,某数的5倍是105,则:
某数=105÷5=21。
本题和前一题,可以说全然相同,由它更可看出“知偏求全”同着知道倍数求原数一样。
“本题的要点是什么?”马先生问。
“先看某数的同着它的的和,是它的几分之几。”王有道回答。
连DE,作AF平行于DE,F指明某数是18。
计算法是:
计算法是这样:
至于计算法,更不用说,只有一个了。
计算法是这样:
“不错!第二步呢?”
“对!OC就和OD所表示的16元相当了。你们各人自己把图作完吧!”马先生吩咐。
自然,这又是老法子:连CD,作BE,AF和它平行。OF所表示的30元就是原来的存款。由这图上还可看出,第一次所取的是10元,第二次是4元。看了图很明白地,计算法是:
“这个题,对于画图,不很顺畅,你们能把它的顺序更改一下吗?”马先生问。
“题上说,最后剩的是半桶,可见得漏去和汲出的也是半桶,先就这半桶来画图好了。”王有道回答。
“这办法很不错,精神上虽已把题目改变,实质上却是一样。”马先生说,“那么,作法呢?”
算法是:
这个题,不过有点小弯子在里面,一经马先生这样提示:“少剪去3尺,怎样?”我便明白作法了。
经过这番作法,算法也就很明白了:
从讲分数的应用问题起,直到前一个例题,我都不很感到困难,这个题,我却有点对付不下了。马先生似乎已晓得,我们有大半人拿着它没有下手处,他说:
“你们先不要对着题去闷想,还是动手的好。”但是怎样动手呢?题目所说的,都不曾得出一些关联来。
“不,我问的是图上的线段。”马先生说。
“OB。”周学敏不回答,我就说。
“存入200元后,存的有多少?”
“OC。”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