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11
26
4177
92
2
17
32
47
6298
8
23
38
53
68
8314
29
44
59
74
89
104
这个表的构造是这样的:
(1)R3的一行的0、1、2表示三个三个地数的余数。
(2)R7的一行的0、1、2、3、4、5、6表示七个七个地数的余数。
(3)R5的一排的0、1、2、3、4表示五个五个地数的余数。
(4)中间的数便是105个相当的答数。
所以如说三数剩二,五数剩三,七数剩二,答数就是第三大横排的第六竖列的第三数,二十三。如说三数剩一,五数剩二,七数剩四,答数便是第二大横排的第五竖列的第五数,六十七。
表中各数的排列,仔细观察,也很有趣:
(1)就三大横排说,同竖列同小排的数次第加70——超过105则减去它——正是泛母三的用数。
(2)就每一小横排说,次第加21——超过105则减去它——正是泛母五的用数。
(3)就每大横排中的各竖列说,次第加15——超过105则减去它——正是泛母七的用数。
这个理由自然是略一思索就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