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人”的判断,张舜徽持有这样的观点:杰出的人物学问方面很宽,不限于专经研究或一才一艺之长,凡列在《儒林传》或《文苑传》中的人物,差不多是二三流的角色。至于头等第一流的大学者或大文豪,多为通学,他们在正史中另有专传,这是历代史列传的一个通例。苏轼即属于以为“书”属于正经学问之余事,却把余事做到了“宋四家”之首的例子。从“有限之偶涉”到蔚为大观的专精性学科,因此将“有书之才情的读书人”到被列为书家的序列,属于自降归属的情况,启功先生不以“书法家”为立身之道应有多视野思考的缘由。
“从东方美学上看,中国诗词歌赋、哲学、历史学、书法、国画、古琴等所谓的学科都是一种‘整体观’,它们虽然在具体治学方法、研究样式上有各自的特点和方法,但往往有同一思想的追求。”[26]关于“通学”的定位,祁小春认为书法很难不与其他学科发生关系。因此书法理论研究,才有书法与文学、书法与绘画、书法与音乐、书法与建筑、书法与政治制度、书法与经济、书法与学校教育、书法与印刷文化、书法的收藏与鉴定、书法与社交、书法与设计、书法与文具,书法与裱装等围绕书写与书法的研究范围。
学问不通达常常瘀滞,学问过于达则易泛化。余英时在谈到辩证看待“专与通”的问题时表示:“真正求通,是在专中求通,通中求专,两者分不开。没有具体研究,通什么呢?一到具体研究就进入专的领域。这专不是就事论事,要看看前面,看看后面,看看左右,把有关的都联系起来,那就是专中有通,通中有专,不能空谈专与通。”现当代书法展览展事,常常营造跨学科视觉效果,称之为创新思维模式。那么研究与发展书法,就需要具备由专到通的、适可而止的、有效防止以文化为挡箭牌的无界格滥情。
3。认识西方艺术史研究方法论对中国书法研究效用的有限性
书法与书写,完整地参与甚至主导着整个华夏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与传承。书法图形所暗含的文化密码,也一直承载着中国传统审美的理想诉求。将书法归类为美术,本身存在为匹配西方学科设置的而找定位的参照行为。
民国引入西方研究史论的归纳方法,并延续下来一个为书法修史的传统,如今,为一门学问做通史现象从流行变得成熟,典型的有孙洵《民国书法史》、孙以悌《书法小史》,以及现在的《中国书法史》《历代书法论文选》《中国书法理论史》《中国书法批评史》……祁小春在《文献考据、东方视野与文化拓展——书法史的多元认知》一文中指出运用西方艺术理论研究书法的途径是有限的:“西方学科优秀的归纳方法是研究书法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但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高级方法,连有效方法都不见得是,甚至不必要掌握这类方法,而轻视和否定中国古典文献考证过程中的传统功力。”他说:“一旦涉及书法家身份、作品真伪、相关史料的辨析等问题,便需要具备史家精神,进行朴素、脚踏实地的考据工作。传统的方法要重视,书法史研究真正的立身之本还是传统的文献考证。”
由上,综合当下书法的学科点,其课程设置及培养目标,多半兼顾到民国时期的讨论成果。总体是对书法历史学问和艺术创造能力的全面回应,而具体到某个学科点又有先后、有借鉴、有侧重,本质上殊途同归。所以,当下学科建设中书法归属有如此多样的现状就相对容易理解。多样化利于人才培养的丰富性,有统一化不具备的优点,当然其中也有人才能力可能偏颇的弱点。
不可否认的是,学科制是进步的,时代是发展的。每个时代的意识文化体系都有它发展的优势,也有进一步优化的可能。即使是汉代、唐代依然如此。余英时指出:“没有任何一种万灵药可以通治所有的病症,只能对症下药。”小文若能有隐存的启示性,幸甚至哉。鄙陋之处,贻笑大方。
[1]刘咸炘:《推十书》。
[2]甘中流:《中国书法批评史》。
[3]梁启超:《书法指导》。
[4]《中国书法批评史》。
[5]张之屏:《书法真诠》。
[6]张之屏:《书法真诠》。
[7]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
[8]邓以蛰:《书法之欣赏》。
[9]邓以蛰:《艺术家的难关》。
[10](唐)张怀瓘:《评书药石论》。
[11]四库全书《卷四十·学校考一》。
[12](汉)蔡邕:《上封事陈政要七事》。
[13](唐)张怀瓘:《评书药石论》。
[14](宋)黄庭坚:《书嵇叔夜诗与侄榎》。
[15]《说文解字·序》。
[16]《新唐书·选举制下》。
[17]《猗觉寮杂记》卷上。
[18]《四友斋从说》。
[19]甘中流:《中国书法批评史》。
[20](清)刘熙载:《书概》。
[21](唐)张怀瓘:《评书药石论》。
[22](唐)孙过庭:《书谱》。
[23](唐)张怀瓘:《评书药石论》。
[24]林语堂:《中国人的生活智慧》中《生活的乐趣七·艺术家生活》。
[25]张舜徽:《四库提要叙讲疏》。
[26]杨简菇:《文献考据、东方视野与文化拓展:书法史的多元认知——专访祁小春》,《美术观察》2021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