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的表达
果敢表达的第三个要点是“我”的表达!
前面提到,由于文化与宗教的影响,特别是儒家“温良恭俭让”和佛教“隐忍退让”等的主张,东亚地区的大多数人会在人际互动中表现出无意识的退让型行为,这种行为一是导致个人合理的权益与诉求被压制,二是导致个人合理的权益与诉求在未能公开获取的情况下进而被迫转移到私下获取或干脆不获取,即回避的状态(既未能让自己得到,也令他人无法获得)。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排队有人加塞的情况,如果我发声制止,很有可能既得不到他人的声援与支持,还会面临冲突或损失,那么我干脆就不发声(采取回避的策略),这样自己的利益也得不到,别人(排在加塞者后边的其他人)的利益也得不到;如果我拒绝了客户的过分要求,万一得罪客户而导致订单取消,那么这个“锅”(责任)就有可能由我个人来背负,我与其“背锅”,不如先应承下来客户的无理要求,万一有损失也是由部门或公司来背负,而且客户要求得到了满足,至少订单不会被取消……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如果要做到果敢表达,那么就必须对“我”进行重新认知!
“我”是一个个体,一个有着独立人格的个体,既有权利,也有义务,更有责任。
权利指的是个体在事件中应当获得的合理利益;义务是与权利相对应的、个人应承担的职责;责任是我们在扮演某种身份与角色时应尽的义务,以及对当没有尽到或没有完全尽到义务时产生不利后果带来的惩罚性结果的担当。
比如说,在排队购买火车票的场景中,我的权利是按照公平的顺序购买火车票(我的利益),当有人加塞时,就损害了我公平获得利益的权利;我的义务是维护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我的责任是采取行动制止加塞行为,如果没有制止成功(如对方有特殊情况或对方是非理性人),我愿意承担我所采取的相应行为的结果(不能按照公平的顺序购买火车票)。
再如,客户提出非分要求,我的权利是维护公司与作为员工的我的利益(公司利益包含员工利益);我的义务是维护公司、部门的利益(其中也包含了我的利益)不受到损害;我的责任是采取行动,想方设法使客户收回不合理要求,如果没有影响成功,我愿意承担我所采取的相应行为的结果(如订单取消而导致的业绩受损)。
当然,在上述场景中,除了个体应当采取行动应对事件外,环境(如社会或组织的奖惩机制)与决策人(如车站的工作人员或公司的领导等)也应当创造一个有利于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条件。因本书内容属行为心理学范畴,侧重于个人的行为改进,因而对外部环境因素暂不做深入探讨。
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当然也有一些人因各种原因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也应该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义务,但一旦谈到责任,很多人就退缩了。除了环境因素,导致这个问题的个体心理因素是人的趋利避害的本能。
人们都希望获得利益、好处,但鲜有人会愿意付出代价。惩罚性的结果就是一种代价。
我们都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世上没有白拿的好处”,但不得不说,人性的弱点令相当多的人不愿意为获得合理的利益付出代价、承担责任、接受惩罚性的结果。这里我们要看到,承担责任的结果其实有两种:一种是事件干预成功(如加塞者退出队伍,或成功让客户收回不合理要求等),那么我们将获得合理的利益,并收获成功后的心理舒适感与自信度;另一种是事件干预失败(如加塞者没有退出队伍,或客户坚持非分要求),那么我将获得惩罚性结果(不能公平地购买火车票,或失去订单、影响业绩)。这两种结果的可能性理论上是各占50%的。但是,以笔者多年的果敢表达的亲身经验和心得体会来看,只要我们能做到果敢表达,避免强势型行为和退让型行为,我们是完全可以将成功的概率提升到80%以上的!
何况,即使我们的结果失败,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谁又能保证自己永远获得成功呢?即使失败了,天也不会塌下来。不要忘了,如果我们选择了退让型行为或回避,那么我们失败的概率将达到100%,付出的代价将会更大!
因此,当需要承担责任时,我们应当鼓起勇气!这份勇气,其实可以给我们带来更大的成功概率和更大的收益!
那么,如何做到“我”的表达呢?
首先,时常问自己几个问题:我是否经常意识到“自我”?“我”是谁?我的身份与角色是什么?我有多少种主要的身份与角色(比如管理者的身份、员工的身份、父亲的角色、儿媳的角色等)?在这些身份与角色中,我的合理的权益与诉求是什么?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是什么?
保罗·高更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引人思索,如图2-4所示。
其次,在具体的情境中,询问自己:我当下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是什么?我当下的目标、期望、心理预期是什么?我当下的心理感受是怎样的?如果事件干预成功,我的心理感受会有什么不同(积极心理暗示)?等等。
最后,采用“我”做主语来表达自己的诉求。比如,在“排队加塞”的场景中,我们可以对那个加塞者说:“我注意到你没有排队就进入队伍中,这让我感觉不公平,我觉得这对后面排队的所有人都不公平……”;再如,在客户提出过分要求时,我们可以对客户说:“‘我’特别能理解您提出降低价格这个要求的理由和心情,但是‘我’担心,在现在原材料和人工费用普遍上涨的情况下,价格的降低有可能导致质量的下降,会给您的用户带来不好的产品体验,进而影响贵公司的品牌声誉……”;等等。在以上的例子中,都采用了“我”做主语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与诉求,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对于此事的主动性与责任感,另一方面也向对方传递出自己发自内心的善意与良好的初衷。这对于增进彼此的理解与信任极有助益。
试想,如果一个人有一个意愿或诉求,不是通过“我”来表达,而是通过他人表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呢?比如,小张看到很多部门都涨了工资,而自己所在部门并没有涨,又不想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他就有可能找到同一办公室的小李,对他说:“小李你看,别的部门都涨了工资了,你是不是也和领导建议一下,让咱们部门也涨一涨工资啊?谁让你和领导关系好呢……”;又如,你对提出非分要求的客户说:“不是我不同意降价,而是我们领导不同意,我也没办法……”;再如,你对来借钱的朋友说:“哎呀,我也很想借给你,我老婆不同意啊……”如此云云!在这些表达中,当事人没有采用“我”的表达,而是将责任甩给了他人(小李、领导、老婆等)。试想,与你沟通的人会怎么看待你,他会认为你是一个负责任、有担当的人吗?是一个值得信赖、值得托付的人吗?你们彼此的关系是会得到促进,还是会受到负面感受的影响呢?进一步设想,如果你的领导或老婆知道了你在此场景中的沟通过程和所说的话,他们会怎么看待你呢?
果敢表达的定义中,“坚持自己,同时不多余地冒犯他人”中,“自己”的意思即是“我”的表达。
“我”的表达其实没有那么难,因为你即将表达的是一个愿望,而非命令。在表达时,你要充分思考自己想得到的是什么,表达时要准确、简洁、清晰,明确说清楚你希望对方做的事。另外,时机的选择也非常重要:选择一个好的时机表达,会令事件进展加快;选择一个不好的时机表达,有可能适得其反。
“我”的表达,对于那些有着无意识退让型行为的人来说,有可能一开始不那么容易,但如果按照以上的三点去做,一步步实践,日积月累,你会发现,自己的自信度与心理舒适度将会得到极大的改善。
下次,再碰到类似合理权益受到冒犯时的场景时,问一下自己:“我做到‘我’的表达了吗?”
本章中,我们介绍了沟通中常见的三种行为,以及如何做到意愿的果敢表达。特别是最后一节,我们阐述了“我”的表达的重要性。所有这一切,都是围绕着“我”的表达来展开的。但是,正如第一章所介绍的那样,沟通的过程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构成的,即“我”与“你”。对于“你”,以及如何做到对“你”的关注(这一点对于那些有着无意识强势型行为的人来说尤为重要),我们将在第三章进行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