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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逆境成长ROSE(第2页)

2003年,罗斯加盟芝加哥当地的西米恩高中,篮球生涯迈上新台阶。或许正从这一刻,NBA对他来说也变得触手可及了。

西米恩高中是坐落于芝加哥南郊的一所名校,走出了多位NBA球迷耳熟能详的球员,除罗斯外,还有尼克·安德森(曾在1995年随魔术队打入总决赛)、贾巴里·帕克(2014年NBA榜眼秀)、鲍比·西蒙斯(2004-2005赛季NBA进步最快球员奖得主),以及如今热火队球员肯德里克·纳恩、湖人队球员塔伦·霍顿·塔克等。

本·威尔逊

西米恩高中最令人扼腕叹息的篮球天才,是昵称为“Benji”的本·威尔逊。他曾在1983-1984赛季率西米恩高中夺得校史首个州冠军,并被ESPN评为全美最佳高三球员,球迷赠其绰号“空中魔术师”。结果,1984年11月29日,威尔逊在一场纠纷中被枪杀,年仅17岁。为缅怀威尔逊,罗斯在高中选择了25号球衣。

罗斯在高中时期选择了25号作为球衣号码。

高中时期的罗斯在比赛中突破扣篮。

CHICAGO高一赛季

场均18。5分

6。6次助攻

4。7个篮板

2。1次抢断

24胜1负

西米恩风暴

此时一个问题摆在罗斯面前。时任西米恩高中男篮主教练的鲍勃·汉布里克从未让高一新生升入成年校队,此次也不打算对罗斯开恩。

正所谓“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高一赛季,罗斯以场均18。5分6。6次助攻4。7个篮板2。1次抢断的表现,率队夺得芝加哥市冠军,单季豪取24胜1负。在强大舆论压力下,汉布里克的态度也有些松动,允许罗斯随成年队参加州锦标赛,却被罗斯一口回绝。

直到汉布里克教练下课,罗伯特·史密斯上任,罗斯才终于升入校队,而大家早已望穿秋水。罗斯的校队首秀,球馆座无虚席,挤满了各高校的球探和教练。结果,罗斯不负众望,砍下22分7个篮板5次抢断,满座皆惊。

在高三和高四赛季,罗斯如开闸的洪水倾泻而下,率队蝉联芝加哥公立联盟冠军,并成为首个连续夺得伊利诺伊州冠军的芝加哥公立高中。高四赛季,罗斯场均得到25。2分9。1次助攻8。8个篮板3。4次抢断。

各项荣誉纷至沓来。他连续3年被《Parade》杂志选入全美最佳阵容。2007年他迎来大丰收,《Parade》和《今日美国》不约而同将他选入全美最佳一阵,同年他还入选麦当劳全美最佳阵容,被评为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受邀参加乔丹品牌经典赛和耐克篮球峰会。两年后,《ESPNRISE》杂志评选10年来最出色的高中控卫,他高居第三,仅次于克里斯·保罗和T。J。福特。

鏖战詹宁斯

罗斯高中生涯最值得铭记的比赛,自然就是2007年初率队挑翻橡树山高中了。比赛前两周,西米恩高中刚在麦迪逊广场花园以51∶53不敌肯巴·沃克(现役明星控卫)领军的莱斯高中。送走了沃克,罗斯又迎来全美高三球员排名第六、控卫排名第一的布兰顿·詹宁斯(后来在NBA菜鸟赛季曾单场轰下55分)。

比赛开局,罗斯连续失误,西米恩高中一度以8∶15落后。但这不过是罗斯表演的序曲。此后,他化身全能战将,既能如穿花蝴蝶般从斜刺里杀出,在空中对抗后扭成麻花,将球送入篮筐,也能在三分线外张弓搭箭,还能送出妙到毫巅的传球。他的爆发让西米恩高中满盘皆活,上半场就以40∶30反超。

高中时期的罗斯参加训练营时与梅奥、乐福和比尔·沃克的合影。

下半场,罗斯越战越勇,全场18中9,拿下惊人的28分8个篮板9次助攻,率队以78∶75获胜,而詹宁斯全场19分全部来自下半场。终场前眼看大势已去,詹宁斯被换下,还用球衣包住头,痛哭失声。这也是橡树山高中该赛季唯一的败仗(41胜1负)。

赛后,知名选秀网站“DraftExpress”直言:“罗斯和全美高三顶级控卫詹宁斯的对决有些令人失望。罗斯统治全场,詹宁斯却一度颗粒无收。正是罗斯的神勇表现,率领身高和天赋都不占优的西米恩高中,击败了全美排名第一的橡树山高中,罗斯富有传奇色彩的高中生涯也由此翻开崭新一页。”

坊间流传一则趣事,称史密斯教练对爱徒赞不绝口,但也认为罗斯有些无私过头了。为此,史密斯教练定下一条奇葩规矩:若罗斯某场比赛出手少于10次,全队都要受罚,要在训练中绕场跑圈。此规矩一出,不想挨罚的队友们纷纷在比赛中计算罗斯的出手数,若未到10次,甚至会冲着罗斯大喊:“快投啊,不够10次呢!”

如一列火车,罗斯的篮球生涯轰隆向前,下一站将是孟菲斯大学。

高中时期的罗斯在对阵橡树山高中的比赛中运球突破。

罗斯和孟菲斯大学是一段命中注定的缘分,尽管二者的缘分并未持续太长时间。

罗斯与时任孟菲斯大学男篮主教练约翰·卡利帕里。

名师出高徒

时任孟菲斯大学主教练的是NCAA名帅约翰·卡利帕里,他是在观看了一场罗斯的AAU比赛后伸出橄榄枝的。但像罗斯这样的高中才俊,又怎能没有其他追求者?印第安纳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也都发动了猛烈攻势,后者甚至搬出罗斯在AAU联赛的好友兼队友埃里克·戈登。

大学时期罗斯在训练中与队友罗伯茨对位。

早年间,罗斯曾和戈登相约在同一所大学效力,但少不更事时的约定岂能抵得过世事的变迁?后来,戈登选择了印第安纳大学,罗斯也不改初衷。据悉,罗斯之所以选择孟菲斯大学,是看中该校总能将本校学生送入NBA,同时也受到了NBA名宿罗德·斯特里克兰的点拨。如今,后者更多以“欧文教父”的身份被人铭记。

孟菲斯大学欢天喜地将罗斯迎进门,再搭配两位高年级生乔伊·多西和道格拉斯·罗伯茨,在季初便演绎了何为“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2007-2008赛季前26场,孟菲斯大学令人咋舌地保持全胜,25年来首次成为全美第一,直到2008年2月以62∶66不敌田纳西大学,才结束了这段疯狂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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