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得再详细一点,在选择其他生意(A、B或D)的情况下,大家关注的往往是“吃亏最大”情况下的损失。
当你选择生意A时,如果天气为晴的话,你可能会感到后悔,觉得“早知道当初选择生意B就好了”。因为如果选择生意B,在晴天的情况下,可以赚3万日元,现在自己选择了生意A,结果只能赚2万日元,丧失了多获得利润的机会。这种情况下的损失是1万日元。在经济学专业术语中,这种损失叫作“机会损失”。机会损失会将你做出其他选择时可能产生的利润差额计算为损失,这意味着现行选择所获收益小于已放弃选择可能获得的潜在收益。当天气为阴时,如果选择生意D,可以获得5万日元的收益,机会损失就是3(5-2)万日元。同理,当天气为雨时,机会损失为-1(0-1)万日元,相当于盈利了1万日元,可以忽略不计。当天气状况为雪时,机会损失为0万日元(选择生意B时机会损失最多为1-1=0万日元)。总结一下,选择生意A时的最大后悔值(最大机会损失)为3万日元。
在选择生意B的情况下,与选择生意D且天气为阴的情况相比,会产生最大后悔值,为2(5-3)万日元。
在选择生意D的情况下,与选择生意B且天气为晴的情况相比,会产生最大后悔值,为2(3-1)万日元。
在选择生意C的情况下,无论天气状况如何,后悔值都是1万日元(3-2、5-4、1-0、1-0),因此最大机会损失就是1万日元。与选择其他三种生意相比,其最大机会损失是最小的。也就是说,选择生意C的后悔值是最小的。
由此可见,将后悔值降到最低以防出现“后悔药没处买”的情况,与“将最大机会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的想法是完全一致的。因此,人们将这种决策标准称为最小机会损失准则。这一理论最早是由著名学者沙万奇(本书中将多次提到的关键人物)提出的,因此学术界往往将其称为“沙万奇准则”。
综上所述,选择生意A的决策是基于“希望追求最差局面的数值结果最小化”的思维方式,选择生意B的决策是基于“希望实现最大平均值”的思维方式,选择生意C的决策是基于“希望将后悔值降至最小”的思维方式,选择生意D的决策是基于“希望追求最佳局面的数值结果最大化”的思维方式。
会做出截然相反选择的记者和审计人员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想大家应该对调查问卷中四种生意对应的四种决策方法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顺便提一下,迄今为止,我已经在许多场合针对不同的群体实施了上述问卷调查,并且对结果进行了粗略的分析。
在大多数群体中,选择生意A的人约占总人数的70%,选择生意B的人约占30%,几乎没有什么人选择生意C和生意D。关于选择的理由,除了生意C以外,与上文解释过的准则基本吻合。
从这个结果可以看出,人们在决策时往往会慎之又慎。正如刚才所提到的那样,选择生意A的意图是“考虑到最严峻的局面,并希望尽可能将其影响降到最低”。许多人往往并不在意最好的局面,而是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最严峻的局面上。此外,那些不在意最差局面的人,往往也不会去考虑最好的局面,而是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平均值上。这是大家拥有的一种共识。
但是,当参加问卷调查的群体是从事某些特定职业的人时,问卷调查也会出现一些出乎意料的结果,这一点非常有趣。
我曾经在东京大学高新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举办的面向记者的研讨会中发表过关于决策理论的演讲。当时,我也对出席的听众实施了问卷调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与普通群体相比,有相当大比例的记者选择生意D,也就是按照“将关注的重点全部聚焦在可能实现的最大利润上”的最大最大准则决策。我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体现出选择记者作为职业的群体具有的一个特点——他们多是“乐天派”,并且非常愿意冒险。普通人群在意的是“最差的结果”,认为“天降好运”发生的可能性很低。与之相反,记者则乐于相信“天降好运”是非常有可能发生的。从好的角度来看,这个群体中必然会出现许多“轰动一时”的人物。
当参加日本审计协会组织的演讲时,我也实施了同样的问卷调查,发现了与记者群体的选择完全相反的结果。审计人员是对企业财务和业务进行审计的群体,他们工作的目的是防止企业违规经营和投机舞弊。在对这些人实施问卷调查时,几乎所有人都选择了生意A。这说明他们几乎都按照“考虑到最严峻的局面,并希望尽可能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的最大最小准则决策。他们真不愧是监督企业安全、正规运营的群体。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审计人员往往有考虑最坏情况的职业习惯,因此他们依据最大最小准则做出选择,也养成了谨慎行事的决策习惯。
试着从“数学角度”出发思考问题
在上文中,我介绍了决策的四个基本准则。读过之后,想必广大读者也会感到眼前一亮,甚至会从中发现自己的思维方式,从而反思出自己一般容易做出怎样的决策。
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正是因为受到这些决策习惯的影响,自己才经历了不少挫折和打击。如果大家想了解究竟是哪些性格特点导致自己总是陷入失败之中,光是知道自己惯于使用四种决策方式中的哪一种是远远不够的。
关于从这些准则中衍生出来的问题,我们需要明确两点:一是各种各样的准则分别在哪些情况下最为有效;二是为了尽可能广泛地应用这些准则,应该预先掌握哪些数学概念。
为了说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再分析一下生意B。这是四种天气状况下利润平均值最大的生意。所谓“平均”是指用四种天气条件下生意的利润之和除以4。这里遇到的问题是:为什么用4来除?在这种计算方法的背后,暗藏着“四种天气发生的概率均等”的思维方式。也就是说,出现晴、阴、雨、雪四种天气中任何一种的概率都是四分之一。这样一来,在选择生意B的人的脑海中,就会出现“概率”这个数学概念。
然而,这里所谓的“概率”与通过数学课上学习到的普通的概率是完全不同的。我们从数学课上学到的概率,往往是与卡片、彩球和骰子等客观物体有关的。比如在袋子中分别放入大小、尺寸完全相同的红、蓝、黄、黑四种球各一只,如果从这些球中抽出一只,则抽到红球的概率为四分之一。然而,生意B中计算出的“概率”,并没有这种客观性。这是因为究竟会出现晴、阴、雨、雪哪种天气,是缺少像彩球那样的客观信息支持的。
在缺少客观信息的情况下,分配“概率”的理论被称为“主观概率理论”。这是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为了充分理解期望值准则这一潜藏在生意B背后的概念,我们需要先了解主观概率。关于主观概率,我将在第二章中详细介绍。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生意A。正如之前提到的,在做出选择这个生意的决策背后,暗藏着“设想最差局面,并在这一条件下实现最大利益”的思维方式。这种最大最小准则也面临着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更适合使用这一准则呢?
我认为首选的答案就是博弈论涉及的情况。在两个玩家对决的游戏中,充分体现了采用这种最大最小准则的必然性。关于这一点,我将在第三章中进行详细说明。
此外,最大最小准则在其他领域也备受关注,比如在“主观概率理论”中,最大最小准则就扮演着重要角色。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要面对“缺乏完美分配概率的自信”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提前考虑多种概率的组合,也就意味着“……可以……也可以”。这就为最大最小准则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关于这种思维方式,我将在第九章中进行详细论述。
关于选择生意C的依据——最小机会损失准则(沙万奇准则),我将在第四章中进行介绍;关于选择生意D的依据——极富乐观主义色彩的最大最大准则,我将在第五章中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