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前,有一场隆重的珠宝展,一套最为名贵的珠宝由王艳佩戴展出。展台下人们窃窃议论,大家都说可别小看这个山区来的姑娘,这些珠宝马上就要属于她了,言语间尽是羡慕和妒忌。
第二天,让人大为惊讶的一件事发生了。
何女士死在了自己的房里。那些珍贵的宝石也被偷走了。
报纸在角落里刊登了这则消息。读者非常震惊,因为前一天何女士还登台讲话,精神矍铄,怎么隔天就遭遇杀身之祸。人生实在是太无常了。
更让大家吃惊的是,没过多久报纸上就刊登了杀害何女士的元凶。
竟然是王艳。
她可是看起来很文弱的姑娘啊,怎么会干出如此凶残的事情。警方的结论是她先谋杀再抢劫,审判速度之快,也令人瞠目。
在开庭之初,她申辩自己无罪,援助律师为她辩护,律师尽职尽责,用他的话说“王艳坚定的眼神让我相信她是无辜的”。
但是情势对王艳很不利,因为一家当铺的老板作为证人出席,说王艳曾将那些名贵的首饰拿到过他的当铺,想当掉它们。于是这个案子就这样一锤定音了。
王艳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人们大约议论了一周的时间。一周过后,大家也就被其他新闻攫取了注意力。毕竟,既然证据确凿,也就不是冤案,罪有应得,不稀奇。更何况,被告是山区来的人,既然是山区人,骨子里就有作恶的基因。
但是那个援助律师不甘心。
这个律师,我们不得不提一下他的出身,他是山区人来G城的第三代人。这种第三代人,在身份认同上,倾向于自己是G城本地人,但因为自己祖上的血缘,又天然地比较同情山区人。
律师甚至找了法官,他想继续调查这件事。他本是个颇有资历且心高气傲的律师,却低三下四地求这个法官,搞得法官有点尴尬。
“很抱歉,打扰了您的午休。”律师说。
“您应该清楚,这案子已经定案了。”法官眯着眼睛说。
“您没察觉出其中的蹊跷吗?”律师问。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上心这件事呢?”
“这个姑娘是山区来的,没什么背景。纵然家境不好,但一贯是个本分人。”
“既然是山区来的,而且很穷,你应该知道穷能生恶。”法官打了个哈欠道。
“不该歧视山区,更不该歧视穷人。”
“那么就事论事。按照常理说,王艳在这个案子里,只有她有确凿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
“但是,一个年轻女子在20分钟内能做完整个事情吗?在所有人都熟睡之后,她独自一人去何女士的卧房将其杀害,然后打开沉重的保险箱,再跑到10千米外的当铺,即便是个男人,一个经验丰富、手脚敏捷的盗窃团伙,恐怕也难以完成。”
“话虽如此……”
“另外,何女士是被她经常佩戴在脖子上的那条白色丝巾给勒死的,脖子上有一条乌青的勒痕,勒痕深深陷了下去,凶手无疑是在她咽气后还在使劲勒,才会留下这样深的痕迹,这样的作案手法真是既笨拙又残忍,一个年轻女子为了偷珠宝,怎么会下如此狠手呢?凶手一定另有其人!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出足够的证据来论证我的推断,但我还是冒昧请求给我一个机会,找出真正的凶手。这是我作为律师的本分。身为法官,在您心里也一定不允许无辜者代犯罪者受过的情况发生,更何况真正的罪犯还有可能再次犯罪,造成更多的伤害。”
“好吧!”与其说法官是被律师打动了,倒不如说他实在是困意难耐,想早点把律师打发走,“我就再给你三天的时间,进一步调查,再审一次,你可真会给我添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