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一件,盔头作为领五月分宁寿宫昇平署排演大戏月例银四百两二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六月二十七日
一件,盔头作为领六月分宁寿宫昇平署排演大戏月例银四百两二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图7-8
一件,盔头作为万寿圣节排演承应寿轴子大戏银四百两二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一件,造办处为颐和园公所住班应领口分银三百三十八两九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七月十七日
一件,造办处为颐和园公所住班应领口分银三百三十八两九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七月二十四日
一件,造办处为如意馆领取四、五、六共三个月月例银四百五十两。
一文、一领,原稿撤回。
八月初六日
一件,造办处为颐和园公所住班应领饭食津贴银三百三十八两九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八月十一日
一件,如意馆为领取七、八、九画士月例银四百五十两。
一文、一领,原稿撤回。
一件,如意馆为中秋节分画士津贴银六百两。
一文、一领,原稿撤回。
一件,如意馆为秋季分画士津贴银三百两。
一文、一领,原稿撤回。
一件,盔头作为领七月分宁寿宫昇平署排演大戏月例银四百两二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一件,盔头作为领八月分宁寿宫昇平署排演大戏月例银四百两二钱。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一件,盔头作为万寿圣节承差各式切末,共应领银库、买办工价、饭食银一千五百七十五两。
文、领各一件,原稿持回。
一件,盔头作为陆续运往颐和园盔头、切末银一千三百十二两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