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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这可爱的东西02(第1页)

爱这可爱的东西02

萤火并不吃,如严密的解释这字的意义。他只是饮,他喝那薄粥,这是他用了一种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虫来,将那蜗牛制造成功的。正如麻苍蝇的幼虫一样,他也能够先消化而后享用,他在将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

《昆虫记》中有几篇讲金苍蝇麻苍蝇的文章,从实验上说明蛆虫食肉的情形,他们吐出一种消化药,大概与高级动物的胃液相同,涂在肉上,不久肉即销融成为流质。萤火所用的也就是这种方法,他不能咬了来吃,却可以当作粥喝,据说在好几个萤火畅饮一顿之后,蜗牛只是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余剩了。丹鸟羞白鸟,我们知道它不合理,事实上却是萤火吃蜗牛,这自然界的怪异又是谁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于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与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还是近时人,其所发见的事知道的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萤火吃蜗牛,也不见得会使他怎么有名,本来萤火之所以为萤火的乃别有在,即是他在尾巴上点着灯火。中国名称除萤火之外还有即炤、辉夜、景天、放光、宵烛等,都与火光有关。希腊语曰兰普利斯,意云亮尾巴,拉丁文学名沿称为阑辟利思,英法则名之为发光虫。据《昆虫记》所说,在萤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从皮外看得出来,及至孵化为幼虫,不问雌雄尾上都点着小灯,这在郝兰皋也已经知道了。雄萤火蜕化生翼,即是形小头赤者,灯光并不加多,雌者却不蜕化,还是那大蛆的状态,可是亮光加上两节,所以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了。这是一种什么物质,法勃耳说也并不是磷,与空气接触而发光,腹部有孔可开闭以为调节。法勃耳叙述夜中往捕幼萤,长仅五公厘,即中国尺一分半,当初看见在草叶上有亮光,但如误触树枝少有声响,光即熄灭,遂不可复见。迨及长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萤火笼旁放枪,了无闻知,继以喷水或喷烟,亦无甚影响,间有一二熄灯者,不久立即复燃,光明如旧。夜半以前是否熄灯,文中未曾说及,但怀德前既实验过,想亦当是确实的事。萤火的光据法勃耳说:

其光色白,安静,柔软,觉得仿佛是从满月落下来的一点火花。可是这虽然鲜明,照明力却颇微弱。假如拿了一个萤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动,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个个的字母,或者整个的字,假如这并不太长,可是这狭小的地面以外,什么也都看不见了。这样的灯光会得使读者失掉耐性的。

看到这里,我们又想起中国书里的一件故事来。《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五引《续晋阳秋》云:

车胤,字武子,好学不倦,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夜继日焉。

这囊萤照读成为读书人的美谈,流传很远,大抵从唐朝以后一直传诵下来,不过与上边《昆虫记》的话比较来看,很有点可笑。说是数十萤火,烛光能有几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却来晚上用功,岂非徒劳,而且风雨时有,也是无法。《格致镜原》卷九十六引成应元《事统》云:

车胤好学,常聚萤光读书,时值风雨,胤叹曰,天不遣我成其志业耶。言讫,有大萤傍书窗,比常萤数倍,读书讫即去,其来如风雨至。

这里总算替车君弥缝了一点过来,可是已经近于志异,不能以常情实事论了。这些故事都未尝不妙,却只是宜于消闲,若是真想知道一点事情的时候,便济不得事。近若干年来多读线装旧书,有时自己疑心是否已经有点中了毒,像吸大烟的一样,但是毕竟还是常感觉到不满意,可见真想做个国粹主义者实在是不大容易也。

赋得猫——猫与巫术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讲猫的文章。在我的《书信》里与俞平伯君书中有好几处说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叶公过访,谈及索稿,词连足下,未知有劳山的文章可以给予者欤。不佞只送去一条穷袴而已,虽然也想多送一点,无奈材料缺乏,别无可做,久想写一小文以猫为主题,亦终于未着笔也。

叶公即公超,其时正在编辑《新月》。十二月一日又云:

病中又还了一件文债,即新印《越谚》跋文,此后拟专事翻译,虽胸中尚有一猫,盖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笔矣。

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来亦颇有志于写小文,仍有暇而无闲,终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说的猫亦尚任其屋上乱叫,不克捉到纸上来也。

如今已是一九三七,这四五年中信里虽然不曾再说,心里却还是记着,但是终于没有写成。这其实倒也罢了,到现在又来写,却为什么缘故呢?

当初我想写猫的时候,曾经用过一番工夫。先调查猫的典故,并觅得黄汉的《猫苑》二卷,仔细检读,次又读外国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伦(A.A.Milne),却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册见赠,使我得见所著谈动物诸文,尤为可感。可是愈读愈胡涂,简直不知道怎样写好,因为看过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摆上一块砖头,此其一。材料太多,贪吃便嚼不烂,过于踌躇,不敢下笔,此其二。大约那时的意思是想写《草木虫鱼》一类的文章,所以还要有点内容,讲点形式,却是不大容易写,近来觉得这也可以不必如此,随便说说话就得了,于是又拿起那个旧题目来,想写几句话交卷。这是先有题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赋得,不过我写文章是以不切题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当作赋得体的范本,那是上当非浅,所以请大家不要十分认真才好。

现在我的写法是让我自己来乱说,不再多管人家的鸟事。以前所查过的典故看过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却了,《猫苑》也不翻阅,想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用。这里我第一记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与猫的故事,出在霁园主人著的《夜谈随录》里。此书还是前世纪末读过,早已散失,乃从友人处借得一部检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则中之一。其文云:

京师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余,甚老耄,居后房,上下呼为老姨。日坐炕头,不言不笑,不能动履,形似饥鹰而健饭,无疾病。尝畜一猫,与相守不离,寝食共之。宦一幼子尚在襁褓,夜夜啼号,至晓方辍,匝月不愈,患之。俗传小儿夜啼谓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于是延捉者至家,礼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妇人耳。是夕就小儿旁设桑弧桃矢,长大不过五寸,矢上系素丝数丈,理其端于无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儿啼渐作,顷之隐隐见窗纸有影倏进倏却,仿佛一妇人,长六七寸,操戈骑马而行。捉者摆手低语曰,夜星子来矣来矣!亟弯弓射之,中肩,唧唧有声,弃戈返驰,捉者起急引丝率众逐之。拾其戈观之,一搓线小竹签也。迹至后房,其丝竟入门隙,群呼老姨,不应,因共排闼燃烛入室,遍觅无所见。搜索久之,忽一小婢惊指曰,老姨中箭矣!众视之,果见小矢钉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猫犹在**也,咸大错愕,亟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扑杀其猫,小儿因不复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数日亦死。

后有兰岩评语云:

怪出于老姨,诚不知其何为,想系猫之所为,老姨龙钟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

同卷中又有猫怪三则,今悉不取,此处评者说是猫之所为亦非,盖这篇夜星子的价值重在是一件巫蛊案,猫并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汉的巫蛊详情,可是没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现在所说的大抵是以西欧为标准,巫蛊当作Witch-craft的译语,所谓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国蔼堪斯泰因女士(Liein)曾著《儿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爱读,其遗稿《文字的咒力》(ASpellofWords,一九三二)中第一篇云“猫及其同帮”,于我颇有用处。

第一章猫或狗中云:

在北欧古代猫也算是神圣不可犯的,又用作牺牲。木桶里的猫那种残酷的游戏在不列颠一直举行,直至近代。这最好是用一只猫,在得不到的时候,那就用烟煤,加入桶中。

在法兰西比利时直至近代,都曾举行公开的用猫的仪式。圣约翰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处均将活猫关在笼里,抛到火堆里去。在默兹地方,这个习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废除。比利时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圣灰日即四旬斋的第一日举行所谓猫祭,将活猫从礼拜堂塔顶掷下,意在表示异端外道就此都废弃了。猫是与古代女神茀赖耶有系属的,据说女神尝跟着军队,坐了用许多猫拉着的车子。书上说现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遗址,原是献给一个女神的庙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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