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天府之国四川——万县——总督眼中的鸦片——义和团问题——婚礼早餐——水灾与火灾——中国人的轻信——中国文化与基督教
在重庆和宜昌之间,最富有最重要的城市,当数万县。四川之富,随着扬子之旅,越发显现,并在这个人口众多又富庶的城市达到一个新的顶峰。东大路就是从这里开始,途经中国最富饶的地方,直达省会成都府,那儿也是四川总督的驻地。“万”即一万之意,既是县名,也是城市的名称。万县城内人口已达20万之多,但除了三个传教士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外国人。来年,这里将会成为开放口岸,届时,“教士先于商人”之说将得到证实。郊区散布着房屋,但其人口不到城墙内住户的十分之一。我在夜晚入城的时候,四个小乞丐正睡在城门边。这些乳臭未干的乞丐拨开了白天所点着的火堆烬,正四肢蜷缩,躺在尚有点热气的地方,以求熬过刺骨的寒夜。进城之后,我就直奔内地会。热心的传教士W。C。泰勒夫妇热情接待了我。这是一座新房,非常适合传教活动。房子前面是繁华的街道,房屋后面则可以将市区尽收眼底。这房屋是一个澳大利亚人修建的,屋里有一个专门接待中国人的客房,日夜开放;热情的主人在这儿满腔热忱,虔诚地宣讲福音。
万县这段江滨足有两英里长,中间有一条小河汇入大江,沿着江岸就是城区主道。一座美丽的石拱桥跨过一条宽约20英尺的小河。不过,它让人联想到的是“驴桥”[1],而不是天朝人的精明。桥梁的建筑师没有为洪水留出空间,一旦河水暴涨,人们只能涉水而过。按照中国人的观念,这座城市的风水极好。在北面有一个叫黑区的地方耸立着“天成堡”,它将恶鬼挡在了外面;南面是温暖的地区。大江对岸一排低矮的山峰为建造宝塔提供了合适的场所,而那些宝塔又把好运带给了万县的商贾。据说“阴阳”或“男女”这两种相对的势力乃世间一切的源泉,即所谓“阴阳生万物”。在当地人的心目中,阴阳的亲和,使得万县财源滚滚。
三位著名的传教士:杜西德、德安治、章必成
这对孪生兄妹,
在时间的围裙上,
对面而坐,
聚起他们所有的力量,
耕耘收获。
——丁尼生《公主》第二章
扬子江中央有一条巨大的石龙,唯有水位很低时,才屈尊露出头。它也是万县财运亨通的保证。城里不仅有自身的繁华商贸,而且也是川东和川北两地的贸易枢纽,两地的商人带着丝绸和食盐,经由闻名遐迩的东大路来到万县。著名的南浦(离万县有10天的路程)盐取自1000多米深的盐井。西西弗斯[2]般的钻井工作全靠双手,耗时数年才能完工一口。成百上千的竹管被拴在一起,放下井去,盐水就装在这些细长的竹管里被带上地面。每个竹管的底部都装着一个阀,可以让水进入;而在拉上来时,阀会关闭,将水封在里面。吊起盐水的工作,靠人力驱动的辘轳;要是盐井太深,就需要加一个垂直的鼓形圆桶,像大绞盘似的,用公牛驱动。这些设备,虽然原始而笨拙,但非常精巧,非常有趣。制盐过程中的最大花费是蒸发水分时所烧的燃料。
万县著名的石拱桥
万县基督教教堂内景。铁先生就在那儿布道。
自从动身前往重庆以来,可食用的“羊毛团子”[3]就是我给养中的一个重要产品。这种食品汉语称之为“面”,由生面团擀成片,再十分巧妙地切成细丝,看上去就像一团没有洗过的羊毛线。人们用极其简单的方式,将它进一步拉长,直到需要的长度,然后切断,放入包中出售,以方便顾客购买携带。时间越长,质量越好。我买了六斤,约合八磅[4],以备在途中食用。穷人扔掉的东西,富人却视若珍宝。中国人杀鸡后,把它放到开水中浸烫,然后再拔毛,这样会使毛更容易拔除,肉也更富韧性。外国人喜欢肉嫩点,毛也要干的,即便因此需要干更多的活儿,也在所不惜。外国人已经认识到这种野蛮方式的好处。成百上千吨的羽毛,被中国人运到沿海一带。这儿鹳很多,近来鹳的冠毛十分走俏,一根冠毛就能卖出20两白银的好价。就在几年之前,它们还是无用的东西,分文不值。可现在,这种鸟正在迅速消失,官方已贴出布告,禁止猎杀。然而,这个行当利润丰厚,捕猎者不计代价,也要铤而走险。对于官方禁令,并无多少人愿意遵守。造纸是四川的又一产业。我曾目睹50个苦力走成一字形,都肩挑竹料,送到纸厂去打纸浆。他们每天要担100磅的重量,走30英里的路程。在内地,直至甘肃和陕西,都有极其丰富的煤铁矿藏。硫黄的产量在四川的部分地区也相当可观,但是当地的苛税扼杀了那只下金蛋的鹅。我对中国的“银两”(“tael”,而非猪尾巴的“tail”)虽有一知半解的认识,但从来分不清“锭”或别的计量单位。这种不能估量自己财富的情况,反而使我有一种千万富豪的感觉。
进口的洋货,较之于当地土产,所占比例极小,但走在大街上,依然可以见到曼彻斯特的印花布和棉纱摆在店铺里出售。普通民众都穿蓝色长袍,但中上阶层则选择色彩丰富的服装,于是布店里便摆上了多色外衣。在其他店铺,我还见到钟表、蜡烛和肥皂,但更多的则是“洋火”,“洋火”即火柴。土制火柴质量非常差,欧洲人到来后,中国人学会了制作摩擦火柴(其因缘关系他们以前就知道)。但他们的洋火质量很差,在当地商贸中独占鳌头的是日本产品。
至于万县的所谓恶习,我不想细说。最为可恶的也许是“洋烟”或“洋药”,也就是鸦片。我估计一半以上的当地华人都是它的牺牲品,只是程度各异而已。当地人说,10人中有11人都在抽鸦片!有些旅行家企图掩盖鸦片的害处,说什么传教士普遍怀有偏见。不过让我们看看张之洞总督的意见吧,他总该是知晓个中原委的。他说:
近年进口洋货价八千余万,出口土货可抵五千余万,洋药价三千余万,则漏卮也。是中国不贫于通商而贫于吸洋烟也,遂成为今日之中国矣。而废害文武人才,其害较耗财而又甚焉。悲哉!洋烟之为害,乃今日之洪水猛兽也,然而殆有甚焉。洪水之害不过九载,猛兽之害不出殷都,洋烟之害流毒百余年,蔓延二十二省,受其害者数十万万人,以后浸**尚未有艾。废人才,弱兵气,耗财力……
中国吸烟之始,由于懒惰,懒惰由于无事,无事由于无所知,无所知由于无见闻。……农无厚利,地无异产,工无新器,商无远志,行旅无捷途,大率皆可以不勤动、不深思、不广交、不远行而得之,陋生拙,拙生缓,缓生暇,暇生废,于是嗜好中之,此皆不学之故也。若学会广兴,文武道艺,城乡贵贱无有不学,弱者学之于阅报,强者学之于游历,其君子胸罗五洲,其小人思穷百艺,方且欲上测行星,下穷地隔,旁探南北极,岂尚有俾昼作夜,终老于一灯一榻者?……故曰兴学者,戒烟之药也。[5]
扬子江上游的何家三姐妹
吃早饭
这个地区广泛种植“朱红芙蓉”,[6]最好的土地,最好的肥料,最精细的耕作,全部都用在这上面了。每逢阳春,它鲜艳夺目,十分美丽。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如此灿烂的花朵,竟能产生如此毁灭性的灾难。1902年的干旱持续了近两月之久。热浪滚滚,遮荫处的气温有时高达110华氏度。当季庄稼绝收,使得次年米价大涨。所谓风不独恶、祸不单行(此为著名农谚,但忘了确切文字),那场干旱也让罂粟枯干而死。结果,鸦片的售价,从每两150文铜钱,一路狂升到每两500文铜钱,使得普通消费者无力购买,也使鸦片的销售相应减少。干旱要比治疗手段更有效地抑制了继续吸食鸦片的恶习。“方法简陋,但很顶用。”一个船员如是说。他头上缠着一条白色的头巾,把一根上面带有一团奇特物体的竹棒插在我的床边。他不时地会去啃一下这团看上去像是黏土、黄姜和口香糖的混合物。原因似乎是他吸食了五年的鸦片,而他啃食此物是为了戒掉鸦片瘾。他告诉我说,那是他在家乡叙州时,一个基督徒给他的。吸食鸦片的人都说,他们为了减轻某种疾病才染上鸦片瘾的;不过他们也说,一旦上瘾,戒烟比治好病痛更难。就像老渔民离不开海洋那样,很多人希望戒掉鸦片瘾,因为它不仅难以启齿,疼痛难耐,而且代价高昂。不幸的是,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洋烟和洋鬼子之间,总有一种特别紧密的关联。
一个富有的商人在泰勒的戒烟所里戒掉鸦片瘾之后,离去时赠送了贵重的画卷给泰勒。他说,以前他总是不信福音书,但自从来这儿以后,他确信基督才是真正的主。万县的中国教会有40名成员,大多在当地有着很高的地位,属于学者,或家境殷实的商人。每逢礼拜天,他们都要关门停业。主持该教的传教士就是一位皈依基督教的商人。
虽然城市本身依然如故,但居民对基督教的态度已今非昔比。第一位来到这里的传教士,曾因乞丐的涌入,被迫离开他的传教之所。这已经成为往事。现在,教会有了很好的地产,重要的宗教活动正顺利展开,一些殷实的中国人主动让出房屋,作为献给福音工作的礼物,使传教活动更加如鱼得水。附近五个商业城镇都迫切要求教会派遣基督教福音传道者,并许诺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奥布里·摩尔的话得到了验证:“人性渴望宗教和理性,缺乏这两者的生命什么也不是。”
万县周边地区过去基本没有受到义和团运动的干扰,直到最近才略有改变。10月份,一个传教士在南门镇遭到这些拦路贼的拦截。他被人包围捉住并关了三天,那些人还准备杀死他。但准备尚未完成,200名兵勇及时赶到,那些缠着红头巾的懦夫拔腿而逃。从那以来,那位传教士总是带着一个贴身保镖。据说,城外有个拳民挖出别人的眼睛,还放在兜里到处走动,以证明他的勇敢。周围地区依然有些乱。不过我在城里漫步时,却总会受到最恭敬的待遇。
有一个奇怪的景象,就是常常可以见到两个人将辫子系在一起沿街行走。原来他们起了争端,各不相让,都发誓自己是正确的。于是一起前往庙宇,当着鬼神的面赌咒起誓。有时真正犯错的一方会在到达前收回前言。但一般而言,他会厚颜无耻地为自己辩解下去。信口雌黄、信誓旦旦是所有异端宗教的共同特征。
在万县,我参加了一个仪式,比系发辫更加趣味横生。那是一顿早餐盛宴,是庆祝两位天朝青年的订婚礼的。在中国,订婚的约束力绝不亚于结婚。这场酒席于虎年腊月初八在内地会的会客大厅举行。地板是水门汀的,与订婚早宴的意图正好匹配。来宾围着两张厚重的方桌分别落座,方桌上摆满各种佳肴。我被安排在左上位,即离大门最远的地方。我不熟悉中国礼节的细微差别,当即就坐下了。而发现只有自己一人坐下时,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因为其他人落座,还要过一段时间。用餐的普通说法也就是“开饭”,而作为上首宾客,我的责任之一便是“分菜”。因为主人正忙得团团转,不停地搓着双手。我的职责是,放在桌子中央的每道菜,都由我先行“分菜”。然后,那些菜才会到桌边的小碗里,到客人的眼前去;之后又到侍者那里,他们会小心翼翼地看着,在空盘后将它们撤走。所有的菜都要交替上席,自然地,我弄了个错误百出,比如该分猪肉时分了羊肉。好在结果都是一样,因为吃到肚子里毕竟只用一个胃来盛。方方正正的猪肉看上去就像一个坚固的整块,我的魔棒(即筷子)一碰,便立即变成了切得很好看的肉片。酒席的大部分菜中都有猪肉,客人几乎全都蓄着猪尾巴一般的辫子,这桌宴席可谓是“不是冤家不聚首”,只是那些猪尾巴是从头上长出来的。我有点急事要走,所以没等职责完成,就不得不离开了,不过我理解,人们都愿“认洋人的理”,却不大习惯“吃洋人的饭”。
出席早宴的客人中有个叫“世荣”的士绅,虽然他已不再精通世故,但由于经营盐业,挣得不少钱财,所以至今依然荣耀乡里。他35岁时皈依基督教,父亲勃然大怒,强迫他背着木牌,游街示众。木牌上贴有布告,宣布他因成为基督徒而被逐出家门,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我问他背负木牌的感受时,他说那是为了主,所以他的内心一直都很宁静。他是个虔诚的信徒,每逢礼拜天他的店铺都要关门停业,而对礼拜天的概念,中国人至今所知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