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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一次靖乱时期(第1页)

第六章 第一次靖乱时期

本篇讲述的是王阳明45岁那年的十月至47岁那年的三月,大概一年半时间里王阳明先生的人生事迹。其功绩最著名的要算安定中国南部的乱民,即平镇横水、桶冈、三浰等地的蟊贼流寇。

王阳明尚武既久矣,然而可惜的是,大丈夫志向远大,却很少有用武之地,时局的向前发展,终于给了他大显身手的好时机。恐怕世界上再没有能比王阳明先生更喜爱军事且用兵如神的人了吧!

受命后,他慨然赶赴前线去征讨敌寇。在此后的戎马生涯中,他也想方设法,穷尽思考,避免了与敌寇的兵戎相见。就卢珂战役而言,他不费一兵一卒,就将池仲容招降至麾下,这是最著名的事例。

受命平定漳南巨贼

正德十一年(1516),王阳明45岁,当时他还身处南京。

就在此时,在中国南方的汀漳地方和下面各郡,贼寇的骚乱频频发生。于是在当时兵部尚书王琼的举荐下,王阳明被任命为都察院左检都御史,作为朝廷的钦差大臣,巡抚中国南方的赣南、汀漳等地。当时王琼的举荐理由是,王阳明满腹安邦剿贼的韬略,才干又卓越超群,钦差之职非王阳明莫属。

季本不相信,问道:“这你是怎么知道的?”

王思舆笑着回答道:“我曾暗暗观察,王阳明此行的目标十分明确,而且意志坚决。你也知道,王阳明文韬武略,满腹才学,而且心思镇定,非常人可比。之所以到现在还默默无名那是因为长时间以来,王阳明没有用武之地而已。”

就在此时,大明的国威日渐式微、每况愈下,流寇在各地虎视眈眈,蠢蠢欲动。最严重的就是正德六年发生在江西省下面的各郡里的大骚乱。南昌、赣州等地不断出现敌寇割据,这些土匪占山为王,经常跑出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附近的普通群众闻之皆胆战心惊。

铲除这伙贼寇刻不容缓,于是朝廷委派一个名叫陈金的左都御史统管军务前去征讨。左都御史陈金领命后,立刻就调兵遣将赶往江西,通过一番征讨后江西民众获得了暂时的安宁。

但是陈金有个毛病就是居功自傲,取得成功后,他依仗着自己的军功,就在当地横征暴敛,戕害无辜平民。比起那些被消灭的贼寇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陈金不仅没有管理军队在当地的胡作非为,而且好逸恶劳,民间私底下怨声载道。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就委派王阳明先生巡抚赣南、汀漳等地方(包括中国的南安、赣州、汀州、漳州等多地),希望挽回已有局面。

训诫流寇

正德十二年(1517)初,王阳明46岁。

就在去赣南赴任之际,王阳明路过吉安府万安县,恰好遇到了数百人的劫匪团伙。这帮匪徒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跑出来烧杀抢掠,以至于附近经商的商人们都心惊胆战,生怕一不小心遇到了有身家性命之忧。简言之,就是躲避都唯恐不及,还有谁敢贸然出来与这些匪徒抵抗呢?

王阳明获悉了这个情况,决计要铲除他们,为民除害。于是王阳明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命令这些遭遇敌寇侵扰的商船联结起来,摆出要和匪徒们血拼到底的样子。一时间,旌旗翻滚,鼓声齐鸣,如同发动了对劫匪们的冲锋号角。

那伙匪徒哪见过这等阵势,见状立刻明白自己的逍遥日子过到头了,他们还以为是朝廷下令剿灭自己的官兵现身了,个个吓得魂飞魄散,跪在岸边求饶:“我们原本也是本地的饥荒灾民,之所以选择落草为寇,那是为了得到朝廷的救济而迫不得已啊!”

王阳明了解到其中情由后,便命令将船泊岸,对那些匪徒们说:“你等传话给其他匪徒,朝廷已经知道你们遇到饥荒的事情,我原本是朝廷委派的钦差大臣,等我到达赣州官衙后,会立刻处理赈灾的事宜,我会给朝廷禀明实情,帮你们申请救灾粮饷。你们这帮土匪,今日速速散去,等待朝廷的救济,不得再聚众滋事。倘若你们仍不知悔改,胆敢再祸害百姓,必然会招致灭顶之灾!”

听到王阳明如此严厉的申斥,土匪们无不噤若寒蝉,赶紧作鸟兽散。

就在这一年的正月十六,王阳明抵达赣州的就职所在地。到任后,他终日开府办公,命令下辖地方公平分派救灾物资,招抚流民,还在大堂之前树立了两个匾额,上面分别刻上:

求通民情

愿闻己过

侦识奸贼

汀漳地方有两个名叫詹师富、温火烧的土匪头目,他们占山为王多年,气焰极其嚣张跋扈。于是王阳明与湖广、福建和广东三地的地方士绅协商,约好了时间一起发动征讨。

有一点王阳明起初有所忽略,那就是在赣州这个地方,官兵中很多人与这些匪徒暗中有所来往。这些人接受土匪们的贿赂,给土匪们通风报信,于是就经常出现这样的状况:官府还没有开始采取行动,敌人就已经知道官府的动向,早早地便做好了防范。

在王阳明的府衙就有这么一位老衙役,十分狡黠奸猾,经常从事这样的勾当。王阳明通过调查得知这一情况后,把老衙役叫到自己的卧室里面,对他说:“你暗中通贼,给他们通风报信,这已经是犯下了死罪。如果你能洗心革面、戴罪立功的话,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老衙役立刻求饶。王阳明便命令他供述出奸贼们的名单和最新动向。老衙役也深知自己所犯的罪行,立刻口头求饶,表示愿意合作,于是很快把奸贼的名单如数供出,还把土匪们的最新情报报告上来。

老衙役的反水,使得王阳明剿灭贼匪的计划势如破竹,他也按照之前的允诺,赦免了老衙役的罪行,从而争取到了获得胜利的主动权。

诚然,当时的政治局势复杂多变,不仅贼匪横行,很多受灾的良民也夹杂其中,于是土匪和良民互为杂糅,很难区别出来究竟谁本来是土匪,而谁又本是良民,即便会用兵打仗的谋略之人对之也是束手无策。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官员的随机应变之才略了。前已周知,王阳明先生是文臣出身,虽有志于武举治国,但是他仍能将二者结合起来,出台温和的法治政策。这也正是王阳明的过人之处。

十家牌法

对于土匪的不断侵扰,王阳明日思夜想,终于想出一个好办法,那就是推行“十家牌法”政策。

王阳明“十家牌法”的主要内容为:每十家划分为一牌,每户门前又设置一小牌,查实造册报官备用。规定每日每人执牌挨户察纠情况,如有异变随时报官。如有隐匿的情况发生,处于同一牌的十户人家都会连坐。具体内容如下文:

本院奉命巡抚是方,惟欲剪除盗贼,安养小民。所限才力短浅,智虑不及;虽挟爱民之心,未有爱民之政;父老子弟,凡可以匡我之不逮,苟有益于民者,皆有以告我,我当商度其可,以次举行。今为此牌,似亦烦劳。尔众中间固多诗书礼义之家,吾亦岂忍以狡诈待尔良民。便欲防奸革弊,以保安尔良善,则又不得不然,父老子弟,其体此意。自今各家务要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妇随,长惠幼顺,小心以奉官法,勤谨以办国课,恭俭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心要平恕,毋得轻意忿争,事要含忍,毋得辄兴词讼,见善互相劝勉,有恶互相惩戒,务兴礼让之风,以成敦厚之俗。吾愧德政未敷,而徒以言教,父老子弟,其勉体吾意,毋忽!

(参见《十字牌法告谕各府父老子弟》)

王阳明的“十家牌法”政策很快达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这与日本的“五人一组制”如出一辙。“五人一组制”兴起于日本的江户幕府时期,它是基于当时,为了更严格地管理全国内的村落,在日本最低级别的行政组织——村落中建立的自治组织形式。大概就是将近邻的五户人家编为一组,互相负有连带责任。他们不仅要一起预防火灾、盗贼,抵抗天主教,还要互相担保纳贡,互相扶助,如同常说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十家牌法”规定极其严密,实施也非常严厉,而且王阳明还辅助性地制定了《谕俗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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