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赠与要按合同办事
赠与合同基本概念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写作要求
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1.首部
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基本情况。标题即合同名称,写明赠与性质、内容。当事人
基本情况居标题之下,正文之上,当事人基本情况是指要写明赠与人、受赠人的名称或
姓名和住所。
2.正文
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赠与合同要写明如下条款:
(1)赠与目的
写明为什么赠与,例如奖学金赠与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积极进取,成为国家建设的栋梁之才。
(2)赠与物品性质与数量
赠与合同的标的为赠与物,合同要标明具体赠与物的性质和名称,如房屋、货币、有价证券或专利权等。
合同应具体写明赠与物的数量、品种、品质。赠与物是货币,写明币种和数额;赠与物是实物,要写明该物的性状、数量和品质,如房屋应写明房屋的坐落、规格、面积、是否出租。
(3)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此条款要明确规定赠与物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要写明是一次赠与还是定期赠与、履行地的具体名称。
(4)附义务赠与及违约责任
附义务赠与合同要写明赠与人对受赠人所提的要求,即受赠人要履行的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原则上受赠人没有合同义务,但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附设有义务,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附设义务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受赠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附义务合同中要写明受赠人的违约责任。
赠与人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
①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
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迟延履行时,受赠人仅仅可以请求赠与人给予赠与物,而不能请求赔偿其他损失或迟延的利息;在赠与人因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不能给付时,受赠人只能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价金,而不能请求其他损害的赔偿。赠与人若无故撤销赠与或迟延赠与给受赠人带来损失的,应予赔偿。
②瑕疵担保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内容仅以赔偿受赠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或物的瑕疵所受到的损害为限。
③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人原则上也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若由于赠与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