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出资人要按协议书办事
出资人协议书基本概念
出资人协议书实为股东协议书,它是出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明确股东(出资人)出资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合同。
写作要求
出资人协议书应写明以下内容:
1.出资人姓名、住址。
2.组建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3.注册资金及出资人出资数额、期限。
4.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5.违约责任。
合同范本
××会计师事务所出资人协议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和友好协商的原则,全体出资人订立本协议,组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章名称、地址和性质。
二、事务所中文名称:
事务所英文名称:
三、事务所法定地址:
事务所邮政编码:
四、事务所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五、事务所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承担有限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约定涉及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和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事务所的资产承担。
第三章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六、事务所的宗旨是,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和行业协会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八、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办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五)担任会计顾问,提供会计、财务、税务和其他经济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