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合同纠依据什么法律 > 第六 证券法有关知识(第1页)

第六 证券法有关知识(第1页)

第六节 证券法有关知识

从当前资金市场情况看,发行股票、债券是企业募集资金的快速有效的方式。公司经理要想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就要了解证券法;熟悉债券、股票发行、交易中的规则;懂得合法交易。

6。1证券法概述

什么是证券

证券是证明持有者享有一定权益的凭证的通称,是用来证明持有者按其所载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就总体而言,证券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无价证券和有价证券。无价证券指证券本身不能是其持有者取得收入的凭证,如购物优惠券、储蓄卡、邮票、印花等;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是其持有者取得一定所有权或者债权的证书,如股票、债券、金融票据等。有价证券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商品证券主要包括提单、仓单等,受商品交易法调整;货币证券主要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受票据法的调整。狭义的有价证券主要是指资本证券,受证券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所规范的证券就是狭义的证券,即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但不包括政府债券。

什么是证券法

1.证券法的出台

在我国,广义的《证券法》是调整证券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外,还包括调整证券关系的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等。狭义的证券法即指证券法典,仅指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六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99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六次常委会上审议通过,并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历时八年,经多次审议、几易其稿,我国证券市场终于有了第一部基本大法。

《证券法》的出台从根本上结束了我国证券市场缺少法律、无法可依的历史。《证券法》分12章,214条,对我国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上市公司收购、证券机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规定。它强调了“三公”原则,强调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因此对我国广大投资者,从长远来看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2.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总则规定了我国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三公”原则。即“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3条)。公开原则的核心是实现市场信息的公开化,即要求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公平原则的核心是要求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的所有参与者都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各自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公平的保护。公正原则则要求证券监管机构给被监管对象以公正的待遇。“三公”原则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即“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4条)。

自愿就是指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参与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所谓有偿就是在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必须付出代价。诚实信用就是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必须诚实守信,不得欺骗他人,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必须保持利益的平衡。

(3)禁止三大证券违法行为的原则。证券发行、交易活动中,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等非法行为。

(4)分业经营管理的原则。由于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不完善,为了便于管理,防止风险,《证券法》第6条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5)集中统一监管和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6)审计监督的原则。这也是证券法的核心原则。由于证券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需要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此《证券法》第9条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对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证券市场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是发行新证券的市场,证券发行人通过证券发行市场等已获准公开发行的证券第一次销售给投资者,以获取资金。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是对已发行的证券进行买卖、转让交易的场所。通过一级市场取得的证券可以到二级市场进行买卖,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对证券进行不断的交易。

证券市场的主体主要有:

1.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主体,许多证券法律关系必须有证券投资者的参与才能形成。《证券法》规定了投资者的开户条件,即开立账户必须持有证明中国公民身份或者中国法人资格的合法证件。禁止法人以个人的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

《证券法》同时还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定投资的法律责任。

2.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法》第119条的规定,国家对证券公司实行分类管理,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3.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证券法》第95条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因此,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目前,我国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年12月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7月设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