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在我国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的。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
调解与仲裁都是我国劳动争议的法定解决方式,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往往首先会在用人单位内部力争解决纠纷,在内部无法解决时,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这并不说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
我国《劳动法》第79条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都明文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之后,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解决劳动争议,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以仲裁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即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作为当事人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调解和仲裁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合法、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4.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就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后一道程序。
处理劳动争议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协商、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2)当事人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其劳动关系中,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双方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这一原则首先有利于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其次可以简化程序,有利于及时、彻底地处理劳动争议。实行着重调解的原则还需注意:一是必须遵守自愿原则;二是必须坚持合法、公正原则;三是必须与及时裁决或及时判决结合起来。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对处理结果,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或决定的,要及时采取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处理和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
(5)基层解决争议原则。基层解决原则,方便当事人参加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有利于争议的及时处理和法律文书的送达与执行,有利于就地调查,查明事实真相。
当事人申请仲裁员回避的条件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当事人近亲属的。
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仲裁委员会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组成仲裁庭。按照相关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简单的劳动争议,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开庭裁决,一般按《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部发[1993]276号)第27条的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仲裁裁决书。当庭裁决的,应当在7日内发送裁决书。定期另庭裁决的,当庭发给裁决书。
根据《劳动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什么是工资支付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规定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1.工资支付的项目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下列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丧葬抚恤救济费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
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3.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