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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子孙相残(第2页)

古代宗法社会,无论是底层的地主财主家,还是金字塔顶端的皇帝家,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是解决家庭纠纷的不二法门。

嫡长子朱标的一生,是严格按照朱元璋的理想来培养的。我们在讲这句话的时候,不知道是应该为朱标感到高兴,还是绝望。用今天的观点,朱标有这样的一位父亲,他的少年时代,一定充满了各种痛苦和不快乐。而且悲催的是,生活在聚光灯之下的朱标,无论喜不喜欢,他都要按照皇位继承人的苛刻标准来要求自己。在朱标的眼中,朱元璋给了一个皇帝继承人的参考模板,而这个模板就是父亲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可悲的是,这个“别人家的孩子”实际上并不存在。那是朱元璋的理想人格,终其一生,是连他自己都无法企及的完美形象。

所以,我们在史书中看到的朱标,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诸如“孝友仁慈,出于至性”“为人友爱”(《明史·卷一百一十五·列传第三》)。身后充斥了各种上古圣君先贤的伟大光环。虽然我们并不知道,这些外在光环,到底有几分是他的本性,有几分是他违心的表演。这些其实都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一生都活在朱元璋阴影里面的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392年就死了,早早就死在了父亲的前面。

嫡长子朱标的成长之路,倾注了朱元璋太多的个人心血。然而,貌似优秀的朱标,始终生活在“别人家的孩子”阴影之下。朱标一生只活了37岁。其间最大的闪光点,一是保护兄弟;二是考察关中地形,为迁都长安调研。朱标死后,被谥号“懿文”,所以类似于前文讲到的隋炀帝杨广的元德太子,朱标又被称为“懿文太子”。

朱标的死因众说纷纭,但毫无疑问的是,这件事情从精神上沉重地打击了明太祖朱元璋。

这一年的朱元璋,已经64岁了。老来丧子,而且是自己倾尽半生心血培养的皇位继承人。这样的苦涩,一直以政治军事强人面目示人的朱元璋自然不愿多说,但是他所有内心的悲苦,都将转化为接下来所做出的一系列政治决策。

第一个决策:立储。

朱标的儿子朱允炆(wén),虽然时年只有15岁,然而朱允炆却跟他的父亲有着极其相似的秉性,比如温文尔雅、至纯至孝这种评语,用在父子二人身上其实都是成立的。痛失爱子、年逾花甲的朱元璋,将自己所有的心血都倾注在了少年朱允炆身上。不久,朱允炆就被立为皇太孙,成为朱标之后朱元璋选定的第二位皇位继承人。朱允炆的存在,让朱元璋忘记了他还有朱标以外的其他二十几个春秋正盛的儿子们。而这种选择性遗忘,让很多人感到绝望,比如朱允炆的四叔燕王朱棣,就是其中一个。当然,公道地评价,朱元璋的内心世界里,立皇太孙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朱元璋想用自己的行为树立一个后世子孙立储的标杆,那就是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纷争乃至厮杀。

第二个决策:政治运动。

朱元璋洪武一朝,曾经有很多开国功臣被杀,原因很简单,朱元璋担心这些人在自己死后图谋不轨,夺取自己子孙的江山。也正因为如此,早在朱标还在世时,朱元璋就曾经发起调查“胡惟庸案”,倒霉的胡惟庸头几天还在通倭寇,过几天就可以通北元。总之胡惟庸是不是确实有罪并不重要,有什么罪也不重要,重要的是用“胡惟庸案”这个壳子,往里面装入更多应该去死的人。胡惟庸案持续了整整十年,其间被杀的人达到三万,老一辈的开国功臣,几乎被清洗殆尽。胡惟庸案的血迹未干,朱标去世,更年轻的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朱元璋如法炮制,发起调查“蓝玉案”,因蓝玉案被株连杀戮者达到了一万五千多人,朝廷上,所有可能对皇太孙构成威胁的政治势力,被重新洗牌。

能够威胁到自己孙子即位的内朝的政治势力被陆续摆平。而如何摆平外族的战争压力,朱元璋这些年来所仰仗的,是陆续把自己成年的儿子们分封为藩王,就藩的地点往往选择在北方对抗北元军队的一线,明初就藩于北方边塞的九个成年藩王,也叫“边王”或者“塞王”。他们在强势父亲朱元璋的强制安排之下,不允许留恋南京秦淮河畔的花花世界,统统被赶到经济已经下滑的寒冷北方边陲之地吃土。比如我们前文提到的,在北方游牧民族进攻选择中生死攸关的关中、云州(大同)、幽州(北京)三个方向,朱元璋派驻了诸王中年龄相对较大,当然实力也相对较强的次子秦王朱樉(shǎng)守关中,三子晋王朱棡(gāng)守太原,四子燕王朱棣守北平。另外,其他诸王在北方沿明长城一线一字排开,帮助皇帝防备北方异族的入侵。其中比较有名的是,代王朱桂守大同,宁王朱权守大宁(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辽王朱植守广宁(今辽宁省北宁市)。

朱元璋的九个儿子沿着长城一字排开,抵御外敌,后来被叫作“九王守边”;这九个藩王,被称为“边塞九王”;而九王所把守的地区,被称为“九边”。明末名帅熊廷弼被冤杀之后“传首九边”,说的就是这个“九边”。

事实上,朱元璋如此战略部署,可谓用心良苦。

秦朝在消灭六国的基础上,依靠法家思想,幻想建立一个真正的皇权专制体系,因此急火火地实行了郡县制,得罪了六国贵族不说,还让一个强大的大秦帝国在短时间内灰飞烟灭。后来的汉、晋两朝,参考了秦亡的教训,在保留郡县制的基础上实行同姓诸王分封,结果搞出了闹哄哄的“七国之乱”和“八王之乱”。尤其是西晋司马氏,对外战争不怎么样,自家兄弟对砍,倒是耍得有模有样。

正因为前朝的教训太过深刻,后来的唐、宋两朝,索性对分封的藩王不再赐予封地。比如前文提到的临淄王李隆基(唐玄宗)、端王赵佶(宋徽宗),都是只有封号而没有封地。用国库的银子养着你吃喝玩乐可以,但不允许你列土封疆。这种极端政策,导致唐末出现了草头王专权地方的藩镇割据,进而发展成为五代十国这种全国性的大分裂、大混乱;大宋则更惨,两次亡于异族之手,祖宗蒙羞,生灵涂炭。

血泪教训在前,因此朱元璋结合了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优点,对两者进行了有机结合,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明代藩王制度。

简单来讲,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限制地方做大,取消了元朝的行省制度,也没有继承前朝的刺史、州牧、节度使等制度。转而,在原来元朝各行省基础上,废行省而设“承宣布政使司”,比如陕西承宣布政使司,河南承宣布政使司等。

明初全国共设置有十三个布政使司,布政使司中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是“布政使”。布政使看起来级别相当于现在的省长,但实际上同其他两个行政长官“按察使”和“都指挥使”属于平级。布政使主管行政和钱粮调度,按察使主管当地司法,都指挥使主管地方军事,三司在行政级别上都是从二品,又都分别可以向中央相关部门进行直接汇报。这样,在地方上,就形成三司互相制衡的“三权分立”的权力制度。为了避免地方做大,朱元璋在省一级的行政单位分权,是一个大明版本的“三权分立”。

然而,省级行政以下的“知府”“知州”“知县”则无法三权分立,只能够全盘接受三司不同的行政命令(卫所除外),造成了明代基层地方官工作强度很大,工作内容不胜其烦。这是提升了公平却降低了效率的典型案例。

不仅如此,在地方军事上,承宣布政使司又和地方藩王权力交错。从理论上讲,藩王的职能主要侧重于军事,尤其是边防。然而,布政使可以控制地方藩王的财务,都指挥使又可以同藩王的军事部署相互影响。藩王和三司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发展到尾大不掉的程度。在朱元璋的头脑中,这是一个堪称完美的军政相互制衡的地方官制和藩王分封制。

诸王守边的形势,如图4-1所示。

当然,为防止藩王军事势力过大,朱元璋在《皇明祖训》这本家族红宝书里,严格规定了藩王的活动原则,并限制藩王的部队编制为“三护卫”。也就是说,对于边塞上的藩王来讲,拥有带兵打仗的权力是很正常的,但是带兵的规模要受到严格限制,最多只能有三护卫。每个护卫规定3000到15000名士兵。这样一来,按照规定,三护卫的总兵力一定不会超过五万的编制。朱元璋以“三护卫”制度,来对各路藩王们进行军事上的约束。

图4-1诸王守边形势图

晚年的朱元璋,按照自己对政治的理解,为长孙朱允炆的登基铺就了一条坚实宽阔而又血迹斑斑的大路。公元1398年,工作狂朱元璋,极端理想的现实主义者朱元璋,走完了波澜壮阔的一生。同一年,朱允炆顺利即位,史称建文帝。

朱元璋终于可以放心地去见自己的儿子朱标了,因为他交到孙子朱允炆手中的大明帝国,至少看上去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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