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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弗朗西斯(第2页)

加里,你要知道,有时候我可敏锐得不得了。

弗朗西斯吸了吸鼻子,感觉这次鼻伤风非常严重,持续时间比背痛还久。好像送手稿那天她也是一直吸鼻子来着,对吧?都已经过去三周了。她的第十九本小说,目前出版社还没有反馈。想当年,十九世纪末的弗朗西斯可正值“鼎盛时期”。似水年华,她把稿子送过去不到两天,编辑就会送来香槟和鲜花,还有手写的便条:又是一部杰作!

弗朗西斯也明白今非昔比,但她仍发挥稳定,在中流作家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实慰藉她很简单的,一封流露真情实感的邮件就行。

或者友好温和的也行。

哪怕只有简短的一行呢:不好意思,还没开始看,但非常期待!这样也算是有礼貌。

恐惧涌上心头,她拒绝承认潜意识中蠢蠢欲动的可能性。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弗朗西斯紧紧抓住方向盘,试着平稳呼吸。为了让鼻子舒服点儿,她吃了几粒感冒药,但伪黄麻碱让她心跳加快,似有或极为美妙或极为糟糕的事即将发生。她不禁想到两次踏上红毯的感觉。

她大概是吃感冒药吃上瘾了。上瘾对她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男人、美食、红酒。其实,她现在就觉得自己像刚喝了杯红酒,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她最近一直喝酒,虽然没到酗酒的地步,但跟平常比也确实可以说是放飞了自我。至少她还没有滑向药品或酒精成瘾的深渊!她的人生还可能会有重大转机,想想就让人激动啊。家里还剩下半瓶黑比诺葡萄酒,堂而皇之地放在书桌上,谁(只有清洁女工)进门都能看见。要了命了,她简直就是女版海明威。海明威不是也会背痛吗?他们俩的相似之处可真不少。

只除了一点:弗朗西斯不太擅长使用形容词和副词,写小说的时候都是想起来哪个用哪个,像扔垫子一样特别随意。索尔之前自言自语时提到的马克·吐温说的一句话,是什么来着?反正弗朗西斯看稿子的时候刚好发现了:看见形容词就直接删掉。

索尔是个真男人,不喜欢形容词,也不喜欢扔垫子。弗朗西斯的脑海中出现了索尔的样子,两个人在**,索尔把她压在身下,一边滑稽地说着轻浮的话,一边把弗朗西斯枕着的垫子拿出来。弗朗西斯咯咯笑着,索尔把垫子甩到房间那头。弗朗西斯摇了摇头,强行停止这段回忆。云雨之欢的美妙回忆感觉是对首任丈夫的赞美。

顺风顺水的日子里,弗朗西斯对两任丈夫只有两个要求:幸福;有强大的男子气概。现在,她只希望蝗灾到来,蝗虫一只只落在他们长满银发的头上。

她舔了舔右手拇指指尖上被纸划破的地方。伤口时不时隐痛,意在提醒虽然这是最微不足道的伤害,但还是能让她一天都过不舒坦。

车开上了颠簸的小路,弗朗西斯不再吮手指,双手紧握住方向盘。“哈——一朵——雏菊。”

她有一双小短腿,所以驾驶员座椅总得调整得离方向盘特别近。亨利之前说过,弗朗西斯开车就跟开碰碰车一样。开始,亨利还说这样挺可爱的。可大概过了五年吧,他就再也不觉得这有什么迷人之处,每次上车把座椅往后调的时候嘴里还念念叨叨的。

弗朗西斯也差不多,觉得亨利梦游这件事好玩儿的心态也就持续了差不多五年。

专心!

乡野美景快速退去。终于,标志牌出现在眼前:欢迎来到贾里邦小镇。我们因干净整洁而自豪。

弗朗西斯把车速降到上限五十迈,车慢慢悠悠根本走不动似的。

她左右扭头,观察着整个小镇。有家中餐厅,门上红色和金色的龙招牌已经褪色;一家加油站,看起来已经关门了;一间红砖堆砌的邮局;一家可以开车直穿的酒行,貌似还开着;一个好像没什么必要的警察局。一个人影都见不着。小镇是很干净整洁,但感觉像世界末日之后的样子。

她想起了最新一本小说中的场景,故事发生在一座小镇。但眼前是冷清凄凉的小镇,**裸的现实!跟她在小说中描绘的迷人村庄相差甚远。小村庄坐落在群山之中,有温暖热闹的咖啡厅,总飘出肉桂的香气。最难以置信的是,村子里还有一家能赢利的书店。或许有评论家会说这种描写是“故作多情”——这么说本也无可厚非,但可能也没人会评论这本书,反正关于自己所有书的评论,弗朗西斯都没看过。

这就是可怜的古镇贾里邦。再见了,整洁的小镇,荒凉的小镇。

踩了脚油门,速度一下就到了一百迈。网站说从贾里邦小镇开出去,再有二十分钟转弯就到。

前面有个标志牌。弗朗西斯眯起眼睛,几乎是趴在方向盘上才看清:静栖馆,下一路口左转。

弗朗西斯不禁精神一振。她做到了,连续开车六小时都还没疯掉。不过,她很快就感到些许沮丧,因为自己经历的一切都没得选。

“一公里后左转。”GPS如此指示。

“我不想一公里后左转。”弗朗西斯有些伤感。

她本不应该来的,不喜欢这个季节,也不想待在南半球。本来,她打算和自己“特殊的朋友”保罗·德拉布尔一起去圣巴巴拉:冬日里,加利福尼亚温暖的阳光照在他们脸上,他们要去酒庄、美食餐厅和博物馆。本来,她打算和保罗十二岁的儿子阿里一起度过漫长的午后时光,增进了解。弗朗西斯会教他怎么玩儿他喜欢的索尼游戏机,听阿里羞涩地笑出声。弗朗西斯已经有孩子的朋友们得知她的这个想法都会大笑,忍不住揶揄几句,但弗朗西斯一直都期待学习打游戏,毕竟故事线听起来丰满且复杂。

年轻侦探认真的面孔浮现在弗朗西斯的脑海。他小时候就长了雀斑,弗朗西斯说的每个字他都会用可擦除笔迹的蓝色圆珠笔速记下来,不厌其烦。他也经常拼错字,写“明天”的“明”总会把“日”和“月”写成两个“日”。他不敢直视弗朗西斯的眼睛。

这段回忆带来一股突如其来的热量,席卷了弗朗西斯的整个身体。

是屈辱吗?

可能吧。

脑袋很晕,弗朗西斯摇了摇头。双手好像也不听使唤,握不住方向盘。

停车,弗朗西斯对自己说,赶紧停车。

虽然后面没车,但她还是按亮了指示灯,靠路边停好车。她还想按亮警示灯来着。汗水从脸上的毛孔中冒出来。不过几秒钟,衬衫就湿透了。弗朗西斯抻了抻潮湿的衬衫,把前额的几缕被汗水浸透的头发捋到后面。她禁不住打了个寒战。

弗朗西斯打了个喷嚏,这个动作引得后背一阵抽筋。疼痛确实相当剧烈,她忍不住笑出声,可同时,泪水也沿着脸颊滑下来。啊,没错,弗朗西斯之前是疯了,肯定是疯了。

一股无名火腾起,流窜于身体的各个角落。弗朗西斯攥紧拳头,一下接一下地捶在喇叭上。她闭上双眼,头向后仰,跟着汽车喇叭声尖叫,都怪这次感冒,都怪这种悲痛,都怪这颗该死的破心脏,都怪——

“嘿!”

弗朗西斯睁开眼,坐直身体。

有个男人蹲在她的车窗旁,一个劲儿地敲车窗玻璃。弗朗西斯看见马路对面有辆车,打着警示灯,肯定是这个人的车了。

“你没事吧?”那个人大声喊,“要帮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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