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胖掌柜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赌了。”
他从柜檯下摸出一份契约和笔墨。
“借期三日,利息三成。”
“三日之后,若状元公还不上本息,你这条命,连同你的前程,就都是我恆通当的了。”
这是他能想到的,最苛刻的条件。
福伯在一旁听得浑身发软,几乎要瘫倒在地。
三成利,这哪里是借钱,这分明是抢劫。
“可以。”
林墨拿起笔,连看都没看契约上的內容,龙飞凤舞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按下了手印。
整个过程,乾脆利落。
胖掌柜看著那份契约,感觉自己的手都在抖。
他从內堂取出一沓厚厚的钱票,每一张都是一百贯的面额。
整整一百张。
“状元公,点点数。”
林墨接过钱票,隨手塞进袖子里。
“不用点了。”
“我相信恆通当的信誉。”
他转过身,向门口走去。
福伯连忙跟上,脚步虚浮,感觉自己像在做梦。
走到门口,林墨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胖掌柜。
“掌柜的,你今天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决定。”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进了夜色之中。
胖掌柜瘫坐在椅子上,感觉自己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
他看著林墨消失的方向,喃喃自语。
“疯子,真是个疯子……”
……
走在回去的路上,福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的脑子一片空白。
林墨却显得很轻鬆。
他从袖中抽出那沓钱票,在手里掂了掂。
“福伯,你说,这一万贯,要怎么,才能让整个长安城的人都知道,我林墨是个败家子呢?”
福伯的嘴唇哆嗦著,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林墨自顾自地笑了。
“有了。”
“明天,咱们去平康坊。”
“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