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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诗会“惊”才(古代-许)

昨晚上,也不知樊爷犯什么毛病,非得给许皓月搞个庆功宴,说是犒劳犒劳弟兄们,也庆祝他身体痊愈。

酒喝得多了点,许皓月依稀记得是阿德给他扛到樊家楼上的。不知道睡了多久,这会儿意识就像是被强光刺破黑暗,许皓月猛地睁开眼,见到的是熟悉的雕花木床顶,闻到的是空气中弥漫着的药香和书墨气息。

不是吧???又换回来了???

他几乎是瞬间就接受了这个现实,这见鬼的灵魂互换看来是没完没了了。他烦躁地揉着额角坐起身,打量着这个曾住了一个月的房间,角落里的健身器材已经不知所踪了。他轻笑一声,用脚趾头也能想到那个书呆子肯定不会学他健身。

不过有一点,他倒是与另一头的白暮云想法不谋而合,既然暂时回不去,又不了解眼下的具体情况,那就只能先顶着对方的躯壳,按这壳子的规矩演下去,至少不要露馅惹麻烦。

阿木端着温水进来,见他醒了,连忙上前伺候,一边絮叨:“少爷您可算醒了!老爷刚才特意嘱咐了,让您今日务必去参加李侍郎府上的诗会,这会儿时辰都快到了!”

诗会?许皓月皱眉。一群古人聚在一起咿咿呀呀地念些酸诗?光是想想就头疼。

被阿木和丫鬟们手忙脚乱地套上一身月白色的文士袍,束发戴冠,许皓月看着铜镜里那张清秀可人、长在自己审美上的脸,下意识舔了舔嘴唇。再瞧瞧这身子骨,虽然没坚持健身,却也比之前印象里坚实了许多。

看来白暮云这半个月来也没闲着。

临出发时,许皓月还特别叮嘱了阿木“之前我找人做的那些健身器材今天统统给我搬回去。”

阿木:“啊?……是……少爷”

李侍郎家的园子倒是景致不错,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一群穿着各色绸缎袍子的年轻公子成群,吟风弄月,高谈阔论,空气中飘着酒香、茶香和淡淡的脂粉气——据说屏风后还坐着些来旁听的闺秀。

许皓月找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尽量降低存在感,只盼着这无聊的聚会赶紧结束。他听着那些人摇头晃脑地吟诵诗句,什么“春花秋月”,什么“孤帆远影”,听得他昏昏欲睡,胃里直泛酸水。

然而怕什么来什么。几轮唱和之后,主持诗会的李侍郎之子竟笑着将话题引到了他这个一直沉默的白家三公子身上:“久闻暮云兄虽体弱,却饱读诗书,见解独到。今日盛会,怎能无诗?还请暮云兄不吝赐教,让我等也品鉴一番。”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集中到了许皓月身上。有好奇,有审视,也有如白明轩之流毫不掩饰的等着看好戏的恶意。

许皓月心里骂了句娘。作诗?他只会看账本和揍人!他搜肠刮肚,想把《静夜思》、《悯农》倒腾出来应应急,可又觉得这样做无非是在自取其辱,毕竟是连三岁小孩儿都会的东西,也丢面儿不是!

众人见他迟迟不语,面色尴尬,窃窃私语声渐起。

就在这要命的关头,许皓月急中生“智”,忽然想起以前去一个地下钱庄收债时,有个欠债的穷酸诗人为了抵债,声情并茂给他朗诵过一首自己写的歪诗,说什么“爱你就像爱生命”,肉麻得要死,但词儿他莫名其妙记住了几句!管他呢,先糊弄过去再说!

他猛地站起来,硬着头皮,用一种近乎豁出去的、僵硬的语调,朗声道: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

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

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表情像是被雷劈了。这算什么诗?直白,粗粝,毫无格律韵脚可言,用词俚俗不堪(“路”、“桥”、“云”、“酒”?),可那情感却炽热、坦荡、猛烈得像一把野火,瞬间烧尽了之前所有矫揉造作的春花秋月!

这完全背离了当下诗词含蓄蕴藉、用典繁复的风气!简直是惊世骇俗!

屏风后,忽然传来一声极轻的、压抑的抽气声。

良久,主持诗会的李公子才干咳两声,勉强找回声音:“呃……暮云兄此诗别具一格,情感真挚,令人印象深刻。”其他人也纷纷表情复杂地附和,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许皓月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糊弄过去了,他立马坐下,继续装死。

但他没想到,他这首“惊世骇俗”的“情诗”,却像一颗石子,投入了某人的心湖。

诗会散后没两日,一位名叫丁紫云的吏部侍郎家千金,竟开始日日递帖子到白府,指名道姓想与“白家三公子”探讨诗词。这位丁小姐是京中有名的才女,眼高于顶,等闲男子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许皓月一听头就大了,直接让阿木去门口挡驾,理由永远是“公子身体不适,不宜见客”。他躲都来不及,哪有心思跟什么才女探讨那见鬼的“情诗”?

丁紫云却异常执着,日日来堵,大有不见到人不罢休的架势。

好心办坏事(现代-白)

翌日上午,樊家别墅书房。

厚重的红木门隔绝了外界,室内弥漫着雪茄和威士忌的混合气味。樊心刚坐在宽大的真皮办公椅后,指尖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看着眼前略显局促的白暮云。

“皓月啊,”樊心刚开口,声音听不出喜怒,却自带一股压迫感,“昨晚的事,下面的人都跟我说了。鼎盛的张总那边,你中途离场,搞得他们有点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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