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女子社交活动的兴起
晚清民国时期,居住在北京的欧美女性在自我认识上发生了一些变化,她们开始从单纯的家庭生活中走出来,在社会上建立她们自己的社团组织,举行她们自己的社交活动。而这些北京欧美女子之所以能从家庭中走出来,一方面,得益于在北京雇佣仆人和保姆的成本非常低廉,她们不必负担沉重的家务和照顾小孩的重任;另一方面,她们身处异国他乡,本身有“抱团”和社交的需求。她们的丈夫多为各界精英人士,国际化程度高,也为她们提供了充足的财务支持和开阔的眼界。另外,欧美妇女“平权运动”也蓬勃兴起,妇女所处的时代环境也有了有利于妇女解放的变化,即便是保守的北京,受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强力冲击,也勃兴了妇女解放的潮流。所有这一切,都为北京欧美女子社交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北京欧美女子社交活动主要体现在女子社团的建立、扩大以及多姿多彩的社团活动方面。
一、女子社团的兴起
1912年以后,随着北京欧美社区女性人数的增加,一些妇女社团也相继出现。这些社团的倡导人、创立人、管理者多为一些身份比较显赫的在京外国人的妻子,尤其是公使夫人等。1897年成立的北京贫困妇女救助联合会(PekingAssofortheReliefofDestituteWomen)由一些驻京外交官夫人,主要是美国公使田贝的夫人(Mrs。Denby),发起成立;美国的另一位公使芮恩施的夫人(Mrs。Reinsch)是星期五俱乐部(FridayClub)的最初发起人之一;1921年,北京英国妇女联盟(BritishWomen'sLeagueofPeking)的主席是当时英国公使艾斯顿爵士(SirBeilbyFran)的夫人。
这些妇女社团成立的最初宗旨多是开展北京妇女间的互助,或者是同一国籍的妇女之间,或者是外国人社区的妇女之间,或者是会讲英文的妇女之间,甚至是中、外妇女之间的互相帮助。社团的入会条件最初比较严格,但随着社团的发展,入会条件逐渐放宽。例如,母亲俱乐部(Mothers'Club)最初只接受那些孩子在幼儿园或还没上幼儿园的欧美妈妈入会,其后,大一点的小孩的妈妈也被接受了,最后,只要是对该俱乐部感兴趣的任何外国女性都可入会。北京美国学院女子俱乐部(PekingAmerien'sClub)原来只允许毕业于美国大学的女子参加,后来只要在美国大学里学习了一年就可以加入社团,成为“准会员”,并享受除了选举和被选举之外的会员权利。[55]入会条件放宽后,社团的人数随之增长,社团功能也随之增加。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大部分驻京欧美士兵和欧美男性回国参战,这对于北京欧美妇女社团来说,是锻炼和发展的良好契机。她们通过筹集战争资金等方式,尽可能为战场上的本国士兵提供服务。更重要的是,妇女社团在此期间“计划了有重要价值的活动,并且大大降低了其依靠男性的程度,开始较以往更严肃的看待其自身的存在及机会”[56]。“一战”结束后,北京的欧美妇女社团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已经今非昔比了(见表4。4)。
表4。41921年北京主要欧美妇女社团表[57]
此后,北京外国妇女社团越来越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价值,并提升了为整个外国人社区甚至中国人社区服务的意识。这些意识也反映在她们的社团及社交活动上。
二、女子社团活动
社团活动是民国时期在京欧美女子社交活动最重要的方式。根据社团活动的目的,笔者将欧美女子社团活动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为了让社团中的妇女实现自我提升,妇女社团常常安排一些相关课程、讲座,或组织读书会。这些课程、讲座早期偏历史和文学,如北京美国学院女子俱乐部给会员们开设中国历史与艺术课程[58],而星期五俱乐部组织会员学习十九世纪文学[59]等。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这些社团组织的讲座、读书会、讨论会越来越关注并讨论时事。1919年5月23日下午,星期五俱乐部会员一起阅读了题为《战争中的中立国》(TheateintheWar)的文章,并请了两个中立国的代表给大家讲述其国家战争时的环境、条件[60]。“一战”的大量人员伤亡使这些欧美妇女们相当震惊,何况伤亡者中也不乏她们的丈夫或兄弟,妇女的天性是比较热爱和平生活的,这也是她们组织这次讲座的原动力。
第二,为了提升北京欧美人社区的生活品质以及为其祖国人民服务,北京欧美妇女社团会组织一些相关活动。比如,母亲俱乐部组织在欧美家庭中服务的中国阿妈、仆人听有关个人卫生等方面的讲座;为了解决牛瘟引起的通州奶牛场牛奶供应不足的问题,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帮助合理分配牛奶供给,让每个外国人社区中需要牛奶的小孩有足够的牛奶喝[61]。1920年1月,在北京英国妇女联盟的赞助下,在北京贫困妇女救助联合会的主席萨莫斯夫人(Mrs。Summers)家,举办义卖,为两个英国当地慈善机构“布兰多博士之家”(Dr。Barnado'sHomes)和“盲人海员或士兵子女基金”(theFundfortheofBlindSailorsandSoldiers)筹款988元[62]。
第三,为了帮助中国社区居民,欧美妇女社团也会组织一些慈善、救济活动。比如,中国风物(Thingsese)社团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中国社会提供帮助;北京美国学院女子俱乐部从1921年开始给三个或更多的中国女学生提供奖学金[63];三大美国妇女社团组成的联合委员会(itteeofFederation)为熊希龄创办的贫儿院提供资金等方面的援助[64];北京英国妇女联盟举办义卖,为当地的慈善机构筹款,欧美社区的居民以及他们的中国朋友们纷纷来献爱心[65]。
欧美妇女社团在北京所主持的各种慈善救济活动中,由北京贫困妇女救助联合会管理的“养老院”,或称“老妇院”,可谓是最成功的了。这个设在甘雨胡同、专为北京本地贫困老妇提供救助的慈善机构,在1900年之前就已成立,1921年左右,已收容了52名65岁至85岁的老妇。“养老院”里,各项设施基本齐全,不仅有宿舍、餐厅、厨房,还有浴室和医务室。根据美国社会经济学家甘博得出的结论,“养老院”无疑是他们调查过的慈善救济机构中最干净、清洁的,而且这个机构的开销并不大,可以作为北京当地慈善救济机构现代化改造的示范[66]。
晚清民国时期,欧美妇女社团的各项活动,不仅加深了北京欧美妇女之间的互助与合作,更重要的是增加了欧美女性与中国女性(无论是知识女性,如女大学生、归国留学生的妻子等,还是贫困的底层劳动女性)之间互动的机会,加深了彼此的了解。通过这些社团活动而形成的北京欧美国家女子社交网,不再圉于欧美人社区的范围,而是与中国的女性,甚至与北京政府机构、官员、警察等也建立了联系。虽然还不能说女子社交网络已能够完全脱离男子社交网络而存在,但至少北京的欧美妇女们已经具有了独立发展社交网络的能力。这些社团的活动和所做的贡献,不仅对外国人社区的妇女有利,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北京妇女儿童慈善事业和救济机构的发展注入了有益的现代元素。
晚清的北京,仍有清节堂这类慈善机构,救济对象是守节的寡妇及其幼儿。入堂寡妇越年轻越好,超过40岁的寡妇则拒绝收留,而多把其打发到“恤嫠会”。原因在于国家有政策:寡妇守节20年以上、年龄50岁以下可以确认为“节妇”,并予以旌表。随之而来的为“节妇”立贞节牌坊等褒奖可以提高清节堂的名望。抱持这样的功利心态,清节堂把鼓励寡妇守节作为主要目标。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不少入堂寡妇并不贫苦,在经济上无需救助,但也进了清节堂,而且生活标准颇高,这就失去了慈善事业“济贫救苦”的本意。
这样的清节堂,其实质应是带有部分慈善色彩、重在维持传统社会伦理和次序的女子“卫道”社团。清节堂之弊,同时代的人就有一定认知。曾任大学士的彭蕴章就批评其为“愚人无识之所为”,“今闭之堂中,吾不知有翁姑者并奉之入堂乎?其夫之墓仍令岁时祭扫乎?妇之父母兄弟得入堂存问乎?如皆不能,即废人伦成枯槁”[67]。他认为救济寡妇应讲求实效,“予既谓清节堂之不便者如此,又以为持此三千贯取什一之利,可节妇数十人,若以建堂,则仅敷工作之费,其经费尚待再谋,亦非计也”[68]。
1900年以后,北京欧美社团的慈善理念及其活动对这个城市传统善业的影响开始彰显,有人提出应向欧美人士学习,在城市建立救济院。“我中国保婴、敬节、掩埋、义塾诸善举,上而都邑,下而乡镇,无不有之,固不让西人专美于海外。而于城市之中,犹有逐人以乞贱者,犹有沿门以求食者,犹有恃强以讹诈、纠党以横行者。恤贫院未立犹为我中国之憾事也”,并指出救济院的优点是“凡街市乞丐,无业游民,收入院中,教以浅近手艺,至艺成足以自养而后令去。不徒养之,而又教之。盖养之者,饱暖一时;教之者,饱暖终身也”[69]。但清末除基督教会所办的救济机构外,尚未发现北京有其他类似于欧美城市常设的那种养教结合的贫民救济院。
20世纪初期,北京倒是出现了一些新式学校,学生既要学习国文、算学、地理、音乐等文化知识,也要学习剪裁、编织等劳动技能。但这些学校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慈善团体,基本上是只“教”不“养”。
经过清末民初一段时间的过渡,到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终于出现了中国人自己办的妇救院和慈幼院,这是可与欧美现代慈善机构媲美的新型救济机构。在某些方面,这些慈善机构甚至比北京的欧美人士做得还好。
以北平妇女救济院为例,入院的绝大多数都是真正的贫苦妇女,按文化基础的差异分为2个班级,每天学习2个小时,科目有注音字母、国语、算术等,主要目的是帮助她们掌握识字、算数等文化知识。除此以外,妇女们还被分成小组,学习刺绣、缝纫、理发、编织等工作技能。被救济妇女“有食有住有衣,有学可求,有工可做,只消受相当时期之教养,即可谋独立之生活”[70]。北平妇女救济院入院女子的孩子则学习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手工等课程。对成绩优良的孩子,救济院还鼓励他们投考市立各中小学校,考取者不但学费由救济院支出,而且书籍、纸笔等费用也由救济院负担,希望这些孩子未来能自立自强,成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有用之才。这种慈善教育,真正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是真正的养教结合的新型慈善事业。
截止到20世纪20年代末,北京新旧、中外善会善堂总的说来仍能共存,只是强迫寡妇守节的清节堂类善堂太过于反动保守,失去了社会大环境的支持而明显衰落。笔者查阅北京档案馆民国档案,1930年社会局登记在册的24个民间慈善团体中,新型善会居多,留存下来的传统善会善堂不足5家,至于清节堂,没有一个登记在册,看来官方对此也不鼓励。而对失去了父母的孤苦幼儿的慈善救济,已主要由民间新型善堂——北京香山慈幼院承担。
香山慈幼院成立于1920年,宗旨是“办理慈善兼教育事业,收录各省水旱兵灾及贫苦儿童,分别施以学科或职业并军事训练以养成其生活技能”[71]。成立10年后,该院的教育救济事业就取得了良好成效。
到1931年,香山慈幼院“共有学生七百人,就其年龄大小,资性高下,分为蒙养、小学、工读各班,施以相当之教育。逮小学毕业,察其年龄尚轻,难谋独立之生活,其优秀者,又不忍埋没其天才,因于十一年下期扩充规模,成立男中学、女师范及中职各一级。而中职约分化学、金工、织染、农业四科。十三年下期,男校又添设师范。十五年下期,女校又添设看护班。所有中学各级,按年递增,迨中学毕业,考升国内官私各大学校。应需学宿、衣食、书籍各费,该生等无力筹措,仍由职院借给备用,以期成全始终,俾无产阶级子弟,与有产者享受同等教育之机会”[72]。
到1933年7月,从慈幼院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的男女学生有1389人,其中约51%的人找到了工作,开始就业回报社会;约29%的学生考上了大学,其中有83人从香山慈幼院那里拿到了贷款,有9人还拿到了奖学金。
需要说明的是,民国时期在北京能够施行现代新型慈善救济的民间团体,一般都具备下列条件:拥有现代意义上的董事会,该制度能使其发挥各界名人的长处,群策群力进行慈善革新;经办人群多是教育救世的信奉者,具有科学知识和现代意识,促进了所办慈善团体救济事业的转型;经办人与北京的欧美人士联系密切,曾经向欧美慈善同行学习取经,如香山慈幼院的创立人熊希龄。
[1][英]璧阁衔著,[美]李国庆整理:《在华一年记(1899—1900)》,59、66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WilliamJ。Oudendyk,WaysandBy-loma:PeterDavies,1939,pp。31-32。
[3]VaineChirol,FiftyYearsinagWorld,NewYork:Harpany,1928,p。180。
[4]HeheNewa:aTraveller'sImpressions,London:T。F。Unwin,1912,p。72。
[5]DanieleVare,LaughingDiplomat,Doubleday,NewYork:Doran&pany,Ine,1938,p。88。
[6][美]卡尔·克劳著,夏伯铭译:《洋鬼子在中国》,174~175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