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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亲任转重(第1页)

三、亲任转重

王叡的仕途是直线上升的。在封建社会里,作为皇家的宠信之臣而受到“财帛以千万亿计”的赏赐不足为怪,但是数年之间便成为宰辅的却不多见,王叡属于非常特殊的例子。

文明太后临朝听政不久,就亟不可待地提拔王叡。王叡先被超迁为给事中,接着升为散骑常侍、侍中、吏部尚书。给事中与散骑常侍均得随从皇家,以备应对,具有分平尚书奏事的职权。文明太后这样安置宠臣王叡,显然是为了便于相互之间的密切交往,在人情上尚可理解。但是,文明太后将王叡任命为侍中和吏部尚书,就大大超出情感的驱使,而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意图了。

侍中和吏部尚书都是朝廷要职,执掌实际政务。侍中之职秦朝始置,为丞相属员。西汉前期,侍中成为郎中至列侯的加官。由于加官侍中者可以出入宫廷,因此有机会与闻朝政,地位逐渐尊贵。东汉之际,侍中仍在皇帝近侧,与散骑常侍同备顾问,成为清要之官。魏晋以后,侍中成为三公的加衔,但加此衔者往往具备宰相职权。北魏沿用旧制,加侍中者参与朝廷执政。吏部尚书之职可以溯源到西汉,汉成帝曾经设置列曹尚书四人,其中有常侍曹,主联络丞相、御史、公卿等事务。东汉光武帝改常侍曹为吏部曹,执掌选举等事务,到东汉末年径称之为选部曹。曹魏时选部曹复称吏部曹,专掌选职。北魏沿用此制,以吏部尚书主持官员铨选,执掌朝廷人事职权,因此地位很高。文明太后赋予王叡侍中与吏部尚书的职权,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他“内参机密,外豫政事”,执掌政治实权。

北魏的朝廷众臣之中虽然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文明太后的**威,但是对于她公然宠信近臣的举动并非毫不反感。魏收在《魏书》卷93《恩幸列传》序中指出:

魏世,王叡幸太和之初,郑俨宠孝昌之季,主幼于前,君稚于后,乘间**,殆无忌畏,树列朋党,蔽塞天聪。……赵修等出于近习趋走之地,坐擅威刑,势倾都鄙,得之非道,君子所以贱之。[21]

魏收所说的“君子所以贱之”具有普遍的意义,可以反映出整个北魏时期士人与贵族对于近臣的基本观念。恩幸的资质浅薄,过高地抬举这样的人是难以服众的。文明太后自然也会考虑到这一点,但却并未就此罢休。她要寻找理由,将王叡放到更高的位置,而这样的机会居然出现了。

《王叡传》记载:

太和二年(478年),高祖及文明太后率百僚与诸方客临虎圈,有逸虎登门阁道,几至御座。左右侍御皆惊靡,叡独执戟御之,虎乃退去,故亲任转重。[22]

命运再次给予王叡绝佳的机会,他执戟抵御逸虎,虽然冒着巨大的风险,却表达出无限的忠心,也由此获得无上的荣耀。救护文明太后与孝文帝二圣的功劳,成为王叡随即“亲任转重”的正当理由。上引《王叡传》接着记载:

三年春,诏叡与东阳王丕同入八议,永受复除。四年,迁尚书令,封爵中山王,加镇东大将军。

王叡救驾之后获得诸多崇高头衔和特殊待遇,其中尚书令是最具权势的职务。尚书令官职始设于秦朝,西汉沿置,但最初只是少府的属官,执掌文书及奏章。东汉之际,朝廷政务归于尚书台,尚书令的权势逐渐发达。曹魏西晋以后,尚书令竟成为执掌朝政的首脑。北魏沿用此制,尚书令位居中枢,总理朝政,一直位高权重。在后来孝文帝议定百官时尚书令被列为从第一品上,随之宣武帝班行职员令时列为第二品[23],这都能够说明北魏时尚书令地位的显要。要之,王叡的官职虽还不能说无上,但权力已经达到至高。

不过,从家族背景与文化素养考察,王叡能否担负起吏部尚书和尚书令的职责是值得顾虑的问题。据《王叡传》记载,王叡祖居武威姑臧,其六世祖王横曾经在凉州张轨政权中担任参军之职。北魏太武帝平定凉州,王家被迁徙到平城,此时已经传至王叡的父亲王桥这一辈。王氏家道中落,甚至一度陷入贫困状态,但是王桥是努力钻营之人,他以“解天文卜筮”为业,竟然历仕北魏而官至侍御中散,这为日后王叡的发迹做了铺垫。然而,卜筮之家出身的王叡,姑且不说能否受到门阀世家的认可,对于传统典章制度的了解也必然浅薄,这肯定会影响王叡处理政务的能力。

王叡的实际能力如何,文献记载中并未交代清楚。不过,由于权力在握,王叡倒是相当自负的。王叡在去世之前曾经上书孝文帝,对自己有所总结。其文曰:

臣闻忠于事君者,节义著于临终;孝于奉亲者,淳诚表于垂没。故孔明卒军,不忘全蜀之计;曾参疾甚,情存善言之益。虽则庸昧,敢忘景行。[24]

诸葛孔明是蜀汉名相,曾参是德行高尚的楷模。王叡竟然以诸葛孔明和曾参自况,真是莫大的讽刺。王叡的言论确实颇不自量,不过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倒也表明他确实行使过宰相的职权。

就在这篇上书中,王叡还大谈所谓“为治之要”,他声称:

臣闻为治之要,其略有五:一者慎刑罚,二者任贤能,三者亲忠信,四者远谗佞,五者行黜陟。夫刑罚明则奸宄息,贤能用则功绩著,亲忠信则视听审,远谗佞则疑间绝,黜陟行则贪叨改。是以钦恤惟刑,载在《唐典》;知人则哲,唯帝所难。《周书》垂好德之文,汉史列防奸之论,考省幽明,先王大典。又八表既广,远近事殊,抚荒裔宜待之以宽信,绥华甸宜惠之以明简。哀恤孤独,赈施困穷,录功旧,赦小罪,轻徭役,薄赋敛,修福业,禁**祀。愿听政余暇,赐垂览察。使子囊之诚,重申于当世;将坠之志,获用于明时。[25]

这番话语出自一名宠臣的上书似乎很滑稽,然而从王叡担任尚书令的职务来看,与其身份其实颇相符合。王叡所言虽属老生常谈,但其语气和内容都在表明他身处政权中枢的地位。更为甚者,王叡的所谓五条“为治之要”,还颇有教诲少年孝文帝的意味。既然王叡以诸葛孔明自况,孝文帝当然就成为任由他训导的“刘阿斗”了。

不过,由于王叡被列入《恩幸列传》之中,所以史家魏收的行文着重于表述王叡与皇家的亲密关系以及飞黄腾达的权势,而非他的政绩。虽然如此,也还是记载了一件可以表明王叡在朝廷占据决策地位的事例。《王叡传》记载:

及沙门法秀谋逆,事发,多所牵引。叡曰:“与其杀不辜,宁赦有罪。宜枭斩首恶,余从疑赦,不亦善乎?”高祖从之,得免者千余人。[26]

法秀谋逆事件,是由僧侣煽动而引发的政变,规模其实一般,却由于发生在国都平城,对北魏朝廷的震动巨大。这次政变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但是事后牵引出许多佞佛的官吏。《魏书》卷7上《高祖纪上》太和五年三月己巳条,记载了孝文帝处置法秀谋逆事件的诏书,曰:

法秀妖诈乱,常妄说符瑞,兰台御史张求等一百余人,招结奴隶,谋为大逆。有司科以族诛,诚合刑宪。且矜愚重命,犹所弗忍。其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止一门;门诛,止身。[27]

这篇诏书中言及的张求等人,是与法秀勾结的朝廷命官。从参与此案者竟然有一百余人,可以看出隐藏在背后的关系极为错综复杂,处置这一事件是比较棘手的。孝文帝采纳王叡的建议,将那些受到案犯牵累的家族从轻发落,上千人命得以保全。孝文帝能够听从王叡的建议,表明王叡在朝廷的决策方面具有相当重要的话语权。这是文献中所记王叡做成的一件积累阴德的善事,史家所记是公允的。

从承明元年到太和五年的六年之间,是北魏经过中衰而再兴的阶段。按理说,于公于私都急需能干得力的士人来执掌政务。这样的人才在北魏并不缺乏,最为著名者,在王叡之前有崔宏、崔浩父子,在王叡之后有李沖。崔宏出身于清河名门,其六世祖是曹魏司空崔林,父祖“并有才学之称”。崔宏任职于道武帝朝,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而“势倾朝廷”。他还常常向道武帝解说“古今旧事、王者制度、治世之则”,“陈古人制作之体,及明君贤臣往代废兴之由”,因而深得宠信。[28]崔浩是崔宏的长子,他谙练“朝廷礼仪、优文策诏、军国书记”,在太武帝朝官至司徒,被史臣赞为“才艺通博,究览天人,政事筹策,时莫之二”。[29]虽然崔宏、崔浩父子已为过世之人,却是后世的榜样。而在王叡之后的李沖,也是众望所归的文士。李沖出身陇西世家,他的曾祖父是西凉国主李暠,他的父亲是投奔北魏而受封敦煌公的李宝。[30]李沖因“典禁中文事,以修整敏惠,渐见宠待”,此后他“勤志强力,孜孜无怠,旦理文簿,兼营匠制”,遂能在太和改制中发挥中坚作用。所以,史臣称赞李沖道:“风流识业,固乃一时之秀。”[31]

与崔宏、崔浩父子及李沖相比,王叡的才能和对于传统典章制度的熟悉程度,肯定都弗如远甚。但是,文明太后何以一定要用王叡来担荷大任,难道太和之初恰遇人才枯竭之低谷乎?其实不然,当时北魏的朝廷上与社会中储备着大量堪为文吏的人才。这些人才中有一部分是从中原征发到平城的。作为他们的代表者高允后来写了一篇《征士颂》,其中列有包括高允自己在内共计三十五位身处上流的征士。[32]在高允等人之下,还有更多的人才,通过郡国立学而被培养成为儒学之士,成为文吏的后备。

然而,对于文明太后而言,虽然当世并非缺乏人才,但这不是她考虑的要害。要害是,以女流身份君临天下的文明太后,急需一位能够在朝廷出头露面地为她总揽行政权力的代理人。选拔这样的代理人,忠诚才是第一位的标准,至于能力与素养尚在其次。王叡的家庭背景虽然低微,文化素养虽然不足,但是他与文明太后的关系亲密,而且曾用舍身救驾的举动表现了忠诚,这才是文明太后最为看重的,所以王叡能够在北魏政坛中枢脱颖而出。要之,适应文明太后亟待巩固权势的需要,才是“君子所以贱之”的宠臣王叡能够“坐擅威刑”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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