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康崇俊 卅日
7 廉献祥 出使
8 辛荣国 卅日
9 王小小 出使 卅日
10 匡旡对
11 高皈宗 廿九日
12 康如玉 廿九日
13 康杲
14 何俊忠
15
右通祇承人如前
16 牒件状如前,谨牒。
17
大历三年正月日史奉谦牒。[33]
此件牒文,其实就是西州官厅中的一份“直簿”,它详细规定了当值的具体人员和时间。从“祇承人”来看,这份名簿的制定已征得当直人员的默认和许可,因而在实践中将成为史奉谦等人守值听差的依据。至于当值的时限,大致是每人一日,颇与尚书省“每一日一人宿直”的标准相合。由此类推,《日课》中的学生“当直”可能亦有编排的名籍簿册来遵循,只不过其当直时间是两日罢了。学生当值的机构,据《日课》所见“迎县明府”以及高昌县诸乡里正在县衙充当“县直”“丞直”[34]的角色来看,学生亦应在县衙中当直。
再看“十七日行礼”和“十八日社”。按唐制,“仲春仲秋上戊,祭太社,以后土氏配”。地方州县亦置社稷,“如京都之制,仲春上戊,州县官亲祭,仲秋上戊亦如之”[35]。八月十八既为社祭之日,故必为戊日。如此,十七日则为丁日。按唐令:“诸春秋二分之月上丁,释奠于先圣孔宣父于太学,以先师颜回配,祭以太牢,乐用轩悬八佾之舞,并登歌一节,与大祭祀相遇,改用中丁。”[36]与此相应,地方州县“皆置孔宣父庙,以颜回配焉。仲春上丁,州县官行释奠之礼,仲秋上丁亦如此。”[37]据此,《日课》所见“十七日行礼”即指祭拜先圣孔子的释奠之礼,自然学生也要参加。不唯如此,十八日的社祭活动,学生也要参与。
地方州县建置“孔宣父庙”的情况,P。2005《沙州都督府图经》有所反映:“州学。右在城内,在州西三百步,其学院内东厢有先圣太师庙,堂内有素(塑)先圣及先师颜子之像,春秋二时奠祭;县学。右在州学西连院,其院中东厢有先圣太师庙,堂内有素(塑)先圣及先师颜子之像,春秋二时奠祭。”[38]高明士曾指出,唐代的州县学皆为庙学[39]。庙学的发展,到唐代已走向制度化。即在全国的学校(中央的国子监到地方的县学)内建置圣庙,并在圣庙内举行学礼。以沙州为例,沙州州学和敦煌县学在东厢有先圣先师庙,庙中有孔子和颜回塑像,每年春、秋二仲月举行释奠之礼。这种“左庙右学”的基本布局,完全符合唐初以来所建立的庙学制度[40]。从这个意义来说,《日课》“十七日行礼”的描述,应是西州庙学实态的一种反映。
值得注意的是,《日课》所见的释奠和社祭活动,分别在八月的中丁和中戊日进行,这与唐令的描述略有不合。敦煌具注历日中,释奠和社祭通常选择在最为接近春分、秋分的丁日、戊日进行[41]。比如,P。4627+P。4645+P。5548《唐乾宁二年乙卯岁(895)具注历日》中,释奠和社祭活动就被定于最为接近秋分(八月廿三)的丁未(八月廿一)和戊申(八月廿二)二日[42]。S。1473+S。11427v《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具注历日并序》中,仲春的释奠和社祭礼典定于二月十五日(丁丑)和二月十六日(戊寅)[43],此二日就是距春分(二月廿日)最近的丁日和戊日。《日课》中,八月九日为秋分,距离秋分最近的丁日和戊日是八月七日和八月八日。这说明《日课》中八月十七、八月十八日举行的释奠和社祭活动,与敦煌具注历日中“奠”和“社”的标注也不符合。不过,敦煌具注历日表明(参见下表),释奠和社祭活动的选择,并不仅限于上丁日、上戊日,有时也在中丁、中戊(S。1473+S。11427v),甚至下丁、下戊(P。4627+P。4645+P。5548)中进行。《大唐开元礼》卷七一《吉礼》载:“爰兹仲春仲秋,厥日惟戊,敬修恒礼,荐于社神。”[44]S。1725v《祭社文》云:“敢昭告于后土氏:爰兹仲春,厥日推(惟)戊,敬循恒士(事),荐于社神。”[45]祝文强调的是“厥日惟戊”,说明仲春、仲秋的戊日是社祭的最佳时日,这也是《日课》“十八日社”与唐令的契合之处。
表9-3敦煌具注历日所见“奠”“社”标注表
至于“廿八日诫书”,意谓此日进行家诫、训诫之类书籍的学习。“诫书”,或为“诫子书”,即教诫子侄后辈立身行事的家训类文献。汉魏六朝时期,此类训诫极为兴盛。如马援《诫兄子书》、王肃《家诫》、荀爽《女诫》、羊祜《诫子书》等[46],俱为有代表性的家诫作品。敦煌类书《励忠节钞·家诫部》(P。2711)收录了15则教诫子孙的家训故事,其中8则提到了“汝其勉旃”“汝其勉之”“汝宜勉之”“汝当勉之”“汝其勉哉”的恳切语言。如第9则,西汉刘向告诫儿子说:“行善则福禄期至,故人所以贺也;行恶则祸患斯来,故人所以吊也。禄患之应,若影随形,汝其勉之。”大意是说,唯有积德行善,才能福禄双全。又第14则,樊宏为人谨慎,常诫其子孙曰:“夫富贵骄逸,未有能终者也。天道恶盈而好谦,前代(世)贵戚多以此夭,汝宜勉之。”[47]告诫子孙谦恭处世,善始善终的道理。因此,从《家诫部》收录的劝诫、告诫和训诫故事来看,这些“诫书”的学习,多是出于砥砺品行、勉励立身和规范行事的需要。
综上所述,《日课》是唐代学生习字作业中保存最为连续、完整的一件,其中描述“放假”“行礼”等信息,都能与唐《假宁令》《学令》《祠令》的记载相契合,特别是由州县官主持的社祭和“释奠之礼”,学生都要参与。另一方面,《日课》所见的“当直”“迎县明府”等活动,由于能与县衙、县令联系起来,故可推知,这些广泛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学生当来自西州官学(州学或县学)系统,而《日课》亦应是出自州县学生之手的一份习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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