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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正与悟及以禅喻诗说(第1页)

(一)“正”与“悟”,及“以禅喻诗”说

在宋代,以禅喻诗是司空见惯之事。郭绍虞曾言:“《沧浪诗话》之重要,在以禅喻诗,在以悟论诗。然而这两点,都不是沧浪之特见。”[10]在沧浪之前及同时代,论家甚多,“可知诗禅之说原已成为当时人的口头禅了”[11]。魏世德亦在其论元好问的专著中专门开辟了“禅喻”一节,录元好问四首“以禅喻诗”诗进行讨论。林理彰和宇文所安对此问题的研究集中在某些概念上,即“正”“悟”和“禅”,在讨论共时概念的同时又兼顾了历时的发展脉络。

林理彰《正与悟:王士祯的诗学理论及其来源》一文,将“以禅喻诗”论放在新儒学发展的背景中,并以“正”“悟”为基本框架对《沧浪诗话》的“以禅喻诗”说进行了考察。他认为《沧浪诗话》对所有明代批评家都有极大影响,严羽在“正”“悟”之间所建立的逻辑辩证关系颇具吸引力。第一,他们都认同诗歌的“正”统,这是后世为诗的必学之道。第二,他们都认同“悟”为作诗之道。第三,他们都意识到只有完全吸收、内化“正”统之后,才能达到“悟”的境界。[12]而这导致了后世过度强调诗歌形式,将模仿过去的诗人当作诗歌训练的不二法门。林理彰认为,明清诗歌大多表现出“形式主义”的泛滥和谦卑的模仿,而严羽应该为此负最终的责任。[13]林理彰认为,“正”就是那个强大的诗歌传统,这一点没有必要过多论述,因此他论述的着眼点在于“悟”。他认为,“悟”在通常意义上指获取一种控制诗歌媒介的完美直觉,但是在心理或精神层次上,它指的是能达到这样的状态:主体自我、交流媒介[14]和客体现实能够合而为一。所以,自我修养的最终目的是“自明”,这是诗歌重要的一方面。写诗作为一种修为,与新儒家的自我修养方法等相关。

“写诗本身就是一种自我教育的手段。诗歌提供了一种框架或语境,个体可在此框架中抓住自我及其环境。它不仅给人以关于自我的认识,还能给人提供一种了解身外世界的工具——并且,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点,它为个体和世界之间提供了联系。”[15]因此,林氏认为,由于这种诗学仍然强调“语言”的作用,要将之放到新儒学的系脉中去考察,而不是将其直接与道家或禅宗等同起来。林理彰在另一篇文章中也强调,明代“复古”与“抒情”之争可与“正”和“悟”两概念对应,个体与传统之关系是沧浪论诗之着力的方面,也是贯穿明清的复古派理论的一个主题。然而,由于在复古运动中对“个体”与“传统”的关系审视不足,也未曾发掘其中的多种含义,因此在整个明代一直都存在反传统的抒情主义,主张一种极为不同的自我实现路径。[16]

汉学家关注的另一焦点是严羽的“禅”喻之论,这与对“正”与“悟”的理解也有密切的关系。那么,其要点何在?又是何性质?正如林理彰所言,对严羽来说,宋代诗学、儒学和禅学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是缺一不可的。[17]无论是当时的诗学传统还是新儒家,都从“禅”学中受益颇多,但仍应该将它放在新儒家的语境中去理解。进而,林氏指出,《沧浪诗话》中关于“学诗者以识为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的议论是与程颐关于修习“圣人之道”的论述相关联的。正如程氏所说:

伊川先生谓方道辅曰:圣人之道,坦如大路,学者病不得其门耳。得其门,无远之不到也。求入其门,不由于经乎?今之治经者亦众矣,然而买椟还珠之蔽,人人皆是。经所以载道也,诵其言辞,解其训诂,而不及道,乃无用之糟粕耳。岂足下由经以求道,勉之又勉,异日见卓而有立于前,然后不知手之舞,足之蹈,不加勉而不能自止矣。[18]

因此,“悟”须以对正统的吸收为基础,正统被喻为“大道”。严羽所谓“乘有大小,宗分南北”之论当与此相关。后世之人,如钱谦益等攻击严羽,认为以“禅”喻诗不足取,因为诗与语言(words)、个人感情有关,而禅则远离两者,因此诗与禅极不相类,相互为喻的结果是相互为害。林理彰认为这种批评根本就没有抓住要害所在,因为“严氏从未讲过诗就是禅,或者禅就是诗。他只是借用了禅的传统(就像他作为一个在俗之人看待禅一样),将其作为对诗歌传统的类比。正如他所说:‘故余不自量度,辄定诗之宗旨,且借禅以为喻,推原汉魏以来,而截然当以盛唐为法。’”[19]但是,仍有坚持认为严羽试图将诗等同于禅,认为《沧浪诗话》中的诗歌理论是以禅宗的神秘主义为基础者。而事实上,“严羽并不比任何使用禅宗术语立论的新儒家哲学家更沉迷于禅(也许还更少一点,因为他对禅宗的历史知之甚少),并且,我认为我们应当从字面意义上理解他的话——在诗与禅之间做了类比,并且使用了禅的术语,而这不过是为方便起见”[20]。

因此,所谓以“禅”喻诗最终也不过是一种借鉴式的类比而已,其要点仍在于“正”。在《明代诗学理论中“自我实现”的另类路径》一文中,林理彰对上述论点做了进一步的发挥,并认为《沧浪诗话》尽管复杂多义,但基本内容集中在五个方面。其一,盛唐诗是诗法的完美代表,即风格要自然,语言要“正”。其二,完美的诗歌要“自然流露”(spoy,指“悟”道之后的境界),即“悟”。盛唐诗人便有“透彻之悟”。其三,并非所有唐诗都值得模仿,因为盛唐之后的诗人不免有“小乘禅”之嫌。其四,在某种程度上,《沧浪诗话》是对宋诗,尤其是对江西诗派的抨击,认为宋诗不是“悟”得的,因此其风格也是失败的;宋诗没有得到真正的“诗法”,因此其语言不正。其五,盛唐诗之所以可以成为后世楷模,还在于其诗歌表达的直觉与个性。[21]可见,林理彰仍然将“正”与“悟”作为讨论“以禅喻诗”的关键所在。

林理彰关于“正”与“悟”的论述被宇文所安所继承,他在林氏论述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指出,既然诗与禅是类比而非同一,那它们以各自的方法所要实现的目标是否就是一致的呢?是否存在与“诗悟”有别的“禅悟”?他说:“既然二者的蒙昧世界不同,其方式也自然不同,但从禅宗的观点看,存在一种特别的‘诗悟’,这样的说法是很荒唐的;除非你的意思是说:‘诗悟’是一种在蒙昧世界显现悟的状态的特别的活动领域。”[22]与林理彰将严羽放在宋代新儒家思潮背景下的理解不同,宇文所安认为它是一种反儒家的诗学,因此才会用儒家之外的术语挑战业已存在的儒家诗学权威。[23]

如此理解,“正”是否还是儒家之正呢?从逻辑上讲,这应是宇文所安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宇文所安认为,严羽改变了一些主要属于儒家术语的意思,比如“正”。宇文所安在谈及“正”的概念时说:“让我们看看‘正’(‘正确’或‘正统’)的概念是如何发生变化的:在《诗大序》里,‘正’是开端,然后出现了‘变’(变化)。在《沧浪诗话》里,‘正’是一条长长的变化谱系,在盛唐后到达巅峰,然后滑向‘变’(变化或衰变)。这里的‘正’与‘变’已失去了它们在《诗大序》中所包含的文化和伦理维度:现在它们只属于诗歌史。由于严羽改变了‘正’的概念,诗歌之‘正’的本原即《诗经》就被排除在这个课程之外了。”[24]宇文所安是否应该指出,严羽修改过的“正”有无反儒家?即便他真的使“正”失去了“文化”和“伦理”的意涵,又如何判断这个“正”是儒家的反面,或者说是“反儒家”的呢?

宇文所安认为,在改变了“正”的意思之后,严氏接着又引入“禅”“悟”等术语,创造出了新的诗学。而“以禅喻诗”只不过是严羽达其目的的手段而已,并不能说明他是多么执着于禅学理论。那宇文所安又是如何解释“悟”的呢?

宇文所安认为,诗禅之间的类比在13世纪就已司空见惯,但诗禅二者是本质上相似,还是在修习方法上相似呢?这种含混性就表现在禅理的“悟”这一关键概念上。严羽的出发点是禅与二者都相关。宇文所安分析说,严羽所论诗禅关系有三个层面。最低层讲禅宗修炼与诗歌学习的指向相同,即禅宗修炼和诗歌学习都是要达到直觉的、先于反思的理解。第二层则以过程的类比为基础,发生在禅悟状态与诗“悟”状态之间,即“悟”了的诗人所展现的诗景具有玄妙的、先于反思的“正确性”。第三层则是说诗悟与禅悟状态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悟”有可能通过诗歌获得并在诗歌中显现。宇文所安说:“以禅喻诗的核心——诗悟在某种程度或某种方式上‘像’禅悟——虽然含糊不明,但它确实是有内容的,无论内容多么少。严羽使用了一个公认的类比(诗如禅)并加以发挥,以发现新的类似点,然后把它引申为一种帮派门户之见。既然达到诗的悟境与禅悟有类似之处,那么学诗之途自然也免不了禅宗教派的等级次序。”[25]

在宇文所安看来,严羽之所以用“禅”喻诗而没用其他类比,是因为禅具有更明显的等级价值。的确,严羽的言辞有这方面的意思,他说什么“乘有大小,宗有南北,道有邪正;学者须从最上乘,具正法眼,悟第一义”,然后又攻击小乘禅等其他佛学支派,确有自立正宗的嫌疑。如确像宇文所安所断言,那严羽选择以禅喻诗,完全是策略性的、工具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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