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257页。
[107]桑兵:《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133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08]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260~261页。
[109]桑兵:《庚子勤王与晚清政局》,119~120页。张之洞在致驻英公使的电报中论及唐才常案时指出,“其往来逆信中于皇上蒙尘西幸目为‘西窜’,有‘此时此机万不可失’等语”,“又有‘欲国自立,必先自借尊皇权始’之语”,并特别强调“‘借’字可恶,明说是借保皇为名以作乱矣。悖逆诈伪,何尝丝毫有为皇上、为中国之心?”参见《致轮墩罗钦差》,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375~8376页。
[110]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258页。
[111]《善与人同》,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日。
[112]《众擎易举》,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三日。
[113]《承办济急善局章程》,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114]《分头办理》,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115]《军机处寄各省督抚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242页。该上谕,“著刘坤一于清江浦一带设立转运总局,委派前福建兴泉永道恽祖祁督办,将各处粮食妥筹采买,由内地水陆分运到京,以资接济”。
[116]《恽莘耘观察来书》,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五,6b页。
[117]清政府于闰八月九日寄两江总督等电旨,“至清江转运局所拨直隶赈米十万石,仍著该督等饬令恽祖祁运至德州,由直隶总督派员接运。其余十万石及本届截存海运漕粮二十余万石,即著一并取道汉口,改由襄河运赴行在”。见《军机处寄两江总督刘坤一等电旨》,《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663页。清廷闰八月二十八日的上谕中,有如此表述:“刘坤一电称,所有漕粮、采买等米石,业经饬令道员恽祖祁改道由汉口、襄阳运至龙驹寨,请饬陕省派员接运等语。”见《军机处寄两江总督刘坤一等上谕》,《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720页。
[118]《军机处寄两江总督刘坤一等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下册,781页。
[119]《济急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七日。
[120]《济急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九日。
[121]《袁抚台来电》,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356页。
[123]《协济善会启》,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一日。
[124]章炳麟:《二等嘉禾章农商部顾问杨君行状》,见钱仲联主编:《广清碑传集》,1087页,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
[125]唐力行:《商人与中国近世社会》,278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3。
[126]参见王全来:《同文馆毕业生杨兆鋆及其数学工作》,4页,硕士学位论文,天津师范大学,2001;闵杰编著:《晚清七百名人图鉴》,646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
[127]章炳麟:《二等嘉禾章农商部顾问杨君行状》,见钱仲联主编:《广清碑传集》,1088页。
[128]《照录诸暨绅士灾函》,载《申报》,光绪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129]《解款声明》,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十七日。
[130]《济急东电汇登》,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六日。
[131]《济急东电汇登》,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六日。
[132]《德州往来电音》,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133]《济急东电汇登》,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九月十六日。
[134]《致上海本会诸同人》,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四,24a~24b页。
[135]《照录协济善会禀南北洋大臣稿并两江督部堂刘批词》,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136]《宪批照录》,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五日。
[137]《济南来电》,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一月八日。
[138]因为捐款“往往互相错递”,济急善局曾在《申报》上刊登声明,再次表示其与救济善会的区别,及各自负责救援的范围。“启者:东南诸同志所设救济会及济急会,分济京津被难官商。其救济会系陆纯伯部郎,专办天津一路;济急会系盛京堂及诸同仁,专办京城、德州两路。现蒙四方善长邮寄信件及捐款银两,往往互相错递,特此登报声明,以免转折,伏乞公鉴。上海源通银号严信厚、丝业会馆庞元济、施则敬启。”见《济急会声明》,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