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录的记载,大学士与九卿并未针对乾隆皇帝的旨意提出如何可以让地方官员久于其任的办法。他们历数了繁简互调定例的发展历程,从雍正六年(1728)金鉷的条奏到雍正九年(1731)吏部的议覆,到雍正十二年(1734)各缺的更定,再到乾隆七年(1742)要中简缺的调整,最后总结:
总之,督抚酌留要缺,在外题补,本为鼓舞人材,但所留之缺,既不切当,又多迁就,徒启属员觊觎。今若仍照雍正六年以前部选例,悉行裁改,未免骤觉更张,应再通行各该督抚,将现定应题、应调各缺,详核更正,造册奏报。其直隶州知州一项,向不归部选,未便酌定,但知府内之冲繁疲难者,今亦请旨补放,直隶州知州各缺,应一并分别酌定,统俟各省覆齐,臣等再将更定各缺,作何补用,并如何酌定年限,示以优叙之处,一并详议请旨。[52]
大学士与九卿要各省督抚就应题、应调各缺重新更定,造册奏报后,再做定夺。乾隆皇帝对吏治有了新看法,显然,他希望地方守令能久于任所,人地相宜不再是其强调重点。不过,我们可以看到督抚违例题请的动作仍持续不断。乾隆十三年三月十八日(1748-04-15),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喀尔吉善奏称,福建福宁府福安县知县员缺虽系疲难二项,应归部选之缺,但该县山海交错,民俗未淳,亟须整理化导,请将该缺暂留在外,拣选贤能之员,题请调补。[53]同年四月初二日(1948-04-28),他又以地方难治,亟须熟悉风土、实心任事之员整顿为由,奏请将部选之缺的建宁府知府与建安、瓯宁知县员缺改由厦门同知胡格等升署。[54]乾隆二十年(1755)三、四月间,湖北巡抚张若震(?—1755)以云梦县“虽系冲难中缺,例当部选,但查云邑地当滇黔楚蜀要冲,差使络绎,兼之民情疲玩好斗善讼,新选之员恐难胜任,必得干练之员,庶与地方有益”的理由,奏请将“老成勤练、办事实心”的咸丰县知县孙廷权调补云梦县知县李嵩嶙丁忧所遗的员缺。[55]十多天后,吏部以云梦县“系部选之缺,该抚所请与例不符,应毋庸议”驳回,乾隆皇帝朱批“依议”。[56]虽然不是每次题请都能得偿所请,但很显然地方督抚仍不时提出破例之请,因而我们看到,嘉庆十九年三月二十日(1814-05-09),嘉庆皇帝(1760—1820)还在为他先前同意东昌府同知部选缺由嵇承群升补一事提出澄清,最后还补上关键的一句:“朕特旨允行,岂能因以为例。”[57]这句话充分点出了清代君臣关系的特点。地方督抚每次的违例题请都是君臣之间一次独特的互动。皇帝准与驳没有定数,而是取决于当时各种复杂的因素,包括其与督抚的个人关系以及地方上的其他主客观因素。因此,当皇帝坚持任何规定都可因为他的“特旨允行”而有例外时,地方督抚自然会善加利用,以扩大自己对地方人事的掌控,而这样的策略相信不会只用于人事问题上。
附表
山西省冲繁疲难要中简缺的改定
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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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鉷的生父延祚公三岁丧父,其生母余氏临终前,将其交与侧室赵氏,赵氏后来转适郭氏,延祚公也随之改姓郭,后来生下金鉷,仍然沿用郭姓,直到雍正六年(1728)七月升任广西巡抚时始恢复本姓。因此,时任广西布政使的金鉷其实仍以郭鉷署名,然为前后一致,本文均以金鉷行文。关于金鉷的身世,参见袁枚:《神道碑》,见李桓辑:《国朝耆献类征》卷75《卿贰三十五·金鉷》,39b页。
[2]刘铮云:《“冲、繁、疲、难”:清代道、府、厅、州、县等级初探》,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1分,1993年,175~204页。
[3]《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113,雍正九年十二月,15b~16b页,台北,华联出版社影印本,1964。
[4]张振国:《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研究》,天津,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10。
[5]张振国:《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研究》,170~172页。另参见张振国:《清代道、府、厅、州、县等级制度的确定》,见《明清论丛》,第11辑,383~386页,北京,故宫出版社,2011。
[6]刘铮云:《“冲、繁、疲、难”:清代道、府、厅、州、县等级初探》,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1分,1993年,203页。引文中提及的表二,见188页。
[7]张振国:《清代文官选任制度研究》,163页,注1。
[8]《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卷113,雍正九年十二月,15b~16b页。
[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67),63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1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67),152~153页。
[11]刘铮云:《“冲、繁、疲、难”:清代道、府、厅、州、县等级初探》,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64本第1分,1993年,201页。
[12]《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147,3b页,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76),76~77页。
[13]《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宫中档奏折》(以下简称《宫中档》),文献编号402016045,雍正十年九月二十九日,直隶总督李卫奏。
[1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72),429~430页。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73),64~69页。
[1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75),199~200页。
[18]《宫中档》,文献编号402002611,雍正十一年十一月三日,广东按察使张渠奏。
[19]福建省部分,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乾时期地方官缺史料(上)》,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6~7页。安徽省部分,参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以下简称《明清史料》),登录号010078-001,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安徽巡抚赵国麟题。
[20]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83),495~497页。另参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乾时期地方官缺史料(上)》,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7~8页。
[21]《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78,乾隆三年十月上,15b~17a页,台北,华联出版社影印本,1964。
[2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83),414~415页。
[23]《明清史料》,登录号010743-001,雍正十三年四月九日,署湖南巡抚钟保题。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乾时期地方官缺史料(上)》,载《历史档案》1992年第4期,8~10页。
[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81),39~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