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喜欢在雨天睡觉,起初不明原因,后来发现,是因为有一次在教室里睡午觉,在雨声中梦到过你。
……
我的备忘录里,有49篇这样的流水账;
我的手机里,有一个计时的APP,记录着你去了德国多少天;
我的相册里,在我们在一起之前,关于你的照片,寥寥无几,每一张我都要反复看上好多次。
喜欢一个人,好像会心甘情愿地暴露自己的短板,我也是。
所以,虽然会让你得意,我也会心甘情愿告诉你,我喜欢你,远比你以为的更要深。
深到如果你想以此拿捏我,我必然一败涂地。
可是我知道你不会。
你不会拿我的喜欢耀武扬威。
不舍得我输,更不舍得我难过。
这样一想,似乎你的喜欢,也并不比我的喜欢更浅,那么,我就勉为其难地允许你为我戴上戒指吧?
」
「一一。
我在备忘录编辑这段话的时候,你正坐在飘窗上吹风,我每敲下一个字,就会忍不住看一看你。
外面下过雨,树开始发芽。我喜欢这个场景,因为足够寻常。
就像我们一起吃过的无数顿早餐,聊过的无数句废话,以及说过的无数次晚安。
你或许不知道,我从三周前,就在开始焦虑此刻。
中文有两千个常用字,而我却找不出最精准的句子,来描述我落笔时的心情,因为有时候语言纯属多余,它在生活中,早就高度概括为了两个字:一一。
我喜怒哀乐的情绪、行动的轨迹、做事的逻辑……都在围绕这两个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