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1(7)。
[135]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1(7)。
[136]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1(7)。
[137]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1(7)。
[138]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1(7)。
[139]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2(7)。
[140]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2(7)。
[141]顾学裘:《我国婢女制度产生之原因与消灭之方法》,载《新家庭》,1933(11)。
[142]胡怀琛:《解放婢女议》,载《妇女杂志》,1920(1)。
[143]敌秋:《释放婢女和解放贫妇的商榷》,载《妇女杂志》,1920(6)。
[144]胡怀琛:《解放婢女议》,载《妇女杂志》,1920(1)。
[145]胡怀琛:《解放婢女议》,载《妇女杂志》,1920(1)。
[146]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2(7)。
[147]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2(7)。
[148]赵紫宸:《妾婢制度的因果和消除的方法》,载《顺天时报》,1920-06-12(7)。
[149]昌树:《婢女制度存在的原因及其影响》,载《女子月刊》,1936(3)。
[150]昌树:《婢女制度存在的原因及其影响》,载《女子月刊》,1936(3)。
[152]《妇协会停止婢女登记》,载《顺天时报》,1829-08-30(7)。
[153]麦梅生:《反对蓄婢史略》,130页,无出版地,1932。
[154]《李倬均关于可否领回使女小朵收养并发还字据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56610,1920。
[155]《北平市警察局内四区区署关于常姓使女控告其主人常圣照将其责打的呈(二)》,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7348,1935。
[156]《北平市警察局内二区区署关于使女控主人孙王氏责打不愿回家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37751,1935。
[157]《北平市警察局内左二区警察署关于峰双辅控赵喜等将伊使女招弟串通拐逃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31-02795,1917。
[158]《京师警察厅外右五区分区表送使女李华农被虐逃出不愿归宅请核辨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2290,1924。
[159]《京师警察厅外右二区分区表送使女徐达生不服管束请送工厂教养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8617,1923。
[160]麦梅生:《反对蓄婢史略》,200页,无出版地,1932。
[161]麦梅生:《反对蓄婢史略》,200页,无出版地,1932。
[162]麦梅生:《反对蓄婢史略》,130页,无出版地,1932。
[163]麦梅生:《反对蓄婢史略》,200页,无出版地,1932。
[164]石南:《我友之蓄婢谈》,载《申报》,1925-09-19(17)。
[165]石南:《我友之蓄婢谈》,载《申报》,1925-09-19(17)。
[166]《纷纷婢女谋开放投向董瑛女士前》,载《新中华报》,1929-09-24(6)。
[167]《京师警察厅内右四区区署关于使女张小红因受家主虐待自投济良所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3202,1916。
[168]《京师警察厅外右二区分区表送使女双喜因受主母虐待请入济良所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7043,1925。
[169]《京师警察厅中二区分区表送使女倪桃儿被虐潜逃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8980,1923。
[170]《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区署关于杜澐控已散仆人宋庆拐逃使女若兰的送案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4245,1914。
[171]《京师警察厅内左三区区署关于陈李氏家寄养使女彩琴吞服锭粉未致殒命灌救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0356,1919。
[172]《奴身不能自主》,载《顺天时报》,1918-07-03(7)。
[173]《京师警察厅内右二区区署关于私逃使女陈翠香一案的呈(一)》,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7644,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