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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婢女的苦难遭遇(第1页)

第三节婢女的苦难遭遇

谈到婢女问题,婢女的苦难遭遇常常是一个中心问题。清末,社会就有了关于婢女苦难问题的讨论,五四运动则进一步激发了人们对婢女苦难问题的关注。报纸常常刊载婢女所遭受的暴力与苦难,并对主人的行为给予强烈谴责。政府也会从法律上对一些“虐待婢女”的“恶家主”进行惩治。本节就对这一问题进行论述。

一、婢女的苦难遭遇种种

讨论婢女问题的论者说,婢女中,“除极少数会遇到宽厚仁慈的主人”外,多数会遭受“无情的压迫和鞭笞”,更有甚者,则是“经常遭受打骂,皮肉上备受折磨,精神上备受侮辱”,有的主人还会“不惜采用非常残酷的刑罚——用尖锐的针去刺,或用炙红的铁器去烙印他们的皮肤”。[56]在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下,有的婢女“被迫害致死;也有的忍受不过选择了轻生”,“贫困柔弱之女子,被残忍之主母鞭朴而死者,伙矣”。[57]在全国废禁婢妾协会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有一个“蜡制的十三四岁的婢女,衣衫不整,满面泪痕,黄瘦的脸上同颈间,有许多青紫伤痕,是要向旁边井里跳去的样子”;陈列柜中有“皮鞭、藤条、鸡毛帚、鸦片烟阡、烙铁”等物,“每件上面全有纸签,书名某人用此物虐待婢女,婢女因此丧命或受刑不过迫切而自尽的”;墙上所挂的红红绿绿的图画中,有一幅画着“一烟榻上卧少妇”,该“少妇一面吸烟,一面用烟阡子恶狠狠的刺向旁边坐着为她捶腿的幼婢的股间,婢蜷朦胧似从梦中惊醒,墙上挂钟正指向四点,窗外已有曙光”,另一幅画有“一恶妇用通红烙铁烙一婢女的两乳,婢倒地上,面目狰狞可怖,旁有一饭碗碎在地上”,更有画着“幼婢偷食被主母打断两腿的”,“婢见辱于男主人忿而自尽的”,“一人脚踏许多女子遍体血流呼号的”,等等。[58]婢女所遭遇的这些暴力与苦难,有时是粗暴的,甚至是残忍的。虽然这些暴力的频率和苦难的程度常令人怀疑,不过,婢女的日常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这样的暴力。现有的资料可以使暴力与苦难问题变得明白,并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16岁的婢女玉鹤,在遭到男主人的奸污后,又被女主人剥去衣裤,烙伤私处。玉鹤羞愤交加,投入井中。警察把玉鹤的尸体捞出后,发现玉鹤“面鼻有蹭伤两处,下身有木伤四处,并有手指掐伤”[59]。玉鹤投井身死后,坤德女学校同学会会长朱英给京师警察厅去函,称检察厅已验明玉鹤身上“共伤二十二处,致命伤就有五处”[60]。11岁的婢女吴乐然是江苏徐州人,由于不会做事,时常被小主人吴良固(15岁)和吴良文(14岁)殴打。吴良固用木棍将吴乐然头部打伤,并用剪子将她扎伤,吴乐然因伤过重,“致晚间身死”。吴良固、吴良文二人到派出所“请领抬埋执照”时,巡警跟同他们前去查看,发现吴乐然身体“全部带木物伤,他物伤”,并且“头部带有伤痕”,另一婢女吴桂花“面上及两手等处也有伤痕”。[61]

死是最终的解脱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死亡,即使是非正常死亡,都会被记录在案。有的家主会把婢女的尸体偷偷掩埋或弄得无影无踪,并设法躲避警方的调查。例如,铁麟氏打死婢女如意,又同仆人串通,将“如意的双脚拆卸,用被子把尸体包好藏于车中,运往坟地不知掩埋何处”,另一个婢女高胖“恐有性命之忧,逃出控告铁麟氏”,铁麟氏闻信逃往天津租界,警察厅屡传铁麟氏,铁麟氏都“推病拒不到案”。[62]

有时候比死亡更极端的苦难是遭受活罪。婢女袁双喜的主人张子平,以袁双喜“不服教训”为由,将她送往救济院,请求救济院代为“训导”,并称双喜在天寒烤火时,将手烫伤了,“特捐助大洋廿元,作为双喜的医药费”。袁双喜被送往救济院第二习艺部安置,救济院第二习艺部主任见袁双喜“两手带有烫伤,身带烙伤多处,两手均已捐折八指,余指骨里血肉狼藉,惨不忍睹”,就询问双喜。双喜称,是她“用炉取暖,昏迷欲睡,致将两手烧伤,手指烧断”。救济院第二习艺部主任又详细检查了袁双喜的两手,“伤痕腐肉截然,仍非烧伤所致,又再三开导,详细追询”,双喜才称,“两手系被该宅三姨太太张巫氏用油锅炸毁,背臀各部亦系该妇所烙伤,口部上唇乃主妇用针扎伤”,来救济院时,主人“多方威吓,不令吐实,如说实话,当接回置于死地”。[63]1936年3月11日,北平市政府卫生局市立医院给婢女袁双喜开具的诊断书中,清晰地记录了她所遭受的残酷凌虐:

姓名:袁双喜;年龄:十二岁;住址:救济院;籍贯:湖北武昌;职业:使女

一、既往症及现在症左手第ⅡⅢⅣⅤ指第ⅡⅢ指节及右手第ⅡⅢⅣⅤ指第Ⅲ指节于第三度火伤,后均经某医切去,惟各指尚有指骨露出,各指稍行肿胀。又,右下腿有直径4厘米第三度火伤一处

二、诊断两手指切断创及右下腿中央部第三度火伤

三、处置

四、预后两手残废[64]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婢女不一定经历过这样的苦难,但对于相当多的婢女来说,遭受主人的日常打骂却是家常便饭。如,16岁的巧云“作事拙笨,不听管教”,主母就经常用绳子抽打她。[65]9岁的赵春红因为饥饿,偷吃了食物,主人夫妇就用掸子打她,用手拧她,甚至用小刀把她的右腿、右胳膊扎伤。[66]17岁的婢女关来喜稍有错误,主母杨刘氏就用鞭子抽打她,或让她跪钱板,她身上“时常带有伤痕”。来喜称,她父亲因为家里贫穷,使了杨刘氏50元钱,她也在杨刘氏家“受了三年罪”。[67]14岁的王来琴因为失神,摔坏了一个瓷碗,被主母责打,偷着跑出,巡警把她送回,并告诫主母不准再打她。巡警走后,主母嗔怪她逃出,给主人丢脸,把她的头顶打破。她又乘间跑出,“欲出家为尼”,称“我因前世甚欠修持,所以今生竟受如是痛苦,因此许愿出家为尼”。[68]

以上事例表明,在婢女的世界里,暴力与苦难普遍存在,并且贯穿于整个民国时期。对于婢女所遭受的暴力与苦难,我们没有必要去衡量它的频率与程度,因为人所遭受的苦难是无法量化的。

二、社会舆论状况

早在清末,一些知识分子对婢女遭受的苦难就给予过广泛的关注。一位署名“东亚女子醉茶”的作者指出:“婢女鬻身幼稚,未受教育,主人对她怜悯疼爱还唯恐不及。只是主人们多求全责备,施以**行,骂詈之外,又用鞭笞,往往使得婢女头破血流,肢残体折,呻吟始毙,真是惨哉!白人以残酷手段虐待黑奴,是因为种族不同。中国婢女与主人则是同种同族,四千年前同为黄帝之子孙,若是残酷虐待,真是天良丧尽矣。更何况十九二十世纪为自由、平等之世界乎?”[69]清末的画报,也以形象的画面,记述了婢女所遭遇的苦难,并以大众口语化的文字,对家主进行了抨击。

图6。1主母心狠

图片来源:《旧京醒世画报》,1909-12-19。

图6。2虐待使女

图片来源:《旧京醒世画报》,1909-11-01。

图6。3虐婢招供

图片来源:《时事画报》,1907(23)。

除了画报之外,报纸对婢女苦难遭遇的评论也清晰可辨。1900年后,北京地区的报纸迅速发展起来。不管是以政治舆论为主的大报,还是反映市民生活的通俗小报,都开辟有社会新闻栏目,主要登载当地的社会新闻,婢女的相关信息也在其中。《晨报》《京报》《益世报》等,在当时都属于较有影响力的大报。1917—1937年,《益世报》报道的“虐待婢女”的消息有34则;1918—1927年,《晨报》报道的“虐待婢女”的消息有26则。《群强报》是当时北京发行量较大的一份小报,最多时发行达五六万份。[70]其读者群主要是北京的中下层市民,如黄包车夫、大报阅户的传达人员、仆从等。[71]1913—1921年,《群强报》报道的“虐待婢女”的消息有22则。这些报纸的创刊时间不一,报纸保存的完整度也不同,单独一份报纸不可能完整跨越整个民国时期,所以,这里对每份报纸的统计都会有局限。但是,这并不影响对问题的分析。报纸的新闻报道既能清晰地展示婢女所遭受的苦难,也能看出民众的反应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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