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清高宗实录》卷827乾隆三十四年正月辛亥,26页。
[16]录副:道光十八年七月十三日顺天府尹朱士彦、顺天府尹曾望颜奏,档号:03-2808-024。
[17]该图转引自韩光辉《清代北京城市郊区行政界线探索》一文,《地理学报》1999年第2期。
[18]光绪《会典事例》卷20《吏部·官制·都察院》,266页。
[19]《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第2册,雍正八年七月甲戌,78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
[20]《清高宗实录》卷21乾隆元年六月辛卯,511页。
[21]录副:乾隆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刑部右侍郎钱汝城、顺天府府尹罗汉源奏,档号:03-0104-017。
[22]录副:道光二年七月初十日兼管顺天府尹卢荫溥、顺天府府尹申启贤奏,档号:03-3617-003。
[23]《清代吏治史料》第4册,雍正七年八月初七日兼吏部尚书张廷玉《请准于直隶大兴县采育礼贤地方各添设巡检一员》,1648~1649页。
[24]咨呈:道光五年六月十四日顺天府为礼贤司地方挨查委无刘二其人凭查缉等事给军机处,档号:03-4033-007。
[25]录副: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三日兼管顺天府尹刘镮之、顺天府尹费锡章奏,档号:03-1568-037。
[26]录副:道光二年七月初十日兼管顺天府尹卢荫溥、顺天府府尹申启贤奏,档号:03-3617-003。
[27]录副:道光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大学士兼管顺天府府尹卢荫溥、吏部尚书兼管顺天府府尹申启贤奏,档号:03-2866-059。
[28]录副:道光二年正月二十七日吏部尚书管理顺天府府尹事卢荫溥、顺天府府尹申启贤奏,档号:03-3837-005。
[29]部分碑文《京煤史志资料辑考》录入有误,兹据孔夫子旧书网所存碑文拓片校正。
[30]《清代宛平县发门头沟清水涧全盛窑谕单》,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档案系中国政治制度史教研室合编:《清代的矿业》(下),414~41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31]“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国近代史资料汇编·矿务档第一册《一般矿政直隶》部分,398页,1960。
[32]刘义全:《宛平县抗日烈士纪念碑迁移》,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编:《门头沟文史》第12辑,2003。
[33]林锋源辑:《樊国梁等函牍》,载庄建平主编《近代史资料文库》第6卷,404页,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
[34]徐一士:《一个小型方志》,《逸经》1936年第4期。
[35]笔者于2008年9月29日在河北保定原直隶总督署东花厅所见的义和团设立神团告示的复制件。
[36]碑文见包世轩:《灵水举人刘增广事略》,载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门头沟文史》第4辑,317页,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