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J。杜林教授在“科研与道德”课上,曾给学生讲过美国科学界的丑闻——“塔斯基吉事件”。所谓“塔斯基吉事件”,就是1932—1969年由美国公众健康服务部的医生和科学家主持进行的“美国黑人梅毒病患者实验”。该实验的性质存在伦理争议,因为在该实验中,399名梅毒病患者在对自身所患疾病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受到了长达四十年的病情检测,而且即便1946年后梅毒已经可以治愈,实验方也没有对实验对象进行相应的治疗。
其实,早在“塔斯基吉事件”之前,科学家已经充分了解了梅毒所可能造成的破坏性症状,但美国公众健康服务部的医生却认为,梅毒在黑人身上造成的效果可能与白人不同,因为在他们看来,与白人相比,黑人的神经系统是粗制滥造的产物。为了验证这一观点,就需要在黑人身上对梅毒实验进行重复。因此,这一实验本身有明显的种族歧视色彩。
同时,实验对象被剥夺了知情权,尤其是1942年后,实验者甚至主动阻止实验对象获取治疗。
作为对“塔斯基吉事件”的反思,人们开始关注“以人为实验对象”的实验调查的伦理准则问题(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就先后出台了各类生命伦理准则)。美国国家健康研究所下属的人类研究保护办公室,也会组织20多个成员对每一个相关的实验进行讨论,判断并裁定实验是否合理。
罗伯特·J。杜林教授特别指出:以人体为对象的实验,其第一个原则,就是必须征得研究对象本人的同意。此外,在实验技术的操作上,也应该将被实验群体受到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并确保实验风险能够与收益相挂钩。
据罗伯特·J。杜林教授的描述,目前在马里兰大学,拿动物做实验也要接受委员会的管理,甚至有时候“动物比人还要受到尊重”。
五、权益冲突的平衡应对——马里兰大学的透明、公正、客观与监督
关于科研所获的权益与冲突,主要涉及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的所有权问题。当一位大学生从高校毕业的时候,其研究获得的成果、数据的所有权究竟应该属于谁?在马里兰大学,毕业生的数据所有者很可能是大学或美国联邦当局。当然,如果是接受他人资助而进行的相关研究,那么其数据则应该属于作者自己。
我们不禁好奇,为什么要这么做,其原因是什么?
在研究成果的占有问题上,资助者和研究者存在权益上的冲突与平衡,如果研究由美国联邦政府提供资金,那么不仅研究者应占有成果,而且大学也应该拥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这样研究者或发明者就可与有意利用成果营利的公司法人进行谈判,而大学也可在签订合同时拥有部分收益的分享权。如此一来,便可简化专利制度,消除不必要的成本,减少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从而推动科研创新。由此可见,美国知识产权政策的最大特点,在于鼓励创新。
在具体落实政策的时候,马里兰大学坚持对权益者权益的尊重和平衡。据罗伯特·J。杜林教授称,在马里兰大学,大学与研究者同时拥有知识产权。但如果研究是政府授权,学校请人进行的,那么产权要归学校、政府拥有;如果研究者没有利用校方经费,没有利用学校资源(只使用通用的手段与资源,如计算机、图书等),那么产权要归研究者。
除了学校与研究者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冲突需要平衡外,研究者往往还要面对许多其他的利益冲突,例如,研究者在研究时间量性规定方面,往往会与管理者发生冲突。在马里兰大学,大学基金要求教师保证日程上有10%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但教授毕竟各不相同,很难具体量化他们的科研时间并进行比较,其绩效考核制度也就因此存在不公平之处。
“利益冲突往往与钱有关,许多大学都发生过教授利用资源、地位为亲属谋利的事件。当然,也有某些冲突与研究者的伦理观念有关,比如,一个研究者如果反对‘人流’,那么他就难免会对生物实验室里用卵子进行实验心存不满。”罗伯特·J。杜林教授说。
因此,“如何处理冲突非常重要!”
在罗伯特·J。杜林教授看来,处理冲突至少应该坚持“透明、公正、客观、监督”的态度:“如果我在研究第一线,同时占有一家公司的股票,而我的学生、家属在该公司里分享公司利益,那么我的研究就需要监督机制,以免故意为该公司谋利。所以,我们通常会让另一个教授主持研究工作,这是马里兰大学特有的处理方法。”
作为美国著名的公立研究型大学之一,马里兰大学有志于建立全美学术研究的中心,并要求所有教师通过学术研究获取国际声誉。其在科学研究和职业道德问题上的思考及其制度成果,在科学研究迅速发展的当下,无疑值得中国科研院所思考、借鉴。
(在写作此文的过程中,谢辰同学做了部分基础性的工作,特表谢忱!)
[1]《黄禹锡正式被诉三宗罪检方10韩元都不放过》,载《新京报》,2006-05-13。参见http:te。d2006-05-130855935873。shtml。
[2]参见[日]山崎茂明:《科学家的不端行为——捏造·篡改·剽窃》,杨舰、程远远、严凌纳译,100页,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伪造(Fabri)、篡改(Falsifi)或剽窃(Plagiarism)行为,简称为FFP。
[4]美国高校伦理审查委员会等组织负责对研究者在相关领域申报的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