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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藩关系原理的近代认识(第1页)

宗藩关系原理的近代认识

——人臣无外交与内政外交自主

王元周

一导论

近代西方列强和日本在侵略安南、缅甸、琉球和朝鲜等中国周边国家过程中,往往面临如何对待中华秩序下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朝贡册封关系的问题。他们采取的态度一般是不承认这种关系的有效性,认为中华秩序下的宗藩关系为一种道义上的关系。法国为了侵占越南北圻,也先试图破坏中越之宗藩关系,摈斥中国在越南的宗主权,指为有名无实,不可比拟于西方之保护国与被护国之间关系。[11886年被李鸿章推荐给朝鲜国王做外交顾问的美国人德尼(Owen

NiDenny),曾于1888年在上海专门出版《清韩论》(dKorea),专门讨论中朝宗藩关系的性质,根据西方近代国际法,否定属邦论,认为朝鲜相对于中国仍为独立国。[21德尼特别指出,即使承认朝鲜为中国的赠贡国(tributarystate),其亦仍为独立主权国,并认为英国侵占缅甸之后允许缅甸继续对中国朝贡,也正基于这种认识。原藩属国的知识分子接受了西方近代国际法,也有类似的认识。朝鲜人俞吉溶在《西游见闻》中就同样花很大力气去论述赠贡国与受护国的区别,从而说明朝鲜不是中国的属国,而是一个独立主权国。

在各家的论述中,藩属国的外交权是一个比较核心的问题。德尼曾强调指出朝鲜在没有中国为之主持的情况下单独与日本签订了《江华岛条约》的事实,以此证明朝鲜享有主权国的权利。俞吉溶在论述赠贡国与属国的区别时也说,属国无缔约权,而赠贡国可以与其他独立主权国平等缔结修好通商航海条约。然而一直以来还有一种说法,就是“人臣无外交”。那么,藩属国到底是否有外交权,藩属国之陪臣能够结交外国人呢?

对于藩属国到底是否享有外交权,尤其是与外国平等缔结条约的权利,清政府一开始并没有认真考虑这一问题。最初,当法、美、日等国使节要求中国劝说朝鲜释放被捕传教士,并与之缔约通商时,总理衙门总以朝鲜虽为中国藩属,而内政外交向来自主为托词。当渐渐认识到这种外交辞令所带来的恶果之后,清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补救的措施。然而清政府虽然派员主持朝鲜与美国等国缔结条约,但是并没有能够使中朝宗藩关系载入朝鲜与他国的条约,仅以朝鲜照会的形式加以声明。在“两截体制”之下,宗藩关系逐渐成为众矢之的,最终因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的失败而彻底结束。

在中国学术界,邵循正在《中法越南关系史》中强调在中越宗藩关系中,中国对于越南国土有法律上的“绝对权”,越南对于中国的地位与蒙古藩部差不多,越南国王等于为中国守土之牧伯,从理论上说,中国对于藩属国的军事、外交、行政、财用,甚至风俗、习惯均可随意干涉,“亦不能以中国之不干涉,遂谓中国本无干涉之权,或已放

弃此权利也”[31。而葛剑雄在《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中则说,朝鲜和越南虽然始终向中国称臣纳贡,但都有自己完整的国家机构,它们的内政不受中国干涉。它们对中国的称臣主要是出于对大国的敬畏和文化上的传统习惯。41虽然可能有理解角度的不同,两种观点仍截然不同。要弄清传统宗藩体制下藩属国的地位,则藩属国在何种意义上内政外交自主则是一个首先需要厘清的问题。本文主要基于近代中朝两国文人和官员关于“人臣无外交”与藩属国“内政外交自主”问题的认识,对这一问题作一些有益的探索。

二近代以前中外交往中的“人臣无外交”问题

《礼记·郊特牲》:“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贰君也。”人臣无外交乃春秋之义,是分封制度下君臣之义的一个组成部分。后来分封制并用于建构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于是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交往中,也存在着是否要遵守人臣无外交原则的问题。也正因为如此,后来不断有人讨论这一问题,并从源头来加以梳理。

关于伊尹五就汤、五就桀故事的讨论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孟子·公孙丑上》记载,当公孙丑问:“伯夷、伊尹何如?”孟子回答说:“不同道。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则进,乱则退,伯夷也。何事非君?何使非民?治亦进,乱亦进,伊尹也。”《孟子·告子章句下》又云:“居下位,不以贤事不肖者,伯夷也;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不污君,不辞小官者,柳下惠也。三子者不同道,其趋一也。一者何也?曰仁也。君子亦仁而已矣,何必同?”虽然孟子没有否定伊尹的意思,但是他所提到的伊尹五就汤、五就桀,还是引起了对伊尹是否符合君臣之义的讨论。

到了唐代,柳宗元作《伊尹五就桀赞》,为伊尹辩护。柳宗元认为圣人首重生民而不是帝王,伊尹之所以五就桀是因为夏桀如能重用他,则他的主张能更快地惠及天下,所以伊尹五就汤、五就桀完全是出于功利的考虑:“仁至于汤矣,四去之;不仁至于桀矣,五就之,大人之欲速其功如此。不然,汤桀之辨,一恒人尽之矣,又奚以憧憧圣人之足观乎?”[5而“速其功”的目的在于生民,其“不夏、商其心,心乎生民而已”,并因此称赞说:“圣人之急生人,莫若伊尹,伊尹之大,莫若于五就桀。”对于此文,后人多谓“宗元意欲以此自解其从王叔文之罪也”,而台湾学者方介撰文强调柳宗元意在树立伊尹的圣人形象,以表达自己的政治力量。161

在朝鲜,洪良浩对柳宗元这种过于功利化的解释仍不满意,于是他作《五就桀辨》,认为伊尹不是出于“速其功”的目的。他说:“春秋之义,人臣无外交。尹既委质于汤矣,知其可与有为矣,乌有小其邦而迟其功,背哲辟而从污君,是战国自守之士所不为,尹岂为是哉?”LZl洪良浩大概根据《吕氏春秋·慎大》的说法,强调伊尹五就桀出于商汤的指派,因为诸侯之臣主动为天子效劳尚且违背人臣无外交之义,对于不守王道的夏桀,伊尹更不可能五就之。这里,洪良浩不仅肯定了人臣无外交之义,甚至认为陪臣不能主动为天子效忠。

对于后一层意思,在朝鲜也有不同的看法。黄景源曾专门作《明陪臣传》,表彰两乱期间之忠臣义士,所选人物皆尊崇明朝,其中崔孝一和林庆业二人皆曾到中国,“慨然欲忠于皇朝”,崇祯皇帝死后,崔孝一甚至在崇祯灵柩旁绝食而死。因此黄景源对二人的行为评价说:“明兴以来,属国之士,不得仕于天子之国。奉使来觐,天子召见皇极殿,其礼甚薄。然属国疏远之士,视天子如其父母,恐不得自尽其节,非天性之笃于忠者,岂如是乎!……夫二人以属国之将,非明天子所礼者,而自忠于中朝,故君子舍其失身之罪,而取其终也。

然而到了清朝,朝鲜使节受尊周大义论影响,到了中国一般不愿结交中国士大夫,往往以人臣无外交为托词。甚至有学者也认为,传统朝贡体制下有所谓人臣无外交的理念和惯例。19然而,虽然事实上中国士大夫与朝鲜使行人员交往不能不有所顾忌,但以人臣无外交作为朝贡体制的理念和惯例则值得商榷。从大的方面来说,朝鲜的外交体制就是事大交邻,在与中国维持朝贡体制的同时,一直与日本维持交邻体制,派遣通信使出使日本,甚至有时被日本幕府视为朝贡使。此外,在《燕行录》中也能看到不少朝鲜使行人员在北京与他国使行人员来往的记载。由此可见,在朝贡体制之下,并不排斥藩属国之间的来往,也就是说不存在“人臣无外交”的原则。

如果说有所顾忌,也是当事人从自身的利害考虑,而非出于法律规定或公认的惯例。1390年,高丽遣安叔老给明朝燕王送来礼物,燕王在答书中说:“尔以礼物来,安敢易纳。古人云:臣子无外交之理。却之必难人意,故物留使还,谨以状闻于父皇,以通三韩之意,必命乃报。”110I高丽主动派使节聘于燕王,而燕王则以“人臣无外交之理”相拒。而到了朝鲜时代,朝鲜使臣则可以用同样的理由,拒绝与来自藩部的人交往,甚至不愿意参拜班禅。1780年,锦城尉朴明源到了北京,正赶上乾隆皇帝接待班禅,命令朝鲜使臣也一同去瞻拜,朴明源即以人臣无外交为借口拒绝了。李明源的态度让清朝礼部感到很不好办,朝鲜“使臣几被纠参,礼部诸大人以此悸惫废食”[11],最后朴明源等人在礼部的屡次督促之下不得不去了,但是正襟危坐,坚持不拜。[121对于朴明源这样坚持的原因,随行的朴趾源向中国人奇丰额(丽川)解释说:“弊邦之于大国,势同一家。今吾与公,既无内外之别,而至于法王,系是西番之人,则使臣安敢造次相见乎?此固人臣无外交之义也。然屡奉圣诏,则使臣亦安敢不往见乎?”[131可见朴趾源也认同叔父朴明源的解释,而清朝皇帝和礼部并不认同这种解释,也许他们根本就不承认有所谓人臣无外交的原则。

所谓“人臣无外交”更多的是在朝鲜人与中国人私下交往时会提及。在清朝前期,朝鲜人确实往往以人臣无外交之义为由,拒绝与清朝官员单独接触。1697年,朝鲜因国内发生饥荒而向清朝请乘粮食,清朝派户部侍郎陶大等主持运粮5万石到中江与朝鲜贸易,朝鲜遣户曹参判申厚命为接伴使,并遣右议政崔锡鼎到义州负责购粮。在双方商议粮价的过程中,陶大曾写信给崔锡鼎,令其转给朝鲜国王,崔锡鼎本打算直接与申厚命联名启达,申厚命建议先拆开看看信的内容再说,结果打开一看,信中有“眷弟”二字,二人大吃一惊。崔锡鼎恳请申厚命去退还此信,于是申厚命去见陶大,说:“礼人臣无外交,中朝使行,未闻以私书致我王。此于老爷,恐有大朝是非,陪臣亦不敢以私书达君父。”L141这里,申厚命认为中国大臣与朝鲜国王书信往来有违人臣无外交之义,而且会给当事人带来麻烦,而其实,他们更介意的是陶大与朝鲜国王之间“眷弟”的称呼。

在同一事件中,崔锡鼎在与清朝官员见面时一开始曾屏退译官,单独与清朝官员见面,并接受了清朝官员赠送的粮食,虽然粮食交公了,仍受到国内老论势力的攻击,理由也是崔锡鼎违背了人臣无外交之义。当时执义郑浩等在弹劾崔锡鼎时说:“至于屏去译舌,恬受私馈两件事,则实是前古所未有之骇举。人或以初虽屏去,末乃在傍,始虽私受,终归公帑谓可原恕,而毋论其始终公私之有间,其有昧于人臣无外交之义,则甚矣。”L151即使像吴道一这样为崔锡鼎辩护的朝鲜文臣,也认为:“身为大臣,苟有私结外交之事,则国有常刑,罪死罔赦。[16]

正因为朝鲜国内有如此风气,在清代,朝鲜使臣到了中国,除正式仪节外,很少与中国官员私下接触,中国刺史到了朝鲜,防范更严。在尊周大义论的影响下,即使例行的见官之礼,朝鲜使臣往往也不愿意践行,而将一切事务委托给译官去打理,从而尽量减少与清朝官员接触的机会。朴趾源在《热河日记》中也指出,朝鲜“奉使者自有见官之例,而耻其公庭拜揖,辄图宽免,遂成规例。时有接遇,率以亢简为致,恭谦为辱。彼虽不与苛责,安知不侮我之无礼乎?”

而实际上,到18世纪以后,随着尊明排清意识日益淡薄,朝鲜使行人员与中国士大夫的交往日益扩大。最初交往的内容多限于诗词唱和或学理探讨,很少谈及与两国政治外交有关的内容。即使这样,对于中外交往,清朝官员也不能不有所顾忌。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二十日,跟随作为冬至使书状官的叔父洪稳到北京的洪大容主动去拜访了翰林院检讨彭冠,但是当第二天他又派马头德裕送去书信和礼物时,因有客人在家,彭冠则拒绝接受,后来彭冠与吴湘约洪大容在翰林院庶吉士厅舍见面,当面解释说:“昨承雅赐,实切铭感。以例不敢交接,亦不敢通书,故敬反璧耳。”洪大容反问:“通书虽非例,接见无禁乎?”彭冠回答说:“与商贾相见则可,我辈非其职司自不得亲密。”洪大容说:“人臣无外交,事理然矣。日者趋候,殊愧妄率。”[12

由此可见,洪大容和彭冠双方都认可人臣无外交之义,洪大容甚至跟彭冠开玩笑说,只愿来世生于中国,这样便可以倾心畅谈了。但是,对于没有官职的中国文人,则没有彭冠这样严重的顾忌。洪大容在北京即与浙江来北京参加科举考试的三名举人严诚、潘庭筠、陆飞交往颇深,在洪大容回国之后也有书信往来。虽然,潘庭筠仍说:“人臣无外交,恐难再图良会。”对此,洪大容又反驳说:“此战国时语也。今天下一统,岂有彼此之嫌?”于是潘庭筠也说:“天子以天下为一家,况贵国乃礼教之邦,为诸国之长,自当如此。俗人之议,何足道哉!天涯知己,爱慕无穷,宁以中外遂分彼此耶?”18I由此可见,潘庭筠和洪大容对是否一定要遵守人臣无外交之义也没有定见。

也许正如朴趾源所说的那样,中国将朝鲜视同内服,朝鲜使臣与中国内服之臣可以毫无内外之别。191即使到19世纪前期,尽管朝鲜使团随行人员与中国文人之间的交往已经相当普遍,但朝鲜使臣还是很少与清朝官员私下结交。1828年朴思浩作为冬至兼谢恩正使洪起燮的军官来到北京,结交了不少中国人,经常与丁泰、沈洛、金衍照、劳宗焕、锺汪杰、朱其镇、吴崇梁、厉同勋、熊昂碧等人在丁泰的别庄春树斋等处笔谈。丁泰曾问朴思浩:“贵国贡使三人,俱不出城访友否?”朴思浩回答说:“国俗谨慎,有职名人不妄交人,故未曾出城。

此是人臣无外交之义。”1201在离开北京之前,朴思浩在给内阁中书吴崇梁的信中对正使洪起燮不能登门拜访作了解释,也说:“痴叟使相,感冒违和,且有外交之嫌,不得进晤门屏,或可恕谅否?”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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