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通过活埋土室,进而不使闻于比屋而全发。在清初士大夫遗民中,有些尽管不与世隔绝,却仍能保全自己的头发。如林时对,晚年仍“幅巾深衣,踯躅行吟”,[204]还是保持旧朝服饰。陆汝和同样保持着旧朝的衣冠。根据黄宗羲的记载,生活在浙江余姚、慈溪之间蓝溪镇的陆汝和,其家原本是富室,两朝鼎革之际,亦曾“参人军事”,流离异地。徒手归来,尽丧田土,而成为一个“寠人”。即使如此,陆汝和尚能“峨冠方领,翱翔于市人之中,莫不指而笑之”。[205]还有一位闵声,字毅夫,别号雪蓑,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在明末崇祯年间曾主持复社在湖州的事务。入清以后,就隐闭不关人事,“以遗民自置”。即使地方官员请见,仍然是以“幅巾诣谒”。[206]
当然,在士大夫遗民中,有些虽然身处城市,但拒不执行剃发之令,最终能将自己的头发保持到临死之前。薛士珩与陆观两人堪称其例。尽管他们堪称“高蹈之一奇”,但同样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即必须“柴门谢客,甘心于死灰枯木,以逃世网”。[207]薛士珩,字长玙,浙江定海人。清初时,方下剃发之令,如不遵奉,则加以严刑。于是,无赖之徒,乘此告讦。其中也有一些人,始终倔强,不愿剃发,甚至为此以身相殉。而薛珩凭借自己的纯洁德行,为乡里所称道,托疾不出,并无有人将他告发。为了保持自己的衣冠,薛士珩只好长门谢客,家中有一应门之童,若不是至契的朋友,就不得入见。“终岁以大布巾蒙头,盛暑不去”,借此才保持了自己的头发的完整。[208]陆观,字宾王,号佛民,浙江鄞县人。自顺治三年(1636)以后,他就怅然弃其诸生身份,居住在“复阁”之中,即使遇到祖父的忌日,也不出临,所以一般之人很难见到他一面。至顺治十六年,病卒。当诸弟子会吊之时,“始见其发毵毵然未有损也”。尽管保持了自己的头发,但其柴门谢客甚至死灰枯木般的日子,显然是很难煎熬的,非内心有一种节义之心加以维系,很难坚持如此之久。正如陆观自己在解释号“佛民”的缘由时所说:“吾所谓‘佛民’者,拂人也。夫吾之冥然而不有其生也,亦可哀矣,而尚奄然而未抵于死,拂孰甚焉。拂人者,‘佛民’也。”[209]人虽活着,却已与“拂人”并无二致。
显然,这是一种“活埋土室”之举,人虽活着,但足不出户,如同活死人一般,其目的就是为了全发避祸。如明代生员张盖,北直隶永年人,与申涵光同学齐名。甲申之后,“得狂疾”,在村外筑一土室,“闭户绝人迹,穴而进食,岁时一出拜母,虽妻子不见也”。人们前去窃听,时常能听到泣声。可见,尽管张盖通过埋首土室而得以全发,但毕竟尚属古之伤心人之流,应该说是“有托而逃者”。[210]又如徐枋,因父死而发誓不再入城,居住在山房中达40年,因此而完发。[211]徐枋,字昭法,苏州人,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与当时杭州人汪沨并称。魏禧曾与人语:“武林汪魏美飞鸿千仞,吴门徐昭法寒冰百尺,人不可得近,况得而狎玩之乎?”[212]汪沨,字魏美,杭州人,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国变后独身游止,家人不得其处,足不及城市,不交游者二十年,当路每物色之,不可得。汪沨自为诸生,与人落穆,性不好声华,时有“汪冷”之号。[213]
这是一个相当值得关注的特殊现象。换言之,入清之后,很多士大夫已经心灰意冷,只得栖心蔽影于名蓝精舍之间,再加之一二释老,倾心延纳,所以无不相从,为人外之游。正如李邺嗣所云:“今日所在诸丛林,高士之闲居,逸民之别墅也。”[214]至于其中的原因,清初学者多有论及。如黄宗羲认为,在“礼乐明备”之时,士人无不得志,文武才华,各有定业。故当生死之际,就能做到“曳杖彻瑟,倚傍销除”。一旦“世教微阙”,那么,那些魁奇特达之士,就会决樊笼而出,一击不中,“未有不寄心于禅佛者”。[215]这是将士大夫遗民逃释归为“世教微阙”的时代原因。而归庄认为,清初天下奇伟磊落之才,节义感慨之士,往往托于空门,或居家而髡缁,并非真正“乐从异教”,而是“不得已也”。[216]这种不得已的心境,我们可以从明末清初人徐崧的记载中得以证实。根据徐氏的分析,清初苏州府李君宙辈追随府中绅士“结方外社,修斋供僧”,此风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两朝鼎革之后,导致“人心恍惚,皆倚福于神,观空于佛”。[217]
清初士大夫遗民的逃释之风,可以从宰官出家与秀才出家两个方面考察。
先来看宰官出家。清初士大夫遗民为僧,确乎可称“不可殚记”。如会稽章正宸,字羽侯,号格庵。崇祯四年(1631)进士,曾任吏科都给事中,官至吏部侍郎。入清后,章正宸“行遁为僧,莫知所终”。嘉鱼熊开元,号鱼山。崇祯年间,由进士出任行人司副,后官至大学士。入清后,受法于灵岩继公,号“蘗庵和尚”。侯官张利民,字能因。崇祯十三年进士,曾任桐城知县,官至户科给事中。晚年,他也遁入空门,称“田中和尚”。武进薛寀,曾任开封知府,号“米堆和尚”;永嘉林增志,字可任,曾任翰林编修,后拜石奇和尚为师,号“法幢和尚”;平湖沈中柱,曾任吉水知县,僧名“行燃”,号“无净”,往来灵隐、金粟之间。[218]
若以苏州府吴江县为例,士大夫因不屑剃发而遁入缁流者,亦不乏其例,略举几例如下:叶绍袁,顺治二年(1645)八月,见吴日生、沈君晦反清已失败,于是尽率其子“披剃入浙”,号为“桐华流衲”,又号“木拂”;戴笠,明清易代后,入浙江山中为僧;包捷,起初跟随长兴伯图谋起义,后知事不成,就遁迹于穹窿山,号为“蹬庵”;赵庾,在隆武朝,曾任吏部文选司主事,后亦为僧,居住天台,号“大庾和尚”;吴有涯,少与张异度齐名,后任平阳知县、广西道御史,浙江沦陷之后,“入邓尉山为僧以终”。[219]
再来看秀才出家。明末传三峰衣钵的南岳和尚,其弟子多为明代遗民。除了宰官熊开元之外,其他还有下面几人:宣城沈麟生,在其父死节之后,深抱王裒之痛,依从南岳和尚说法,最后居于姚江,法名“大瓠”;归安秀才董说,后居尧峰,法名“南潜”。[222]此外,如张存心,字湘东,年20岁时就成为县学生员,在随后的十多年中考试一直名列前茅。入清后,散尽自己的田宅,并遣散从子,在县城外的东郊结茅修行,几乎达30多年。出家后,更名“真生”,号“觉来”。[223]又如王瀚,字原达,曾受业于复社领袖张采,在诸生中相当闻名。王瀚性好佛,自甲申之变后,就作诗谢文庙,自此出家为僧,名“戒显”,字“愿云”,号“晦山大师”。尽管学禅是王瀚的“素心”,但终究因为有高堂老人需要侍奉,使他很难断然出家。两朝鼎革,世事渐非,才使他决心出家。[224]还有安徽桐城人方授,字子留。弘光元年(1645),南都不守,再次返回南京。当时正好赶上清廷举行乡试,就与同学相戒不赴。有一位姓臧的生员偷偷参加考试并获隽,方授破口大骂,并与其绝交。自此以后,方授祝发长斋,作《掊心歌》,皈依天界寺觉浪和尚。[225]
明清易代,除了士大夫遗民逃释形成一时之风外,其影响已经及于遗民家庭内的妇女,于是很多妇女,亦纷纷弃俗投空,以致“朱门眷属尽为缁门伴侣”。[226]
清初士大夫遗民逃释,既然已成一种趋势,但其间也是相当复杂的一个问题。这同样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观之:
一方面,逃释原本就有他们的目的,随后从释界逃回尘世,同样也有他们的目的。正如天台一位姓冯的生员所言,“与其被发祭野,毋宁披发入山”。[227]清代史家全祖望亦是一语道破:“易姓之交,诸遗民多隐于浮屠,其人不肯以浮屠自待,宜也。”[228]可见,“披发入山”,完全是为了对抗清廷的剃发易服之举,尽管隐于浮屠,却并不以浮屠自待。换言之,在“完发”与“削发”之间,并非是一种对立的关系,而是后者对前者的继承。这可以汝应元为例加以说明。史载汝应元,字善长,南直隶华亭县人,曾任张肯堂麾下总兵官。他在给张肯堂的书信中言:“公完发所以报国,应元削发所以报公。息壤之约,弗敢忘也。”自此以后就在普陀之茶山宝称庵为僧,释名“行诚”,字“无凡”。[229]张肯堂的“完发”,是为了“报国”,而汝应元的“削发”,则是为了报答张肯堂。这就是说,这些士大夫遗民即使出家为僧,遁入空门,但他们还是悲愤激励,对世事并没有全部抛下。如王瀚出家之后,曾写下一篇檄文,声讨投降李自成的官员,其中有句云:“春夜晏梨园,不思凝碧池头之泣;端阳观竞渡,谁吊汨罗江上之魂。”[230]读后令人扼腕。
有些遗民尽管已经逃释,但还是与反清志士联络,参与其事。如桐城方授,原本在宁波西湖做寓公。弘光朝覆亡之后,剃发逃入方外。方授出家以后,有《焚余》《呼天》诸草,其《自悼》诗云:“遥知青草墓,花向本朝开。”《出门》诗云:“山河若不归光武,从此飘零到白头。”[233]归心旧朝、恢复旧时山河之志,跃然纸上。而从史料记载来看,宁波“五狂生”之难,方授“本参其事”;至于江北山寨未靖,他亦“复豫之”。[234]这可以部分代表当时逃释者之志向。所以,清初的逃释之人,正如当时大学者魏礼所言,大多是一些聪明豪俊之士,或是笃挚之人,他们因为无所不包发舒胸中,或蒙难亡命,不得已之下抛弃妻子,祝发披缁,托迹空苦,用来修炼自己的身心。因此,“他日见于事业,补天地之所不足者,将于此乎?!”[235]
这就需要重新对这些逃释遗民的衣冠服饰加以论定。从清代史家全祖望关于浙江余姚人邵以贯的记载中可知,这些遗民虽然削发为僧,以逃避清人剃发之令,但仍然通过一种“冠服奇古”,以保持遗民的一种气节。于是,在外出时,就不免会“频遭诘难”。只有在深山绝谷之中,才可以保持不剃发,并且可以穿着旧朝诸如“幅巾”的服饰。[236]有些人虽并未削发,但其穿着已如僧人。如浙江鄞县人庄元辰,在清兵东下之时,狂走深山中,“巾服似头陀,而又稍别”。[237]而有些人则通过着道士服而与清廷的剃发易服政策相对抗。如濮州人叶廷秀,就穿着道士服,往来于丛祠佛舍之间。有时言及国事,则流涕呜咽。直至顺治五年(1648),尚未剃发,坐法而死。[238]但即使是僧服,同样也是为了不“易服”,借此保持一种“汉服”。如钱澄之在《衲成》一诗中有云:“一衲三年愿,今秋愿始成。未烦缁素辨,且爱水田名。汉服人间怪,宫衣梦里荣。佛恩留此制,稳著遂平生。”[239]细玩诗旨,就是借助“佛恩”而保留汉服制度。
鉴于此,无论是黄宗羲、黄宗会兄弟,还是刘宗周的儿子刘汋,无不对这些逃释者持一种批评的态度。如黄宗羲认为,在桑海之交,士人不得志于时,往往逃之释道二氏,这就好像“缚虎之急,势不得不迸裂而倒行逆施”,不过是权宜之计而已。然就清初士大夫遗民之逃释而言,则已是“钟鼓杖拂,投身浓艳之火”,这是“虎而就人之家,其威尽丧”。[242]入清以后,曾有人认为,为了保持士人的名节,君当然不可叛,祖宗亦不能辱。若是反身事仇,当然会陷于“叛君辱祖宗”,于是,只好以“黄冠缁流”自免。对此,黄宗会同样给以贬斥,认为这些逃释之人,“视夫故国殄灭,如陨箨然,又不喑唈自废,复播其唇舌以逃后死之诛,此遗之巾帼而不知愧者”。正当狐嗥鼠舞之日,举世之人,逃而入释,犹如市贾。唯有豪杰之士,才能自绝此举。若是不能关籥藩篱,阑入异教之中,已不免自轻,更何况谓之吹澜助波,使那些“叛君辱祖宗负深垢大耻于世”之人,反而借口以为屏障。这无疑就是“不仁甚矣”之举。[243]兵火相连,一些丛林中的狡黠之辈,网罗失职之士,以张其教。当武进人恽日初将嗣法临济之时,刘汋就对他加以劝解,认为自古以来贤士隐于禅者,并非“真禅”,不过是“聊以抒艰贞之志云耳”,亦即“有托而逃”。[244]正是在刘汋的劝解下,恽日初才不再出家。
2。选择剃发
就剃发者来说,其间亦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奔走势利之人,在“易姓”之后,进而“易心”。二是尽管已经被逼剃发,但仍不愿易服,继续保持旧朝的衣冠服饰。
就前者来说,那些积极归顺清朝的士大夫,就是典型的例证。正如周齐曾所云:“甲申当国易姓,开剃发令下,举世忘其无发,而衣冠为之裂毁矣,相与走名如鹜。”[245]其说堪称入木三分。换言之,自“易姓”之后,“人尽易心”。尽管他们口中所诵读的还是圣贤之书,但是足所奔趋、目所流瞩,已经与他们口中所诵读的相悖。更有甚者,父兄习以为然,按此以教子弟,子弟亦以此报其父兄。[246]
就后者来说,入清后保持旧朝衣冠服饰者,不乏其人。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就是黄宗羲。根据众多的史料记载,以及入清以后的诸多活动,黄宗羲显然已经剃发。但即使如此,还是希望通过服饰而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黄宗羲的好友沈昆铜之孙沈兆武曾说起,在他18岁时,为了请求黄宗羲替自己父亲写一墓志铭,曾去拜见黄宗羲,而当时所见黄宗羲的打扮仍是“深衣幅巾,须眉庞古”。[247]此外,萧诗堪称另外一个典型。萧诗是一位木匠,却又能诗,可称布衣诗人。他有一首《剃发》诗,云:“白发一何短,时时见剪痕。鬗毵尝覆额,爱护且留根。米芾揖犹拜,淳于名亦髠。尚能遵国法,不敢出柴门。”[248]另有一首《洮侯张先生以序见赠赋谢》,云:“往吊陶弘景,因逢张季鹰。傲怀存短发,冷韵等坚冰。交道久逾重,诗文老更能。赠余惭不副,慎矣敢夸矜?”[249]综合二诗观之,萧诗为了遵奉新朝“国法”,不得不剃发。即使如此,尚心存羞耻,不敢走出“柴门”,进而以“短发”表达“傲怀”之志。萧诗还有一首《野服》诗,云:“服饰非违制,朝廷德政宽。人皆新绮丽,我尚旧衣冠。年老不知愧,家贫欲易难。残裘将百结,惟识可遮寒。”[250]可见,在剃发且服饰不违反新朝制度规定的前提下,萧诗还是崇尚“旧衣冠”,通过“野服”而部分保持民族独立人格。
明清易代之后,士大夫遗民大多有着深厚的头发衣冠情结。对于遗民而言,头发衣冠既是旧朝的象征,更是民族文化的表征。就头发来说,正如张煌言所言,“华戎之分,莫不于发取辨焉”。可见,头发在遗民的心目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何以言此?张煌言有进一步的阐释。他认为,头发属于血气之余,对于人身而言,似乎犹如骈枝赘疣。然而人而无发,就称不上是一个“全人”。人之为人,就是因为他们“戴发含齿”,从而得以与“羽化鳞介”的“异类”相别。譬如百辰丽天,万卉附地,苍苍茫茫,振古已经如此。就此而论,头发好像人身之百辰万卉。所以,自古以来,元公以握发著称,名卿以濡发知名,高士以散发为旷达,逋臣以晞发为艰贞。即使箕子佯狂,满头霜雪,左徒憔悴,双鬓风尘,未尝不以发短心长,聛睨千古。这既可以说“人以发重”,亦可以说“发以人重”。由此可知,凡是有血气之人,有发则形骸非幻,无发则须眉不扬。世上只有老而秃发之人,未闻童而髡发之人。唯有魑魅之乡,龙蛇之族,才被称为“穷发之地”。换言之,断发,是一种“蛮俗”;祝发,可归于“胡教”;辫发,则更属于“夷风”。[251]这是将“全发”或“剃发”之辨,上升到“华戎之分”的高度加以认知。
头发如此,衣冠服饰大体相同。徐枋、黄宗会与杨案山三人堪称典型之例。徐枋在明朝时曾中举人,入清以后,一直隐居灵岩,不与新朝合作。他在《诫子书》中,有“毋服时装”一条,谆谆告诫自己的儿子,切忌炫耀奇邪之“时服”。这里所谓的“时服”,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时装,而是新朝服饰。所以,徐枋才反复叮咛自己的儿子,认为“身一辱不可赎,体一污不可洗”。[252]黄宗会在明代时已具生员身份,属于士大夫的下层。史载黄宗会之子黄百里,在病重将死之时,身上相当烦躁,即使睡觉也不安稳。家里人担心他感染风寒,就替他“作布襦圆脰如诸于状,以护其身背”。穿上之后一看,其服饰“大类□服”。黄宗会大怒,就将衣服从自己儿子身上剥下。其理由是“虽死,义不可以非法之服饰加之身”。[253]上面史料中的缺字,显是此书抄录者为避讳而故意为之,照着意思应该是“胡服”或“虏服”。可见,即使是遗民之子,甚至尚是小儿,在临死之前,其身上亦不能穿与“虏服”相类似的“非法之服”,必须保持旧朝的服饰衣冠之制。又杨案山,世代行医,亦属于知识人群体。弘光元年(1645),南京陷落,清廷下达剃发令。当时他的儿子森甫尚是垂髫之年,就急忙制作巾服,召集宾客,替儿子举行冠礼,道:“此本朝二百七十九年之法服,吾累世祖宗之所遵守,不可不令孺子见。今而后,听之矣!”[254]
清初士大夫遗民,为示不与新朝合作,尽管不可再穿着故明衣冠,但终究希望通过一种不同于新朝的服饰,以表示自己对故明的思念。于是,在遗民的画像中,我们不难看到很多人的衣冠服饰,不全是儒者之服,而是兼取释道。如顾玉书,其画像中,唯惟儒服,而且兼取释道。归庄亦命画师替自己画像,“头陀而道服,左书剑而右杯斝”。一幅简单的人物画像之中,可以看出主人公性格的癫狂、潇洒,内心的牢愁。但事实不仅仅限于此。遗民在自己的画像中作如此打扮,显然别有一层深意与寄托。正如归庄所言:“今中夏皆为异域矣,天地鬼神,且无奈何,其何敢以一人易天下。于彼于此,何取何舍?为异为同,孰真孰假?”[256]这是一种无声的抗争。
毫无疑问,面对清廷的剃发之令,当时士大夫的心态相当矛盾复杂。正如朱明镐《小山杂著》所云:“吴人轻名节而重毫发,始则望风纳款,继则乃爱惜颠毛,遂各称兵旅拒。”[257]说得直白一点,在吴地士大夫看来,“望风纳款”或许尚可接受,但要他们剃发,则在内心难以接受。这种“轻名节而重毫发”的行为,最终导致“名节”与“毫发”的两分。若是将“全发”与“剃发”视为是否坚守名节的表征,显然是将名节问题简单化了。正如黄宗羲所感叹,当两朝更替之际,一个人生于天地之间,就不能不与之相干涉,有了干涉,则会与人往来。以陶渊明为例,尽管不肯屈身异代,而江州之酒,始安之钱,始终不能相拒。即使如此,陶渊明所处的时代,可以戴葛巾、坐篮舆,尚无钳市之恐,与清初的时代相较,似为差易。[258]若在清初,除了“丧身”而得以“全发”之外,若要保全自己的头发,只能活埋土室,长住深山。为此,黄宗羲以余增远、周齐曾两人为例,通过“全发”与“剃发”之比较,借此说明生死、名节问题的复杂性。余增远,字谦贞,号若水,浙江会稽人,曾中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任宝应县知县,后官至礼部仪制司主事、郎中。桑海之交,增远逃入山中不出,府县地方官威逼他入见,增远“乃舆疾城南,以待斋斧”。久之,此事得以缓解。无论冬夏,增远均头戴皂帽,即使至昵之人,亦难以见到他“科头”,在长达24年的时间里,未曾离开城南一步。周齐曾,字思沂,号唯一,浙江宁波人,中崇祯十六年进士,任广东顺德知县。齐曾遁入剡源之后,尽去其发,造了一座发冢,曰:“惟松有声,可以无哭;惟薤有露,可以无泪;唯鸟石可依依,可无吊客。”[259]自称“无发居士”。尽管已经剃发,但不为清军威逼所动,至于来自丛林僧徒的**,更是一笑而已。当清廷断发之令下达之后,很多人屈于威武,被逼剃发,唯有抱定必死之心,才足以拒绝剃发。就上面两人而言,余增远拒绝剃发,却得以不死,并非是一种侥幸,而是他的内心已是“弃乎一死”。周齐曾尽断其发,看似不能拒绝剃发,然主动“断其余,非令之有”,则还是拒绝剃发。当时逃释为僧者颇多,而周齐曾与此迥异。所谓威武不屈者,余、周二人,庶几近之。[260]通过对此两人的比较,黄宗羲就遗民的生与死别有一番感慨:“不有死者,无以见道之界。不有生者,无以见道之大。贤生贤死,返之心而无害。”[261]这就是说,面对两朝更替,在名节问题上,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无不需要以是否“贤”作为评骘的标准,尤其需要考察他们的内心心理,是否“返之心而无害”。
一是主动断发,内心却倍感痛苦。如归庄有《断发》诗二首,记录了一个士大夫遗民被剃发以后内心的痛苦感受。从诗中可知,按照世俗的人情,为了躲避祸患,不惮委曲求全。然一个人只要“得正”,所惧者就不再是“刑戮”。在归庄看来,人的生命“在天”。就是不剃发,亦未必就会遭受“荼毒”。即使懂得如此之理,但迫于亲朋的姑息之爱,归庄只得手持剪刀,将自己的头剪成“半秃”之样,最终从了“胡俗”。这对归庄而言,应该说是奇耻大辱。究其原因有二:一是发乃父母所生,一旦毁伤,就会带来“大辱”;二是剃发之举,更是“弃华而从夷”,从“华人”转而变为“夷人”,这种苟活,确乎生不如死。当然,归庄之所以隐忍偷生,在诗中亦可看出两点:一是身多牵累,虽不时有欲死之念,但只得中止;二是一种期待,即“坐待真人起”,他就可以仿效姚广孝之助朱棣成就千秋大业,立下百代功勋,最终一雪终身之耻。[262]入清以后,尽管归庄被逼剃发,但恢复大明江山之志不衰,他在一首诗中就表达了这种志向:“忽然废书起长叹,文士雕虫何足算!五年宗社生荆棘,万国苍生坐涂炭。愿提一剑**中原,再造皇明如后汉。”[263]此即典型证据。
二是剃发逃释,但依然对头发、头巾百般留恋。就头发而言,不惜将剃下来的头发埋于地下,立下一座发冢,并专门撰文加以纪念。如屈大均著有《藏发冢铭》,周容著有《发冢铭》,就是典型例案。发冢的出现,无异于证明旧的生命已经逝去,但旧时的精神已经根植于内心,等待合适的时机以便重新发芽。
屈大均,广东番禺人。入清之后,遁迹为僧。他将自己的头发剃去,并将之埋藏于罗浮的黄龙洞中,专写《藏发冢铭》一文,其中有云:“翁山屈子,藏发于兹,四百山君,长呵护之。”语极肮脏有奇气。大均又有《秃颂》一篇,尤其精辟可诵。从文中可知,大均有一好友张超然,在30岁时,发秃如剃,于是就感而作颂。仔细剖析此文之意,大抵有下面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他们两人生活在明清易代之际,都是“有发而不能保”,但两相比较,屈大均深以朋友的自然秃发为可幸、可颂,而以自己剃发逃释为不幸。究其原因,大均已经自己道出:生而秃发,尚能“遗体非亏”,亦即“受之父母,不损毫厘”,甚至“无烦髻结,不用辫垂”;反观剃发逃释,那么则有“毁伤之罪”,“剥肤之痛”。二是屈大均已经剃发逃释,但他坚信,“根本在肉”,而且不会“生荑”。只要等到“异日”,时机成熟,还是可以“衬冠绥”。换言之,发犹如草,方春而茁,方冬而萎,无不“与时盛衰”。[264]一句“与时盛衰”,确乎已经道出了屈大均恢复衣冠的信念。
从第一首自序及铭文可知,人刚出生满月,就要剃发。自此以后,直到总角之年,每月剃发一次。凡是小儿,每当听到剃发,无不逃匿奔避。无奈,父母只好拿果核加以安慰,即使如此,小儿仍号泣不前。这难道剃发真是有所痛苦吗?其实并非如此,而是因为小儿天性未剥,听到剃发,依恋于头发与自己的生命是“同本”,且对头发的离去有所悲伤。反观周容自己,幼时见到同伴奔匿号泣,就笑就母怀,索沐受剃,无少异容。这种能忍身而割恋的行为,周容自认幼时已具备“僧道矣”。所以,在顺治三年(1646)七月二十四日,在青雷山剃发为僧。至于如何安置剃下之发,则颇费一番踌躇,无论是投之于水,还是投之于火,均是不妥,所以只好在清雷山之南加以埋葬,不封不树,立石刻铭。第一首铭文云:“莫能相留,遂至于此。俗固难言,僧亦可耻。嗟哉为僧,诒则今始。”[265]可见,周容剃发逃释,是为了躲避清廷的剃发易服。其实,就内心而言,他还是以出家为僧为耻。
从第二首自序及铭文可知,在周容的眼中,头发堪称是一勇者。尽管头发犹如青草长于地上一般,将其刈割,还是春至复生。即使如此,头发剃后,尚能“勇于自申”。反观天下之大,却“无如是其人”。当顺治三年(1646)七月,周容剃发为僧。至当年冬天,寓居松江府华亭县西庵,不觉发已寸许,于是再次剃发,埋之庵左。正是从头发“日剃日生,不为势止”,周容才哀叹世人,“曾莫发似”。[266]
从第三首自序及铭文可知,顺治三年(1646)十二月,周容从华亭县返回杭州,寓居在智果寺。仔细算来,距在西庵剃发,还不到一月。二十七日日,从寺后登上高冈,见危石乱拥,犹如首髻,山峰亦如冠帽。问及僧人,才知名为“巾子冈”。周容羡慕其名,写下《巾子冈记》一文,并再次剃发,将头发埋于冈下,写下铭文,云:“在僧首,辱尔位。瘗诸此,庶不愧。”[267]细绎铭文,其意无非是说,对于士大夫来说,剃发为僧,无疑是一种耻辱。而将剃下之发,埋葬于巾子冈下,大抵才是名实相副,有所不愧。
从第四首自序及铭文可知,凡事莫不痛惜其初,但相习一久,就会视为固然。周容自我设问道:“今发之剃也,将视为固然欤?”顺治四年(1647)十二月望日,周容久客三山,当时“兵火外集”,头发又长。为了避免遭受怀疑,于是又行剃发,将之埋于罗山。铭文云:“计予此剃,已六且七矣。噫!”[268]一声感叹,已经点出了周容剃发的无奈心境。
从第六首自序及铭文可知,人之性,大多喜安而恶扰,喜疏纵而恶拘检。然而扰则思理,拘检则愈尊。周容反观自己,发现自己的性格,恶扰而喜疏纵,所以再行剃发。顺治八年(1651)正月二十五日,周容再次剃发,将头发埋之西圃,并以栉、簪、冠等物殉葬。铭文有云:“昔秦穆,殉三良,黄鸟兴歌今古伤,胡不留之事后王?”[270]细绎铭文之意,尽管已将作为旧朝“文物”表征的头发、栉、簪、冠埋葬于地,但对“后王”复兴之望,并未泯灭。
从第七首自序及铭文可知,周容自顺治三年(1646)初次剃发之后,至顺治九年正月二十日又行剃发,其间已经九次剃发。此次剃发,周容将发埋于自己高祖、曾祖墓左的南篱,并作铭文云:“土有脉,河有源,松柏叶落归其根。鲁虽不得禘,岂曰非周孙。”[271]从中不难发现,头发埋于祖宗墓旁,其目的就是为了表明叶落归根之意,进而暗寓自己是“周孙”,亦即汉族子孙。
从第八首自序及铭文可知,自顺治九年(1652)春初,周容在东庄剃发,至顺治十年二月望日,再行剃发,将发埋于南屏,并撰铭文云:“材自微而处高,则危;时见绌而乘上,则摧。为设誓言,慎守躁心有如斯。”[272]其意无非是说,自己要藏晦自抑,慎守躁心,其目的还是为了避祸。
从第九首自序及铭文可知,头发是一个人的内心之苗。按照周容的观点,一个人的内心之苗,在首则为头发,在腕则为文章。心有寸血,久贮不鲜,理应频繁用之,使之推陈出新。周容好文章,频频削稿不倦。以此观之,头发亦应常剃。至顺治十年(1653)五月,周容从丹阳路过虎丘精舍,欣然就剃,将其埋于剑池之侧,并作铭文云:“山青水碧,荫尔后贤。予既不作美新,君其常守太玄。”[273]细玩铭文之旨,周容还是坚守内德,不作“美新”之文,即不为新朝粉饰。
就周容所著《发冢铭》10首综合观之,既是周容个人的一部剃发史,又堪称遗民群体的心态史。这就是说,这些士大夫遗民为了避祸,不得不剃发,但就其内心而言,却是一种无奈之举,其心境不乏反复,不过总体上看,并非愿意与新朝合作。不仅如此,他们通过“发冢”这种形式,对后王之兴多有期待。
周容所著《巾子冈记》一篇,更是寄托了对明代服饰衣冠制度,尤其是方巾的留恋。所谓的巾子冈,其实就是杭州西湖之北的一座山冈,以石头取胜,因其形似方巾,故有巾子冈之称。正是这座形似巾子的山冈,引发了周容的无限遐思,且对“巾”的原始意义加以考订。按照《释名》的解释,巾有“谨”的意思,即“使人自谨修于四教也”。可见,古人头上戴巾,内含寄托,就是希望“所以称之后人”,即通过头戴巾子,再加之道德修养,使之名实相副,进而被后人称道。否则,将巾子仅仅视为一种装饰,则不过徒有虚名而已。在明代,方巾是下层士大夫生员的礼服,又是上层士大夫的便服,大抵已经成为他们外在的象征。明清易代,剃发易服,方巾一度被禁。究其原因,除了朝代更替所导致的政治强权刻意禁止之外,其实也与戴巾之人忘记方巾的原始意义,甚至名实不副有关。从巾子冈岸然屹立于西湖之滨,不为势移,不为威夺,显然让周容感觉到意义非凡,即可以借此巾子冈之形,“以示愧于人”,希望真正出现能够克当此名的戴巾之人。[275]可见,揆诸此文本意,既有批判,又有寄托,更是一种期盼。
三是剃发而文过饰非,李雯即为典型例证。李雯其人,原本是明末几社的眉目,与夏允彝、陈子龙素敦交好。甲申北都之变,陈子龙、夏允彝等人无不倡义,唯有李雯“以陷虏变节”,且又为虎作伥,参佐戎幕。后世所传多尔衮《致史阁部书》,相传就是出自其笔。而史可法的复书,正好亦出自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其间词气正大,殊非便佞所及,读者亦可借此验证邪正之难诬。正是因为李雯曾有出入几社这段经历,出于为亲者讳的目的,夏允彝的儿子夏完淳的集子中,才对李雯绝少訾议。即使如此,李雯入清之后,又著《答发》一文,文辞谲诡,益复可鄙,由此足证文过饰非者所为,确乎无所不至。揆诸此文,李雯通过自己与“发神”的对话,为自己的剃发之行加以辩解。根据李雯自己编造的故事,当他剃发之际,有发神前来责问,自称是“亡国之遗族”,而李雯则为“新朝之膴仕”,直斥李雯往日以发“御穷”,而如今一朝被弃,是李雯“曼缨之可羡”所致,并打算向苍穹告诉。针对发神的责问,李雯尽管“涕泣掩面”,但还是百般辩白,直称人之有发,犹如草木之有枝叶,春生而秋谢,春非恩而秋非怨;又如鸟兽之有羽毛,夏希而冬毨,冬非厚而夏非薄。李雯认为,清朝入主中原,已是“天子圣德日新,富有万方”,一旦稽古礼乐,创制显庸,而自己戴上鹿皮之冠,更是对头发的庇护,且可“照耀星弁之下,巍峨黼黻之上”。[276]两者相较,头发可以自称“亡国之遗族”,而李雯却在“新朝之膴仕”的光环之下,夸称可以为头发带来更多的荣耀,显然已经将作为肉体层面的“头发”与作为精神层面的“名节”两分,更以**裸的物质利益掩盖自己节义精神的沦丧。
当明清易代之际,一些汉族士大夫尽管已经归顺剃发,显然尚有头发衣冠情结。陈名夏即为典型一例。他在与同僚宁完我讨论天下太平之策时,曾对宁完我言:“若要天下太平,除非依我两事。”宁完我问何事,名夏推帽摩其首道:“留头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矣。”[278]换言之,“天下太平”,必须以文化认同为基础。清廷显然没有认同“留头发,复衣冠”之议,而是强行推行剃发易服。尽管清廷最终还是一统天下,但因剃发易服而引发的民族心理的反弹,确乎延缓了清廷的天下趋于大同的历程。
清初剃发易服的曲折历程,无疑已经证明了文化认同的重要性。追溯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原地区的汉民族,其特点为“俎豆冠裳”;而西北的少数民族,其特点则是“编发”(或作“辫发”)“左衽”,或称之为“毡裘骑射”。在清初的士大夫群体中,已经归顺清廷的陈名夏,希望“留头发,复衣冠”而达臻天下太平,虽暗含“以夏变夷”之意,却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唯有如黄宗会之类的士大夫遗民,从“气运”的角度重新剖析文化认同的历史进程,所抱者才是恢复华夏文化认同的胸怀。
黄宗会曾经撰写了名为《地气》的文章,尤其强调“时”与“人”及其关系。细绎全文,首先,他驳斥了“南北”风气一定不变之说。在他看来,体现一个民族精神风貌的“风气”,其开阖通塞,无不随“时”而变,而其厘弊改俗,则受到“人”的驱使。无论是国土变改,还是人民迁徙,千百年之间,“地气”已是判然若别,而“小儒”犹死守南北有别之论,将古今地气之变,一概局限于南北之殊,很难观远而论始。其次,他驳斥了“形势”“运数”“习俗”之论。讲求“形势”之论的人认为,在南方称帝之人,不能兼有北方;凭借“尺地”而一统天下,能统一天下之人,无不先在北方称帝,而后兼有南方。讲求“习俗”之论的人认为,南方风气柔弱,北方风气刚劲。讲求“运数”之学的人认为,天下将治,地气就会自北而南发生变化;天下将乱,则地气自南而北发生变化。对上述三种说法,黄宗会认为都是“不足以知学达变”。他的理由如下:若是俎豆冠裳之气盛,那么南方就显得强劲,南方强劲,就可以兼有北方,于是“鲜编发、朝左衽以内属”。汉、唐两代鼎盛,即为典型例证。明太祖崛起于南方,重新恢复汉唐衣冠制度,亦可以为证。可见,南北形势之论,不过井蛙之见而已,不足置喙。反之,若是毡裘骑射之气盛,那么北方则显强劲,北方强劲,就会兼有南方,于是就有了“楚之亡于秦”“汉并于魏”“羯夷分晋”“安史弱唐”“女真蒙古迭起而灭宋”。所以,天下大治,自北而南,几属谬论。尤其是“运数”之说,他认为更是“害道最盛”,而南方风气柔弱之说,亦非格论。在此基础上,黄宗会进而认为,真正知学之人,“能与闻迁”;若能达于礼之变化,就“能与时化”。[279]“闻迁”“时化”两个概念,其实就是一种文化变迁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