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士大夫精神中之“务实”之风,其典型的表达,可用“秉公尚实”与“求精责实”二语括之。
就“秉公尚实”而言,吕坤堪称这种精神的典型代表。综观吕坤的追求,其儒家道德的精神追求则是“实理”,其外王的追求则是“实用”,并将其归诸“实政”之政治实践。他曾说:“天下事皆实理所为,未有无实理而有事物者也。幻家者流,无实用而以形惑人。呜呼!不窥其实而眩于形以求理,愚矣。”[460]面对所谓的“清明世界”已经充塞“私”“伪”二字,他为挽回世道所开出的精神良方,就是“秉公尚实”。[461]
就“求精责实”而论,则徐光启堪称典范。徐光启倡导一种“真道德”“真事业”。他这样解释“真实”:“夫真者,于物为本为实。本实者,其扶疏条散不如枝叶,其葩藻丽美不如华萼,而枝叶华萼者于此成始焉,成终焉,故扶疏葩藻者不能为本实,而能为本实者,即有扶疏葩藻,不与易也。”[462]可见所谓的“真实”,究其实就是“真才实学”。[463]徐光启通过区分“真”与“伪”,而从“真”中导出“用”。他认为,士大夫耗尽精神才力,却于国计民生,毫无干涉,其原因就在于“无真”。果若是“真”,则必有“用”。[464]换言之,徐光启所倡导的是一种“富强”之术,即他所谓的“富国必以本业,强国必以正兵。”[465]尤其是其通过“实练实选”的“强兵”之论,无不体现为一种“务实”精神。[466]明末清初史家查继佐在《罪惟录》中有为徐光启所列的专传,将他的一生精神命脉概括为“求精责实”四字,以救“尚空之穷”,[467]堪称确然之论。
无论是“秉公尚实”,还是“求精责实”,其终极目的还是为了追求“实用”的儒效。如叶春及以稻粱、荑稗、秕为比喻,借此说明“行实”的重要性。他认为,凡“物”必有“实”,而“实”则是“物之所凝于天地之精,而有所用于天地之具也”。鉴此,他尤为鄙视“峨其冠、栩其服”的“儒稃”。至于为那些学士所轻视的诸子,诸如申不害、商鞅、墨翟、李悝、司马穰苴、孙武之徒,则称赞他们“言必信,行必果”,且“出于实而无辞,避虚诳以各求其事之必济”,与圣人正道无异。[468]究徐光启之学,亦无不归于“实用”二字。为此,他摒弃一切应酬文字与无用诗文,将毕生精力置诸国计民生与富国强兵之事上。讲历算之学,似乎无用,却可以培养一种相关的数学、天文学,若渐次推广,更可以从中衍生出很多有用之学;讲水法、农政,大多是为了民事之便,其目的在于富国;讲火器,讲练兵,则更是为了强兵。[469]
概言之,求真务实的精神是一种英雄做事的担当精神。这就是说,但凡办大事,必须有担当,将功名置之度外,凡是理所当为之事,就径直去做,计不得成败。若无担当,必至误事。若不将功名置之度外,审势量力,做事只计成败,就不肯去担当,都是利害心害了是非之公。这种担当精神,无疑就是儒家真精神的复兴。就其源头来说,显然出自《中庸》之“诚”。[470]
明清易代,世事尽多变迁,士大夫求真务实的精神却得到了很好的延续。如魏象枢倡导以“真心”去做“真事”,若是无真心做事,就会流于大事不敢任,小事不屑为。[471]陈弘谋倡导“居官”者必须有“脚踏实地”的精神,守理在“己”,自己认定有理之事,尽管去做,至于成败,则“听其数于在天”。[472]施闰章、魏禧两人对“愚”均作了新的阐释。施闰章自号“愚山子”,其实就是不愿做一个“巧宦”;[473]魏禧则要做带有几分“愚意”在内的“好人”或“至情之人”,诸如忠臣、孝子、贞女、义士之类,而不愿做带有“私意世情”的“乖巧人”。[474]诸如此类,说明以朝代更迭为外在形式的政治局势的变更,并无中断士大夫精神史演变的内在“理路”。
儒家传统,重德轻才。在《论语·宪问篇》中,孔子以良马为例,有如下论断:“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其意思说,君子之所以见称于世,不是因为有可用之才,而是因为有可贵之德。譬如马中有骥,其所以见称于世,不仅仅是因为有驰骤之力,而是因为有驯良之德。这是因为,马之任重致远,凭借的是马力,然即使马的力气何等之大,亦不免有蹄啮之失,难于控御,那么亦不过是凡品而已。人虽有才,但假如没有道德,那么不过是小人而已。就此而论,人不可徒恃其才而不修其德。至于对人的考察,既要论其才,又须考其德。
追溯中国思想史的源头,儒家传统讲究“内圣外王”。《大学》之“修身、齐家”之说,大抵属于“内圣”工夫,是一种“本体”;而“治国、平天下”则可归于“外王”,是一种“致用”。
历代人才之出,虽说是“地气”使然,但何尝不是“应运而生”。换言之,唯有应运而生的人才,方可与地气相合,最终达臻“劝其成”的功效。[475]按照儒家传统的观念,若欲使人之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必须得“德”之正。此说在明清学者的论说中得到了很好的反映。即以“文”与“行”的关系而论,文当属才,而行则属德。按照传统的观点,理应是文章出于人品。如明末清初人徐枋,尽管主张圣人立教,首言文行,“而文必先乎行者,以行必于文焉见之也”,但亦不得不承认,文与行的关系确乎“难言之矣”。究其原因,徐枋最终还是回到儒家传统的老路上去,即必须是“诚积于中而形于言,是有所不得已者”,才堪称真正的道德之文。至于随后所论,如“非身之所履,心之所之,毕世不移,之死不靡二,其诚可以贯金石、泣鬼神,则未可以语于此也”之说,[476]显是重视内心之“诚”的明证。当晚明之时,士大夫争为坛坫,以炫声名,一时精华烂漫者,不可胜数。不久,遭遇变乱,明清易代,很多文名颇盛的士大夫,均改节易行。所谓的精华烂漫,澌然而尽。正是鉴于如此事实,清人戴名世得出“文章之事存乎人也”的结论,[477]亦即人之行重于人之文。
然事实并非尽然。中国自古就有“小人多才”的说法,或说“才高行短”。何以谓此?正如戚继光所说,“盖以短行之事,必才高之人能忍为之”。[478]社会史的演变历程更是证明,小人多才、君子无才亦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而德与才很难合一。众所周知,自唐以前,士人君子之所以能够自立,且赫然为世称道,主要凭借“事功”与“节概”。入宋之后,濂洛、关闽之徒相继而作,创明儒家所谓的先王之道,自以为独得周孔之精意。在道学家的眼中,三代以后,大凡巨公名贤之勋业灿烂于天地之间者,不免尚为“学者之粗迹”,至于忠臣烈士,更是被视为道德“未纯”,均非“入室之彦”。自此之后,事功、节概二者皆绌,而儒者之说独尊。这是儒学的一大转向,其结果则造成“内多而外少,功不必可见,节不必可称”的偏弊。于是,造成了事功与节概的两分:“志竹帛者,或以定静而訾其空虚;好风节者,或以中庸而讥其退懦。”[479]其实,一个人的“学”与“德”,其中各有“分数”,即“德有因学以进者,有不因学以进者”,这取决于每个人“生质之不同”。与此相应,“功”与“德”二者亦是一种“不得相掩”的关系,有人功高而德薄,有人德大而功微,同样是由人们所处“时势”各有差异而定。[480]
1。德、才两分:从“小人多才”说起
考察明代士大夫的行为史,同样可以印证“小人多才”之说,并足证德与才确实已经两分。为示明晰,不妨选取严嵩、丰坊、钱谦益、阮大铖四个典型个案,就此问题加以深入的辨析。
严嵩在明代历史上以奸相闻名,其人品为人所不齿已是毋庸置疑。但他的文章,尤其是早期《钤山堂集》刊刻以后,还是为一些人所称道。如明代著名思想家王廷相在为严嵩集子所作序中,一方面说,读了严嵩之集,“见其诗思冲邃闲远,在孟襄阳伯仲之间,文致明润宛洁,揆之欧阳子,稍益之奇,未尝不叹服其体格古雅,而卒泽于道德之会也”。另一方面,又从文章中看出了严嵩的人品,并对其大加谀颂。其中有云:“辞旨冲淡者,则知先生之纯素;雅则者,则知先生之正直;简严者,则知先生之整肃;温润而韫蓄者,则知先生敦大而浑厚;朗练而有剂量者,则知先生炳于机先而时措。”[481]抛开其中阿谀的成分不说,至少说明不能因人废言,这也是一种比较平实的评判标准。严嵩在钤山读书十载,学业不为不深。即以他集子中《禹贡直解》五条来看,简洁明畅,不作任何穿凿附会之语,完全撇去了汉、宋诸儒的锢习,不能不承认他是一个善于说经之人。但从严嵩其后所行政事来看,最终还是被天下后世视为“佥壬之首”。[482]
对一个人物的评价,不可不看他的别号。通常说来,别号有时可以反映出一个人的性格,以及他的志向。当然,自己所取的别号,有时也作不得数。严嵩别号“介溪”,显然名不副实。据严嵩自己所记,他取别号介溪,其出典是为纪念居住之地,因为在他家乡的溪田之上,有磐石亘水中,因以自号。但其中明显蕴含如下之意:介者,戒也。溪者,欺也。所谓“介溪”,就是戒欺之意。这是严嵩为自己所定的“守己、事君、交友”的针砭药石。[483]然从严嵩的一生行为来看,却正好截然相反。这是言与行的不一致。
就严嵩的行来说,后世的评判大抵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通加丑诋,认为其性格中本身具有“狷隘急睚眦”的一面,不免其后有导致残害忠良之举;另一类则多有恕词,对其人格作前后区分,且对其恶行加以父子之别。
尽管如此,在明朝人中尚有人替严嵩所作之恶说了一些恕语,何良俊、张燮堪称其中的代表。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察:其一,何良俊、张燮,或称严嵩“怜才下士,亦自可爱”,或称严嵩生平持论,“较多温厚和平之气,犹未见有反覆星辰、摧落一世手段”。如何良俊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严嵩早年比较爱才。何良俊在南京时,严嵩正好任南京礼部尚书,曾得顾清介绍,赍一行卷,上有诗数十首,前去拜见严嵩。严嵩接过之后,“即起身作揖过,方才看诗”,甚至还对何氏之诗“摘句叹赏”,并在家中留饭款待。嘉靖三十一年(1552),何良俊至北京,又在西城与严嵩相见,严嵩对何氏亦“拳拳慰问,情意暖然”。另外一件事,则是何良俊在北京时,曾见及聂豹因自己老师李空同的推荐,至严嵩处“认门生”,且“执弟子礼”。[486]张燮则称严嵩早年“雅负朝宁之望”,等到代主制命,才身毁名灭,为后世所笑。即使如此,张燮还是替严嵩有所辩解,称严嵩之恶,“不若是甚也”,无论是他条奏时的首鼠两端,还是应对时不敢有所匡诤,不过是为了“迎合上意”,“取容而已”。[487]其二,无论是何良俊、张燮,在论及严嵩后来人格变化及其所为恶行时,无不称之为其子严世藩所累。如何良俊自称数次至严家,“见其门如市,而事权尽付其子,可惜可惜”,云云。又云其子“黩货无厌,而此老为其所蔽,遂及于祸”。即使如此,何良俊还是承认,不可“以子而废其父”。[488]张燮亦为严嵩开脱,直称诸如招权纳贿,跋扈辀张,均为其子世蕃所为,而严嵩因为年老,“堕其云雾,不甚禁戢”,仅仅是“老牛舐犊,牵犬东门”而已。[489]
尽管严嵩的文学才能亦有被时人所称之处,但其集子《钤山堂集》,在后世还是因为他的权奸形象而遭到唾弃。据清代乾嘉学者卢文弨记载,卢家中旧藏《钤山堂集》,他的友人见到此书,就劝卢氏将此书“毁之”。[492]因为痛恨其人,而对其所著之书亦深恶痛疾,甚至过了数百年,还是不能消弭人们这种仇恨心理。传统中国民间忠奸之别,其固如此。
在“小人多才”方面,丰坊堪称是一个特例。换言之,在众多有才的小人中,尽管其行为人所贬斥,却尚被人多所回护。即使其行为人所斥,人们亦多持不因人废言之论。这是德与才的两分。而丰坊则不同,尽管他很有才,但在很多的记录中,不但诋毁其行,并且对其学问亦颇不认同。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黄宗羲在读《嘉靖实录》时,曾发现了一条记载,并对此发生了兴趣。记载如下:“(嘉靖)十七年六月,致仕扬州府通州同知丰坊,奏请上兴献皇帝庙号称宗,以配上帝。”正是从这条记载中,才导致黄宗羲鄙视丰坊的为人。原因很简单,丰坊的父亲丰熙在嘉靖初年这场“大礼议”的争论中,因为不得嘉靖皇帝之意而遭受廷杖之责。这就是史料记载所谓的丰坊晚节披猖,甚至在替其父丰熙所写的行状中,称丰熙谏大礼,非出本意,云云。负国而叛父,一至于此。丰坊既然在“大礼”问题的看法上能够背叛他的父亲,其行已是不孝如此,他又何论?
显然,人品可以决定学问。丰坊的人品可以“怪诞”二字概之,那么学问必然也是怪诞的。事实证明了这一切。丰坊的胆子实在太大了,甚至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伪造六经,或是假托出自石经,或是假托得自别传,无不是为了增加自己伪造经典的分量。不仅如此,他还敢于訾毁“先儒”,放言无忌。如说朱熹因为“食贫无计”,所以才卖书糊口;杨荣纂修《四书大全》《五经大全》之类,因为他的妻子姓朱,所以大多采用朱熹之说,[493]云云。从这些看法中,不难发现,丰坊希望通过掠取新说,以达到抬高自己声价与地位的目的。当然,丰坊的五经世学,尽管多悖于大义,应该说还是自能探奇出隐,探研于六艺之旨,亦非近世所易及。
钱谦益不但在明末清初的文坛久负盛名,号称文坛宗主,且在政坛亦是一个闻人,名列东林君子之党。然就其行为来说,终因末后一着不慎,沦为无行小人。
在清代学者中,多将其视为“有文无行”之人。据清人方濬师的记载,入清之后,钱谦益“思欲掌枢要,专史席”,然二者全不如愿,所以郁郁不乐,“终为有文无行之人”。为此,方氏专门引述了乾隆帝题钱谦益《初学集》诗加以佐证,云:“平生谈节义,两姓事君王。进退都无据,文章那有光?真堪覆酒瓮,屡见咏香囊。末路逃禅去,原为孟八郎。”[495]此诗固然迎合了清代乾隆时期重竖忠义的时风,所评亦有不公允之处,但终究还是道出了钱谦益大节欠亏的一面。又如明末温璜,字宝忠,浙江乌程人。他是大学士温体仁的族弟,反与东林诸公结契,名列复社第一集。温璜与温体仁的关系也就“落落”而已,但他对崇祯朝时的“阁讼”事件,颇不以复社之言为当。当南都复社诸子以《防乱公揭》驱逐阮大铖之时,温璜就君子与小人之争有过一段公允之论。他说:“阮大铖为真小人,钱谦益则伪君子。真者易知,伪者难测,斯人得志,即小臣亦当裂麻争之,况同僚乎?”时人并不以温璜之言为然,但清代史家全祖望相当欣赏“其言之中”。[496]
阮大铖属于“真小人”,此已毋庸置疑。然其文学才艺,尤其是戏曲创作上的成就,确乎不可轻易加以否定。明末著名文人王思任,甚至称阮氏在戏曲上的造诣,是继“清远道人”汤显祖而出,并称其人“肺肝锦洞,灵识犀通,奥简遍探,大书独括”。尽管阮大铖“时命偶谬,丁遇人疴,触忌招諐,渭泾倒置”,仕途并不顺利,最后“放意归田”,然其“顾曲辩挝”的创作历程,确实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尤其是《春灯谜》,更是被王思任称为“不减击钵之敏矣”。[497]
2。重德轻才:士大夫精神的偏蔽
从儒学的源头来说,“内圣外王”之说是其根本,同样肯定治国、平天下的“外王”之学,尽管这种“外王”之学,需要本于“内圣”,是一种“王道”,而并非“霸道”。入宋以后,道学崛起,将“内圣”之学发挥到极致,进而导致对“外王”之学的忽视,出现过分“重德轻才”的偏蔽。
这就是说,宋代道学之流,显然存在着一种不通时务之病,亦即缺乏治理国家的干练之才。他们今日谈“诚意”,明日说“正心”,反而将一切兵戎、财赋紧要之事看成是“缓图”。照理说来,一种制度也即传统话语系统中所谓的“法”,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基于“便民”之上,而不是以是否出自“先王”作为评判的标准。换言之,假若是一种便于百姓的制度,即使是后人所建立的,也完全可以加以遵守不改;反之,假若制度并不便于百姓,那么即使是先王所规划的,也应该舍弃不用。但相对说来,宋儒就不免迂腐,他们往往秉持这样一种见解:凡是出自先王之“法”,就必定认为是一种善制,即使置诸今日已不再适宜,却仍是奉行不改。在明人江盈科看来,这显然是一种泥古不化之举,所以他主张“变法”。他认为,先王之法,当然就不能说是不善,但只是适用于古代,却并不适用于今日,那么也就未可概执。[499]为了说明古法不可尽泥,他专门引用了一则寓言,以医者行医为例,借此说明若是执古法以治当今的天下,而不顾大众的安危,就好像寓言中这位医生,“投药以救船风”之类而已。[500]
毫无疑问,明代士大夫是宋代道学的继承者。于是,在德、才之辨上,他们亦无不遵奉重德轻才之说。以诸葛亮为例,宋代理学大家程颢就有“孔明有王佐之心而道则未尽”之论。对此,明人吴廷翰加以适当的发挥,称必须先有“天德”,然后可以谈论“王道”,认为“孔明于天德恐未尽,其于王道自是不纯,益州之取是也”。孔明虽贤,犹未达到“天德”之纯。[501]王云凤在论及“大节”(德的层面)与“功业”(才的层面)的关系时,尽管主张“体用”之学,但仍偏向于“大节”之本体。他认为,诸如富贵不能**,威武不能屈,此为士君子立身之本,可以称为大节。若是“大节不立”,就会“万事皆颓”,纵使“有功业为世倚赖,不过权谋术数,塞漏补罅于一时者耳”。[502]而杨守阯在讨论“气节”与“才能”的关系时,更是断言:“天下不患无才能,而患无气节。有气节而济以才能,则足以成光明俊伟之业。有才能而乏气节,则适足为狐媚鬼蜮之资。”基于此,他认为,君子“惟气节之为尚,而才能次之”。反之,纵使有“托孤寄命之才”,但在面临大节之时“可得而夺”,亦不得称为“君子”。[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