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创作论
文学创作的审美意义
真正的文学是美的,它给人带来令人心醉的美感,带来瞬间的却是无限的自由感。本文将从三个层次来揭示文学创作的审美意义。
一、文学创作是人类的本体活动之一
文学作为一种存在,总有它存在的原因,揭示文学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的原因,我们就可以找到文学创作的深刻意义。
(一)文学创作起因于人们要表现所体验的感情
一个人的一生总要有各种各样的经历,伴随着经历产生喜怒哀乐等各种各样的感情,当这些感情变成丰富而深刻的体验时,人就想把这些感情体验表现出来,于是文学创作就成为人表现自己感情体验的形式。20世纪50年代初,我国出现了一位名叫高玉宝的作家,他写了一篇题为《半夜鸡叫》的作品,作品中写的是地主如何残酷压迫和剥削长工,以及长工们如何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跟地主做斗争的故事。由于这篇作品写得生动而又深刻,被选进中学语文课本,从而传诵一时。实际上,高玉宝在写这篇作品的时候,识字并不多,作品中不少字不会写,就用图画代替。试想想看,一个识字不多的人,怎么在一夜之间就会成为全国闻名的作家呢?关键是他自己当过长工,有刻骨铭心的体验。在这种情况下,他就会有一种强烈的愿望,要把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向别人尽情倾诉,以泄心头的块垒。所以高玉宝当时虽然文化水平不高,识字不多,也硬能写下《半夜鸡叫》这样优秀的作品。写作可以看作他生活的继续,是他生活的本体的一部分,或者通俗地说,是他精神生活所开出的花朵。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曾这样说:“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表现之一种。比方说,一只畜生如果是活的,它一定要呼吸,也一定要排出废气,同样,人类是活的,他们一定要从事艺术活动。因此,此时此刻,艺术应当是此时此刻的艺术——当代艺术。”[1]列夫·托尔斯泰的意思是,艺术活动(包括文学创作活动)对人而言,并不是什么神秘的活动,就像呼吸、吃饭一样自然。人缺氧,就要呼吸,饿了,就要吃饭,若憋了废物,就要排泄。同样,人若有了充溢的感受和体验,就自然会有强烈的把自己的感受和体验写出来的愿望。所以列夫·托尔斯泰又说:“心头自然而然想搞文艺创作,但是,只有当那欲望无法祛除,像是喉咙里发痒,非咳嗽不可的时候,我才理当动手去干。”[2]这就说明,真正的文学创作不是无病呻吟,不是玩耍嬉戏,更不是赚钱的手段,是有感而发,是生活缺失时的补偿,或是生活丰富时的泛溢。
对于文学起因于人们要表现自己所体验的感情的论点,古人早有明确的论述。汉代著名哲学家王充提出了“荣叶皮壳”说,“有根株于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荣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内表里,自相副称,意奋而笔纵,故文见而实露也”。[3]王充的意思是,文学等精神产品是由“根”到“叶”的过程,人的感情体验是“根”,由感情体验之“根”所生长出来的“叶”就是文学创作。“根”是根本的东西,没有“根”,哪里来的“叶”。“意奋而笔纵”,“意”是什么?“意”就是人的内心生活,就是人的刻骨铭心的体验。体验越深,创作的动力就越大,创作也就越容易成功。《诗大序》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在这段著名的论述中,清楚地说明了诗歌起因于情,而喜怒哀乐等各种各样的情,是人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人之所以是人的一个标志,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文学创作是人的本体活动之一。
有人可能认为文学总是给我们愉悦,那么一定是人的欢乐的、幸福的、美好的、喜庆的情感体验,才能成为文学创作的动力和内容,而不幸的、哀愁的、痛苦的、愤怒的情感体验,就不可能成为文学创作的内容和动力。其实情况并非如此。诚然,欢乐的、美好的、喜庆的情感体验,作为人的丰富生活的泛溢,有时能促成文学创作的热情,从而产生文学作品。这方面的例子不少,如法国著名作家左拉在中年时期,因得到他所爱的女工让娜的爱情,而焕发了创造力,他神速地完成了《金钱》和《崩溃》两部长篇小说的写作,完成了《卢贡—马卡尔家族》的系列创作,继而又创作了两个长篇集《三名城》和《四福音书》。俄国著名作家普希金在从向冈察洛娃求婚成功到结婚为止的三个月中,创作**爆发,不但完成了名作《叶甫盖尼·奥涅金》《别尔金小说集》,而且还写了四个小悲剧、一首长诗、两个历史讽刺故事、三十多首抒情诗,这段时间被俄国文学史称为“金色的秋天”。这些事实说明,作家欢乐的、幸福的情感体验,使他的感情泛溢出来,激发了他们的创作意识,获得了最佳的创作心境,使他们有可能获得创作的丰收。然而与上述情况相比,不幸的、哀愁的、痛苦的、愤怒的等缺失性的情感体验,更易于造成作家的心理失衡。心理失衡就必然要求恢复心理平衡,对作家来说,恢复心理平衡的途径往往是对失去的对象的追怀,对新的对象的渴求,这种追怀和渴求,会变成一种强大的创作动力,并给他的创作注入独特而深刻的内容。中国古代文论对此论述很多,《史记》的作者司马迁说:“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戹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4]司马迁在这里一口气列了周文王、孔子、屈原、左丘、孙膑、吕不韦、韩非等所谓古代圣贤,都是因为遭遇这样那样的不幸,才发愤著述,写出了不朽的作品。在他看来,因为遭受不幸和灾难,心中“有所郁结”,心理失去平衡,获得了刻骨的情感体验,这样才“述往事,思来者”,焕发了创作的**,创作出了传世之作。他的看法是有道理的。值得指出的是,司马迁本人正值中年之际,为李陵败降匈奴辩护,得罪了汉武帝,遭受宫刑,痛苦不堪,从而学习先贤,发愤著书,倾他的全部精力,写出了《史记》。司马迁发愤著书的精神和理论,对后代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杜甫有“文章憎命达”的诗句。韩愈则有“文穷益工”的说法,他讲:“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5]韩愈的意思是,描写和平和欢愉生活的作品,往往难以动人,倒是表现哀愁和穷苦感情的作品,容易获得成功,所以好的作品常常产生于“羁旅草野”。那么,为什么人处在“羁旅草野”的穷困中,反倒能做出更好的诗呢?对此问题,宋代诗人欧阳修做了回答:“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夫岂然哉?盖世所传诗者,多出于古穷人之辞也。凡士之蕴其所有而不得施于世者,多喜自放于山巅水涯之外,见虫鱼草木风云鸟兽之状类,往往探其奇怪;内有忧思感愤之郁积,其兴于怨刺,以道羁臣寡妇之所叹,而写人情之难言;盖愈穷则愈工。”[6]这就是说,由于诗人穷困不幸,体验过种种缺失的感情,在内心郁积了“忧思感愤”,心理失衡,这样,他所见的外物,如虫鱼草木风云鸟兽之类,都蒙上了另一种色彩,就和常人所看到的不一样,发生了变态,并借写这些变了态的事物来抒发人们的难言之情。所以,缺失性的感情体验往往更能激发人的诗情画意,更能使文学作品获得深厚的内容。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这样来勾勒中国古代的文学史,“《离骚》为屈大夫之哭泣,《庄子》为蒙叟之哭泣,《史记》为太史公之哭泣,《草堂诗集》为杜工部之哭泣;李后主以词哭,八大山人以画哭,王实甫寄哭泣于《西厢》,曹雪芹寄哭泣于《红楼梦》。王之言曰:‘别恨离愁,满肺腑难陶泄。除纸笔代喉舌,我千种想思向谁说?’曹之言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意?’名其茶曰‘千芳一窟’名其酒曰‘万艳同杯’者,千芳一哭,万艳同悲也。”[7]
总之,“情者文之经”(刘勰),文学创作都是人们“有感而发”,是人的感情生活的结晶,是人用自己的鲜活的生命写成的,是人的生活的本体的一部分,真正的文学永远不是无病呻吟,不是矫情做作。
(二)文学创作表现情感以调节人的心理
文学创作为什么要表现人所体验到的情感呢?难道仅仅是为了好玩吗?我们应该这样来认识这个问题:如上所述,人在生活中会有各种各样的经历,幸福的体验会使人情不自禁地歌唱,可痛苦的磨难会使人产生哀伤、苦闷和焦虑等消极情绪,这种消极的情绪会使人的身心受到损害。如何采取一些有效的手段来调节这种消极的情绪,以保护人的身心健康呢?文学创作就是有效的调节手段之一。因为人们可以通过文学创作把自己心中的哀伤、苦闷和焦虑等情绪畅然一泄,在这种宣泄中,由于在某种程度上摆脱了精神的重负而变得轻松、超脱,从而使自己的心灵得到安慰,精神得到调整。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一书中,谈到悲剧的“净化”作用。所谓“净化”,也可解释为“宣泄”,它不仅是对观众来说的,而且也是对作者说的。就是说,作家通过写悲剧,把自己心中的悲悯、恐惧之情宣泄出来,使自己的精神得到解脱和调节。清代学者陈廷焯说:“情有所感,不能无所寄,意有所郁,不能无所泄。古之为词者,自抒其性情,所以悦己也。”[8]有的作家甚至说文学创作是“作家躲风雨的一艘凄凉的破船”(日本作家滨田正秀)。这些说法都表明,作家创作首先是为自己,自己心中有一股情感之流,在心里憋得受不了,通过文学创作把它尽情地宣泄出来了,心理就得以恢复平衡。
这里,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鲁迅写了一篇《为了忘却的纪念》,其中说:
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纪念几个青年作家。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9]
在文章的末尾,鲁迅又写道:
不是年青的为年老的写纪念,而在这三十年中,却使我目睹许多青年的血,层层淤积起来,将我埋得不能呼吸,我只能用这样的笔墨,写几句文章,算是从泥土中挖一个小孔,自己延口残喘,这是怎样的世界呢。[10]
当然,鲁迅写《为了忘却的纪念》是为了纪念革命烈士和抨击反动派镇压学生运动的罪行。但其中确有想通过写文章,把自己心中憋闷的情绪宣泄出来,“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的愿望。再一个例子就是巴金的写作心路。巴金在好几个场合曾说:“我不是一个文学家。”这句话看起来是不可理解的。他明明是中国一位大作家,却怎么说不是作家呢?还是来看一看他自己是怎么解释的吧。他在《写作生活的回顾》一书中说:
……我想到在上海的活动的生活,我想到那些在苦斗中的朋友,我想到那过去的爱和恨,悲哀和欢乐,受苦和同情,希望和挣扎,我想到那过去的一切,我的心就像被刀割着痛。那不能熄灭的烈焰又猛烈地燃烧起来了。为了安慰这一颗寂寞的青年的心,我便开始把我从生活里得到的一点东西写下来。
我坐在那间清静的小屋子里,把我的痛苦、我的寂寞、我的挣扎、我的希望……全写在信纸上,好像对着一个亲人诉苦一样……
巴金的解释是令人信服的,的确,真正的作家绝不是为赚钱而写作,也不是为好玩而写作,写作是他的生活的一部分,为了慰藉自己的苦痛的心、补偿自己的失落的精神而写作。因此写作就像女人生孩子、蚕吐丝一样自然,写作不是人生之外的什么活动,而是他摆脱痛苦而寻找的一种生活方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写作首先是“自律”的,即从一个角度看,可以说它是人类自己规定自己的、并实现自我的本体活动。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作者绝不把自己的作品看作手段。作品就是目的本身;无论对作者本人还是对其他人来说,作品都绝不是手段,所以,在必要时作者可以为了作品的生存而牺牲他自己的生存。”[11]马克思在谈到英国诗人密尔顿时还说:“密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必要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12]在马克思看来,文学创作首先不应当从外部关系出发去寻求解释,它不是什么东西的附属物,是社会的人的天性的自由的伸展,是人的生存形式之一,是人的本体活动之一。
这样说来,既然文学创作是人的天性的表现,那么是不是人人都能从事文学创作呢?我们应该这样看,每个人都有从事文学创作的潜能,但要把潜能变为现实,则还要受外部的环境和个人的种种条件的制约。这就是说,作为社会的人,都有自己的感性和理性的力量,可每个人能不能把自己的力量实现出来,从哪个方面实现出来,实现到何种程度,则是不同的。每个人所从事的不同职业,所获得的不同成就,实际上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不同实现。文学创作也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肯定、自我观照、自我确证、自我实现。就像一个小孩儿,他尽力地向湖中投出了一块石头,溅起了水花,他开心地笑了,他觉得他的力量得到实现。作家也同样是这样,他发表了一部作品,洋洋自得,欣喜异常,因为他感性的和理性的本质力量都渗入作品之中,作品是他的本质力量的实现。
(三)文学创作表现情感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当我们说文学创作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肯定、自我观照、自我确证、自我实现的时候,是不是说文学创作是作家个人的感情的“自我表现”,而与别人没有关系呢?的确,有的人就是这样看的。西方有些作家就认为,文学创作是即时的感情的自我表现,“是孤独的时刻自己表白自己”,“用美妙的歌喉唱歌来慰藉自己的寂寞”,因此文学不需要读者。诚然,文学创作所表现的感情是作家自己体验过的感情,自己没有体验过的感情是不可能很好地表现出来的,但认为文学创作是纯粹的“自我表现”的看法,认为作家不需要跟读者交流感情的看法,是值得怀疑的。美国著名艺术理论家苏珊·朗格就不同意这种看法,她在《哲学新解》一书中说:“发泄情感的规律是自身的规律。”“纯粹的自我表现不需要艺术的形式。”她在《艺术问题》一书中还说:“一个嚎啕大哭的儿童释放出来的情感要比一个音乐家释放出来的情感多得多”,然而人们决不要听这哭声,“因为人们不需要自我表现”。她得出的结论是:“艺术家表现的决不是他自己的真实的情感,而是他认识到的人类情感。”[13]我们认为,苏珊·朗格反对“纯粹的自我表现”,是有充分的理由的,但她把“自己的真实情感”与“人类情感”这两者对立起来就未必是正确的。因为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自己的真实情感跟人类的情感,并不全是矛盾的,相反这两者是可以统一的。让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吧。唐代诗人杜甫有首题为《赠卫八处士》的诗: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