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箴奴隶》,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710页。
[32]竹庄:《论中国女学不兴之害》,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924页。
[33]《黄菱舫女士序》,见爱自由者金一:《女界钟》卷首,1页。
[34]龚圆常:《男女平权说》,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404~405页。
[35]龚圆常:《男女平权说》,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405页。
[36]忆琴:《论中国女子之前途》,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409页。
[37]龚圆常:《男女平权说》,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404页。
[38]丁初我:《女子家庭革命说》,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926页。
[39]亚庐:《哀女界》,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465页。
[40]史和、姚福申、叶翠娣编:《中国近代报刊名录》,389~421页,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按:最早的妇女报刊是康同薇、李蕙仙、裘毓芳等人于1898年在上海创办的《女学报》。
[41]有人以《女子世界》为例说明,清末“鼓吹女权最力、言论最激烈的,往往竟是男性”。(参见桑兵:《近代中国女性史研究散论》,载《近代史研究》1996年第3期。)
[42]《〈女子白话报〉文章选辑·女子参政之先声》,见蒋薛、唐存正:《唐群英评传》附录,286页。
[43]楚南女子:《中国女子之前途》,见李又宁、张玉法主编:《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上册,395页。
[44]参见沈智:《辛亥革命前后的女子报刊》,见中华书局编辑部编:《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下册,203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45]《女子参政同盟会草章》,载《申报》,1911年11月29日。按:该团体初拟名为女子参政同盟会,但正式成立后则称为女子参政同志会。
[46]《公电·南京电》,载《民立报》,1912年1月8日。林宗素面见孙中山的情形,《申报》有详细的记载:“林君先陈述该党组织情形,及参政同志会成立情形,随将章程呈阅。孙总统异常欣慰,面允将来必予女子以完全参政权,惟女子须急求法政学知识,了解自由平等之真理。林言:本会现正办理法政讲习所,拟为将来要求地步,但此事总统须极力赞成,仍恐不免有横生阻力者。孙言:我必力任排解保护之责。林谓:本党女党员若联络上书要求参政,能否有效力?孙言:我甚承认贵党可以为全国女同胞之代表而尊重之。林言:总统既承认,我将宣布此言,为他日之证据。孙曰:甚善。”(《女子将有完全参政权》,载《申报》,1912年1月8日。)
[47]《女子同盟会之组织·宣告书》,载《申报》,1912年2月22日。
[48]《男女平权维持会章程》,载《天铎报》,1912年3月16日。
[49]《神州女界协济社章程》,载《神州女报》(旬刊)第4期,1912年12月。
[50]《中华女子竞进会简章》,见中国史学会主编:《辛亥革命》(七),547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51]《浙江女子策进社缘起及草章》,载《民立报》,1912年4月14日。
[52]《湖南女国民会宣言书》,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573页,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
[53]《女子参政大热闹》,载《天铎报》,1912年3月10日。
[54]《女界参政同盟会纪事》,见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577页。
[55]《女界共和协济会上孙总统书》《孙总统答书》,载《时报》,1912年3月4日。亦参见《女界参政之要求》,载《民立报》,1912年3月3日、4日。
[56]《女界代表张群英等上参议院书》,载《申报》,1912年2月26日。亦参见《中华民国女界代表上参议院书》,载《时报》,1912年2月27日,转引自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近代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1918)》,579~580页。
[57]《参议院议事录》,南京,1912年2月23日。
[58]《专电》,载《申报》,1912年2月29日。
[59]《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中山大学历史系孙中山研究室、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室合编:《孙中山全集》,第2卷,22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2。
[60]《女子参政会上孙总统书》,载《天铎报》,1912年3月23日。亦参见《女子要求参政权·附女子参政会上孙总统书》,载《民立报》,1912年3月23日。
[61]《参议院议事录》,南京,1912年3月18日、19日。
[62]《否决案·女子参政请愿案》,见《参议院议决案汇编》甲部二册。
[63]以上情形参见《女子以武力要求参政权》,载《申报》,1912年3月24日;《要求女子参政权之武力》,载《时报》,1912年3月23日;《女子参政之捷音》,载《天铎报》,1912年3月24日;《女子要求参政权》《专电·南京电报》,载《民立报》,1912年3月23日、28日、31日。
[64]《英国女界赞同要求参政权电》,载《民立报》,1912年3月29日。按:该报原题为“旅英女界”,次日又特别更正为“英国女界”,今据此改正。
[65]《女子参政同盟会要电》,载《民立报》,1912年4月5日。
[66]《女子参政同盟会简章草案》,载《天铎报》,19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