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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马窦和卫匡国卫匡国的中国观(第1页)

一、利马窦和卫匡国卫匡国的中国观

文艺复兴导致了人文主义的滥觞,新大陆的发现则极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从而使天主教会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不改革显然难以为继。于是,在以马丁·路德(MartinLuther,1483—1546)和约翰·加尔文(John,1509—1546)两位领袖的领导下,宗教改革运动蓬勃开展了起来,在不长的时间内便席卷了整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提倡“因信称义”,即信徒可以不通过教会的神职人员,直接和上帝进行沟通。很显然,宗教改革运动的目的是要解决宗教的超验性与不断膨胀的世俗的个体性和主体性之间的尖锐矛盾。

换个角度看,宗教改革并不是想彻底地推翻天主教,动摇其信仰的权威,而是要求天主教放弃其绝对超验性和神圣性,迎战世俗大潮中日益张扬的个体的要求。宣传这种教义的结果只能导致天主教会发生分裂,削弱(而非颠覆)教皇的权威。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天主教进行了一次“反宗教改革运动”(ter-Reformation),其目的是要在教会内部进行一次整顿,以便与宗教改革运动相抗衡,维护教皇的绝对权威,挽回教会在地域上和思想中的巨大损失。为了实现这种自我改造和自我强化的目的,天主教对内实行严厉的镇压,企图消灭异教徒;对外积极进行传教,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在这种情况下,耶稣会(TheSocietyofJesus)便应运而生,并且充当了“反宗教改革运动”的急先锋。耶稣会正式成立于1540年,其创始人是西班牙贵族伊格纳修·罗耀拉(IgnatiusdeLoyola,1491—1556)。

从历史角度来看,“耶稣会”的反动性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它也产生了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其一,耶稣会重视知识,提倡教育,创办了许多耶稣会学校,培养了一批名人学者。其二,耶稣会重视国外传教事业。在传教的过程中,将基督教以及西方的文明科学传播到全世界,同时也将非西方世界的文明顺便带回了西方。因此,我们虽然丝毫不能否认,在耶稣会士传教活动背后作祟的是“为基督教征服全世界”[4]的救世史观念,但我们也绝不能无视耶稣会士传教活动所带来的客观的历史作用,那就是对东西方文化交流,尤其是对中国文化之西传的巨大促进作用。

耶稣会士在中国的传教是以西班牙贵族方济各·沙忽略(FrancoisXavier),于1552年到达中国广东省的上川岛为开端的。沙忽略本来是受罗耀拉的派遣到印度去担任“教廷远东使节”的,后由于种种原因而改道去了日本。沙忽略发现日本文化源于中国,日本人也唯中国是称,因此,他感到要想在日本传教最好先感化中国,于是他设法前往中国,于1552年8月到达广东台山县的上川岛。然而,由于当时中国海禁严厉,沙忽略虽百般努力却始终无法进入中国内地,最后在绝望中病逝于上川岛。尽管沙忽略未能实现其传教中国的宏愿,但他毕竟认识到了中国在传教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因此,他实际上开了耶稣会传教中国的风气,被誉为“远东开教之元勋”。随后,耶稣会传教士不断进入中国。其中具有标志意义的是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马窦(MatteoRicci,1552—1610)于1583年进入中国。总的来说,耶稣会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盛于十六到十七世纪,尤其是在康熙、雍正、乾隆时代达到了**。

我们这里无意于追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历史,而是试图透过基督教的传教活动来考察中德文化在十七世纪的互动关系。就中德文化关系,特别是就十七世纪德国文学中的中国形象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主要是以下三位:利马窦、卫匡国卫匡国(MartinoMartini,1614—1661)和汤若望汤若望(JohannAdamSBell,1591—1666),其中,利马窦和卫匡国卫匡国对德国文学中中国形象的影响更为深远。

先来谈谈利马窦。利马窦既不是耶稣会来华传教的先驱者,也不是从事中西文化交流的第一人。之所以要在这里着重介绍他,主要是由于这么几个原因:首先,利马窦为耶稣会在中国的传教奠定了基业。正如法国学者伊莎贝尔·席微叶(IsabelleVissi-ère)和约翰-路易·席微叶(Jean-LouisVissi-ère)所说,利马窦是“传教事业中的勇敢改革者。他在中国的长期居住期间,为耶稣会传教区确定了一直保持了两个多世纪的基本方向、一种传教政策、一种很高的科学水平、一种灵活的适应中国习俗的做法”。[5]概言之,利马窦替耶稣会创立了一种布教策略,促使其在华传教顺利而迅速地发展。其次,利马窦开创了中世纪晚期中西文化交流的新局面。或者说,利马窦实际上是结束中世纪中西文化交流的盲目和蒙昧状态、开创近代中西文化交流新景观的关键人物。因此,称之为“最有智慧的文化交流使者”,或许不是过誉。要不然,也不会有学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讲,利马窦才堪称是中西文化交流的开创者。[6]

利马窦出生于意大利中部的玛柴拉达城(Macerata)。二十岁的时候,进入耶稣会所办的罗马学院学习。1582年,受命前往澳门,开始专门学习中文,准备前往中国内地传教,并最终于1583年到达广东肇庆,从而打开了耶稣会在华传教的新局面。利马窦在华居留长达三十年,一直到他1610年去世。在此期间,他为了推动传教事业可谓兢兢业业,孜孜以求。与众不同的一点是,利马窦善于洞察中国当时的国情,努力把天主教义与中国的文化传统结合起来,提倡不要冲撞冒犯,循序渐进地行动,并在必要时采取迂回道路,有策略性地进行传教:

利马窦的全部策略实际上是建立在中国古代的伦理格言与基督教义之间的相似性和“上帝”与天主之间的类比关系上的。[7]

利马窦不仅是这种传教策略的设计者和倡导者,更是身体力行者。为了实现使中国人皈依基督的目的,他不惜先让自己“中国化”。为此,他学习儒俗,穿戴僧服,把自己装扮成中国人,并给自己取了一个中国名字。他还学会了一口流利的汉语,学念中国书,学写中国字。所有这一切为他研读和利用中国古典经籍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利马窦还认识到,士大夫作为一个特殊阶层在中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赢得他们的友谊和认可,对于传教事业是至关重要的。为了在这一阶层中受到尊重,利马窦必须以伦理学家、哲学家和学术渊博者的面貌出现。现在看来,工夫不负有心人,利马窦确实做到了这一点。他用明末颇为流行的一种方法——讲学,向儒生们传授世俗者的说教,把自己装扮成哲学家,掩盖了其作为前来向异教徒布讲真正上帝的神父这一身份。这种非常谨慎的策略使利马窦在文人阶层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与徐启光、李之藻、杨廷筠等人成为至交好友便是明证。

利马窦更为清楚的是,中国是一个个皇权专制的国家。要想使中国这样一个泱泱大国归化天主教,首先就得竭力使中国皇帝归化天主教。于是,他不懈努力,不惧周折,终于1601年获准进入北京城,并获得了进宫的机会。利马窦最终虽然未能见到中国的皇帝,但他毕竟进入了中国的统治核心,获得了最高统治者的首肯。当然,利马窦的传教事业究竟在多大程度上获得了成功,实在很难一言以蔽之。但是,正如谢和耐教授(Jaet,1921—)所指出的:

利马窦以其长长的大胡子与其儒士般的服装而引起了所有那些与他打交道者的赞赏。他的谦虚和谨慎、对中国习俗的尊重、使用汉语汉字、《四书》和其他中国经典的知识、论述伦理学的小著作、有关外国哲学的巨著及其数学知识,所有这一切都有助于他在中国文人和统治阶层取得成功。[8]

可见,正是由于利马窦在中国文人和统治阶层取得成功,天主教才不仅在中国站住了脚跟,而且还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

全面评价利马窦的传教事业不是我们的目的,这里只想谈谈他在传教过程中所制造的副产品,即客观上对于中西文化沟通的促进,尤其是他提供给西方人的中国观。利马窦乐于沟通中西文化,一方面,他向中国介绍西方学术。据统计,他共有汉译著作十九种之多,主要有《天主实义》《交友论》《几何原本》《同文算指》《畸人十篇》《二十五言》《犯法》《西琴曲意》等。另一方面,他又向西方介绍中国。作为一名传教士,他必须不断地向教会报告其传教之所遇与所得,这些报告式的著作客观上起到了向西方介绍中国的作用。这类著作主要有《利马窦札记》和《利马窦书信集》。

《利马窦札记》是利氏于1608—1610年用意大利文写成的,描述了他在中国传教的经历以及天主教早期传入中国的概况。1614年,比利时传教士金尼阁神父(Nicaut,)将之带往罗马,并译成拉丁文,于1615年在德国奥古斯堡(Augusburg)出版,封面题字为“耶稣会利马窦神父的基督教远征中国史”,所以,该书又被称为《基督教远征中国史》。这里“远征”二字是值得我们仔细品味的。我们无法也无须搞清楚用这样的题字是否出自利马窦的初衷或遗嘱,但出现这种说法在当时是颇合时宜的。因为,我们知道,当时正值地理大发现之后,西方世界积极向海外进行殖民扩张。耶稣会把向中国传教看作一种“远征”,不仅说明了殖民势力在当时的猖獗程度和影响广度,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耶稣会打着救世主的旗号所从事的海外传教活动的实质。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所谓“救世史”,其实也是一种“殖民史”,只是它偏重和讲求心理巧取,因而比重视和力求武力豪夺的殖民运动显得要温和而隐蔽一些罢了。

《利马窦札记》共分五卷。第一卷全面介绍了明代中国各方面的情况,包括地理、物产、风土人情;第二卷系统地叙述了耶稣会传教士从沙忽略病死在上川岛到罗明坚(MichelRuggieri,1543—1607)立足肇庆府的经过和困难;第三卷记载了耶稣会在韶州、南京和南昌开教的经过;第四卷记述了利马窦两次北上京城的经过;第五卷着重叙述了利马窦到达北京以后的情况。与十三世纪风靡一时的《马可·波罗游记》相比起来,《利马窦札记》在介绍中国方面无疑要翔实和深入许多。因此,如果说马可·波罗为西方人轻轻叩开了中国的大门,并通过其游记吊起了西方人向往中国的胃口的话,那么,利马窦则是彻底地打开了中国的大门,直入堂奥,让西方人大饱眼福,实实在在地陶醉了一番。利马窦的功劳可以从“名”和“实”两方面来看。

就“名”而言,利马窦明确表示,他所说的丝绸之国“赛里斯”,正是他所到达的中国。并且进一步肯定地指出,马可·波罗所说的契丹或震旦乃是中国的别名,中国就是“Cathay”,或“Khitai”和“Xathai”。我们知道,当时欧洲人根本不知道所谓契丹就是中国这个事实,他们利用这两个名称分别代表两个不同的国度,并把契丹定位在中国以北。利马窦通过仔细的考察,于1596年推测契丹可能是南京。他说:“我推测去年去过的南京城,基于很多迹象应当就是马可·波罗所记载的‘契丹’都市之一。”[9]后来,当他进入北京城后,他终于发现,北京乃是契丹的“京都”,契丹就是中国,中国就是契丹。尤有甚者,他还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赛里斯”“契丹”和“中国”三个名称统一起来,从而完成了对中国认识的质的飞跃。扩大一步看,正如何兆武所指出的:

(利马窦的)这一重大的发现可以和亚美利哥·维斯普齐(AmerigoVespucci,1451—1512)之证实哥伦布所发现的新大陆并不是与印度相媲美,堪称近代初期西方地理学史最有意义的两大贡献。[10]

利马窦的“正名”不仅令天主教会兴高采烈,也进一步激发了西方人对中国的好奇和欲望。

从“实”来看,利马窦对中国的介绍主要有两点,一是关于地理和历史。我们知道,利马窦来华时,正是明王朝。他对明代社会的描述,更是事无巨细,应有尽有,大到社会制度,统治结构,小到奇风异俗,机械工艺。因此,利马窦认为,中国地大物博,繁荣富庶,堪称世界上最强大、给人印象最深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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