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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忠的观念强化与扩展 社会与思想层面的互动(第1页)

五、“忠”的观念强化与扩展:社会与思想层面的互动

这种公开地对“贰臣”抱以“同情之理解”的舆论氛围,对于生长于强调“忠臣不仕二主”思想环境中的宋以后各朝士人而言,无疑颇难理解,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相关史事下特意撰写了一段评论,表达不满:

臣光曰:为人臣者,策名委质,有死无贰。(陈)希烈等或贵为卿相,或亲连肺腑,于承平之日,无一言以规人主之失,救社稷之危,迎合苟容以窃富贵;及四海横溃,乘舆播越,偷生苟免,顾恋妻子,媚贼称臣,为之陈力,此乃屠酤之所羞,犬马之不如。傥各全其首领,复其官爵,是谄谀之臣无往而不得计也。彼颜杲卿、张巡之徒,世治则摈斥外方,沈抑下僚;世乱则委弃孤城,齑粉寇手。何为善者之不幸而为恶者之幸,朝廷待忠义之薄而保奸邪之厚邪![195]

清人赵翼亦有同样的疑惑:

安禄山之变,唐臣贵如宰相陈希烈,亲如驸马张垍,皆甘心从贼,腼颜为之臣,此即处以极刑,岂得为过。乃广平王收东京后,希烈等数百人押赴长安,崔器定仪注,陷贼官皆露头跣足,抚膺顿首于含元殿前,令扈从官视之,并概请诛死。李岘争之,谓非维新之典,伪官内或陛下亲戚,或勋旧子孙,概处极法,恐乖仁恕,况残寇未平,尚多陷贼者,若尽行诛,是益坚其从贼之心。乃议六等定罪。器、岘等传旧书谓岘此奏全活无算,新书亦谓因此衣冠更生,贼亦不能使人归怨天子,皆岘力也。是皆以器为过当,岘为持平。按是时萧华自贼中归,奏云,仕贼官有为安庆绪驱至河北者,闻广平王宣恩命释放,皆相顾悔恨。及闻崔器议刑太重,众心又摇。器传李勉亦奏肃宗曰:“元恶未除,点污者众,皆欲澡心归化,若尽杀之,是驱天下以资凶盗也。”由是全活者众。盖当日时势或有不得不从轻典者,然一时权宜,用以离携贼党则可,若竟以岘所奏为正论则非也。堂堂大一统之朝,食禄受官,一旦贼至,即甘心从贼。此而不诛,国法安在!乃当时无不是李岘而非崔器,何也?[196]

这种观念的落差当然可以从唐宋间思想文化上的变化加以索解,特别是中唐以后随着新《春秋》学的兴起[197],加之宋代士大夫崇重气节,忠的观念较之于前代不但有了强化,而且渐渐演化成一项无限义务。冯道在新旧《五代史》中评价的逆转,便反映了这样的转变[198],而欧阳修撰《新五代史》时,特别立《唐六臣传》,存录后梁受禅时,上劝进表、奉玺绶唐臣的事迹,寓褒贬之意,其实已开后世“贰臣传”之先河,“贰臣”这一概念大约也在宋代逐渐成形。与“贰臣”被打入另册相呼应的是,宋以后凡遇王朝鼎革都产生了数量不少的遗民,至明清易代之际达于顶点[199]。至清代编修国史时,将洪承畴等清初立下大功的降臣贬入《贰臣传》,此举虽有种种考虑,但无疑也是呼应了重遗民、轻贰臣的文化风尚。但落实到安史之乱后的舆论风向,还可以结合史实作进一步的分梳。

其中以肃宗为代表唐廷中主张惩治“贰臣”一方的政治逻辑无疑是简单而明确的,在《处置受贼伪官陈希烈等诏》中曾有清晰的表述:“夫以犬马微贱之畜,犹知恋主;龟蛇蠢动之类,皆能报恩。岂曰人臣,曾无感激。”[200]即强调君臣之间的恩报关系及在此基础上缔结的道德义务,这也是传统意义上借助“忠”这一观念约束臣子政治行为的要义所在。但李岘的回应则显得相当微妙,某种意义上代表了士大夫的舆论,其核心在于“万乘南巡,各顾其生”[201],暗喻玄宗抛弃百官,仓促离京,实际上率先背弃了君臣之间的契约,因此臣下可以自寻出路。而史思明所谓“陈希烈辈皆朝廷大臣,上皇自弃之幸蜀”[202],其实不过是李岘之说更直白的翻版。对于玄宗狼狈出奔的前后,文献中并无太多讳饰:

既夕,命龙武大将军陈玄礼整比六军,厚赐钱帛,选闲厩马九百余匹,外人皆莫之知。乙未,黎明,上独与贵妃姊妹、皇子、妃主、皇孙、杨国忠、韦见素、魏方进、陈玄礼及亲近宦官、宫人出延秋门,妃主、皇孙之在外者,皆委之而去……是日,百官犹有入朝者,至宫门,犹闻漏声,三卫立仗俨然。门既启,则宫人乱出,中外扰攘,不知上所之。[203]

在潼关兵败,平安火不至后,甲午当日已出现了“百官朝者什无一二”的景象,长安城中人心惶惶,士庶皆知大难将至。是夕,玄宗抛下臣民、仓皇出逃不过彻底激化了这一局面,但在唐人的观念中的确将此作为值得指摘的问题加以抉出:

唐张均为大理卿,均弟垍为太常卿。禄山之乱,玄宗幸蜀,次咸阳,谓高力士曰:“昨日仓皇离京,朝官不知所诣。今日谁当至此。”力士曰:“张垍兄弟,世受国恩,又连戚属,必当先至。”是日,房琯至,帝因问均、垍,曰:“臣离京师时,亦过其舍,比约同行,均报臣云:已于城南取马。观其趣向,来意不切。”既而均弟兄果受禄山伪命。

薛兢为武功令,玄宗幸蜀,兢见于路隅。帝谓之曰:“卿饬装便随朕行。”兢俯伏不对。帝曰:“不愿行,亦听卿,且好养人。”及贼至京师,兢受伪官,颇失臣节。王师收京城,兢伏诛。[204]

玄宗本人也意识到在仓皇离京后,已不能要求百官尽数追随,所期待的不过是累受皇恩、与皇室关系最密切的那批臣子应该会追随而至。他对张垍兄弟的失望,对薛兢无意入蜀的宽纵,皆缘于此。以此而论,较之于后世,臣子对于皇帝的“忠”是一项无限责任的话,那么当时君臣之间的恩报关系则多少仍带有一定的契约性,即君主本身亦需在其中履行一定的义务。

体现臣下“忠”的责任有限性的另一个例子是围绕追谥卢奕引发的争议。卢奕初以御史中丞留台东都,安禄山攻陷洛阳后,“人吏奔散,奕在台独居,为贼所执,与李憕同见害”[205]。乱平后,获赠兵部尚书。对于这样一位忠臣烈士,获得追谥本无可非议,孰料在谥号的选定上竟出现了争论,博士独孤及上言为其辩护:

或曰:“洛阳之存亡,操兵者实任其咎,非执法吏所能抗。师败将奔,去之可也。委身寇仇,以死谁怼?”(独孤)及以为不然。勇者御而忠者守,必社稷是卫,则死生以之。危而去之,是智免也,于忠何有?昔荀息杀身于晋,不食其言也;仲由结缨于卫,食焉不避其难也;玄冥勤其官而水死,守位而忘躯也;伯姬待保姆而火死,先礼而后身也。彼四人者,死之日,皆于事无补,夫岂爱死而贾祸也,以为死轻于义,故蹈义而捐生。古史书之,使事君者劝。然则禄山之乱,大于里克、孔悝;奕廉察之任,切于玄冥之官。分命所系,不啻于保姆;逆党兵威,甚于水火。于斯时也,能与执干戈者同其戮力,挽之不来,推之不去,岂不以师可亏,免不可苟,身可杀,节不可夺。故全其特操于白刃之下,孰与夫怀安偷生者同其风哉![206]

借助独孤及的议谥,我们隐约可以窥见反对者的观点,即洛阳的得失主要责任在于守城的将领,卢奕不过是以御史中丞留台东都,身为执法吏,并不承担军事上的责任,因此“师败将奔,去之可也”。若以此观念衡之,则“于时东京人士,狼狈鹿骇,猛虎磨牙而争其肉,居位者皆欲保命而全妻子。或先策高足,争脱羿彀;或不耻苟活,甘饮盗泉”[207],似乎都变得可以理解甚至值得同情的了,反倒是卢奕自投死地的殉难,成了多此一举的滑稽。“委身寇仇,以死谁怼”,并不特别值得表彰。独孤及作为古文运动的先驱,往往也被视为唐宋间思想变化谱系中的一员,这一背景或是他力主为卢奕争取美谥的原因。但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如独孤及也不得不承认“危而去之,是智免也”,尽管逃亡这一行为在他看来不能算真正履行了“忠”的义务,但在当时的舆论环境下,似乎也无法予以谴责。

这种对“智免”的推重,还可以从另外一些例子中得到印证。例如,当时舆论对张巡困守睢阳末期粮尽食人之举多有非议,“议者或罪张巡以守睢阳不去,与其食人,曷若全人”[208]。想要“全人”恐怕只能选择出降,这种怪责张巡坚守不去而未能“全人”的批评,无疑是“智免”的另一种翻版。而卢巽墓志云:“属巩洛再陷,公守志弥固,誓节不回,言顺疾辞,时高智免当贼虐。”[209]志文虽然意在表彰卢巽拒受伪职的气节,但不难注意到他与安史政权的关系并非截然对立的,“言顺疾辞”,因此得以“智免”其祸。事实上,以种种方式“智免”的官员并非少数。李粲在安史乱前仕至濮州刺史,“及羯胡作乱,轶我河济,大梁已东皆下矣。公乃委城而南,吏人之丑逆从我者数十家,涉淮浮江,号失大荫”[210]。李颉墓志云其“次任邢州司仓参军,乾元初授此任,到官未几,避地江淮”,属于更常见的情形,在当时“多士奔吴为人海”避地江淮的浪潮中,弃官而走者恐非少数。[211]

另一方面,这也透露出在当时的观念中,臣子除了恪尽各自的职责之外,并无以身殉国的道德义务,这与明清易代之际频繁出现的官员城破自尽甚至举家殉难的场景,实有相当的不同。这种“忠”的义务的有限性,大约可以在魏晋以来士族社会的延长线上来加以观察,即在“君父”“家国”发生冲突时,士人往往并不以国家为先。[212]李华在安史之乱中的选择便颇具代表性:

时继太夫人在邺,初潼关败书闻,或劝公走蜀诣行在所。公曰:“奈方寸何,不若间行问安否,然后辇母安舆而逃。”谋未果,为盗所获。二京既复,坐谪杭州司功参军。[213]

李华不选择追随玄宗入蜀,而是以奉母为名留在安史控制的区域中,多少有主动附逆的嫌疑。[214]事实上,李华在燕仕至中书舍人,进入安史政权中枢,目前已见到三方李华以燕中书舍人身份撰写的墓志[215],可见其有相当活跃的一面。乱平之后,李华循例遭贬官的惩罚,但当时人并没有在道义上对他“先家后国”的选择予以谴责。李华晚年隐居江淮间,仍因文名为时人所重,“惟天下士大夫家传、墓版及州县碑颂,时时赍金帛往请”[216],安史之乱中的经历对他在士大夫群体中的声望并无妨害[217]。

当时被目为“家以清俭礼法,为士流之则”的崔祐甫在安史之乱中的表现则生动诠释了士大夫对“家国先后”的认识。崔祐甫出身博陵崔氏,为天下盛门,乱前仕至河南府寿安尉,“安禄山陷洛阳,士庶奔迸,祐甫独崎危于矢石之间,潜入私庙,负木主以窜”[218]。崔祐甫对自己及家族在乱中的坎坷亦有详尽自述:“顷属中夏覆没,举家南迁,内外相从,百有余口。长兄宰丰城,间岁遭罹不淑。仲姊寓吉郡,周年继以鞠凶。呱呱孤甥,斩焉在疚。宗兄著作,自蜀来吴,万里归复。羁孤之日,斯所依焉。岂期积善之人,昊天不吊,门绪沦替,山颓梁折。今兹夏末,宗兄辞代。顾眇眇之身,岿然独在。寡弱婴孺,前悲后泣。”[219]他在乱中历经艰险,保全家族,乱平后又耗费心思,经营葬事,将卒于南方的家族成员一一迁祔洛阳[220],故赢得士林称誉,之后宦途显达,位极人臣。恰巧由邵说撰文的崔祐甫墓志评价其“信仁智之两极也”[221],唯独未提及“忠”。我们也不难注意到崔祐甫在乱中的选择无疑是将“家族”置于“国家”之上。事实上,在安禄山兵锋直指洛阳时,他选择了“危而去之”,抛弃了寿安尉的守土之责而举族南奔,这与自投死地的卢奕恰成对比。

上文亦曾论及收复两京之后,肃宗试图严惩“贰臣”,借助“刑人于市”的方式,收取惩戒劝勉之效[222],但士大夫社会对此的反应则不尽相同:

卢巽明经及第后,应书判拔萃,达奚珣恰好以吏部侍郎身份主试,对他有奖掖之恩。因此,当达奚珣因附逆重罪,沦为待死之囚时,卢巽依旧不避嫌疑,前往探视。需要指出的是,卢巽因达奚珣对他曾有提携之恩,故不顾其大节有亏,仍以故主之礼待之,行为逻辑无疑秉承了两汉以降重视“门生—故吏”关系的遗风,这一仍在“二重君臣关系”笼罩下的士大夫社会无疑与宋以后有相当的不同。因此,卢巽之举获得士林称誉,兴平节度使李奂因此辟其为僚佐,可知肃宗“刑人于市”的严惩,恐怕并未收到“与众弃之”的效果。

当然,我们也可以注意到,安史乱中士人普遍的失节陷伪并非完全没有在舆论中激起反响。广德元年(763),杨绾上书要求改革进士考试,恢复乡里选举,并得到了李廙、李栖筠、贾至、严武等不少士人的呼应,其中的核心便是指责进士取士重诗赋,造成行卷奔竞成风,败坏士习,导致安史乱中士人的失行:

四人之业,士最关于风化。近代趋仕,靡然向风,致使禄山一呼而四海震**,思明再乱而十年不复。向使礼让之道弘,仁义之道著,则忠臣孝子比屋可封,逆节不得而萌也,人心不得而摇也。[224]

杨绾、贾至等人将批评的矛头指向诗赋取士,本身不过是将长期以来进士取士标准的争议在乱后求治的背景下重新加以提出。[225]事实上,陷伪安史的臣僚中确实有不少如王伷、邵说、赵骅那样进士出身者,但对于唐廷而言,冲击更大的无疑是如陈希烈、达奚珣等当朝贵戚及张垍、萧华这些公卿子弟的大量附逆。[226]当时人对此有准确的描述:“天宝之难,先朝勋德之胤,半仕穹庐”[227],“朝廷簪绂,多受胁从”[228]。这除了对唐廷体面造成难堪外,更直接导致了玄宗一朝官僚集团的瓦解。尽管传统上玄宗朝的政治分野注重文学与吏干两类官员的升降[229],但由于玄宗一朝长达四十余年,大量贵戚公卿及其子弟与玄宗个人有密切的私人关系,这批人事实上构成了玄宗时官僚集团的核心。“是时均、垍兄弟及姚崇之子尚书右丞奕、萧嵩之子兵部侍郎华、韦安石之子礼部侍郎陟、太常少卿斌,皆以才望至大官,上尝曰:‘吾命相,当遍举故相子弟耳。’”[230]虽然这些贵戚子弟最终未被提拔为宰相,但这种舆论及自我期许的存在反映了玄宗朝的政治特征。而对宦途的过高期望,或许导致了他们轻率地投向安史。[231]长安陷落后,随着杨国忠家族的被诛,大量公卿子弟的陷伪,这一官僚集团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这也是玄宗入川后轻易交权予肃宗的重要原因。这些当然无论如何也不能推到进士词科的头上,杨绾等人所论不过是无的放矢,因而改革本身很快无疾而终。但杨绾等人的批评则透露出中唐之后士人通过自省来重建道德规约的文化转变,这与安史之乱的刺激不无关系。

李华晚年的转向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232]如王伷、萧华等人一样,李华遭贬之后,随着唐廷处置陷伪官员政策的转变,很快迎来了仕途上的转机:

公自伤悼以事君故,践危乱而不能安亲。既受污,非其疾而贻亲之忧。及随牒愿终养而遭天不吊,由是衔罔极之痛者三。故虽除丧,抱终身之戚焉。谓志已亏,息陈力之愿焉。因屏居江淮间,省躬遗名,誓心自绝。无何,诏复授左补阙,又加尚书司封员外郎。玺书连征,公卿已下,倾首延伫,至止之日,将以司言处公。公曰:“焉有隳节夺志者,可以荷君之宠乎。”遂称病请告。[233]

但与邵说、萧华、赵骅等重新在官场活跃的多数人不同,李华选择了退隐自省的道路。作为当时文人群体中引领风气的人物,李华、萧颖士、赵骅三人于开元二十三年同年登第,被目为一时之盛。[234]开元天宝年间,他们一方面往来唱和、互相标榜,同时又推崇儒学、反对浮华、激扬士风,将文章视为阐明、发扬道德的承载物,以“文章中兴”自命,形成了一个联系紧密的思想—文学群体,被后世学者视为古文运动的先声。[235]李华《三贤论》对这一社会网络有详尽的描述,以下仅录其中一节以见大概:

汝南邵轸纬卿词举标幹,天水赵骅云卿才美行纯,陈郡殷寅直清达于名理,河南源衍季融粹微而周,会稽孔至惟微述而好古,河南陆据德邻恢恢善于事理,河东柳芳仲敷该练故事,长乐贾至幼几名重当时,京兆韦收仲成远虑而深,南阳张有略维之履道体仁,有略族弟邈季遐温其如玉,中山刘颖士端疏明简畅,颍川韩拯佐元行备而文,乐安孙益盈孺温良忠厚,京兆韦建士经中明外纯,颍川陈晋正卿深于《诗》《书》,天水尹征之诚明贯百家之言,是皆厚于萧者也。尚书颜公重名节,敦故旧。与茂挺少相知,颜与陆据、柳芳最善,茂挺与赵骅、邵轸洎华最善。天下谓之颜、萧之交。[236]

我们不难注意到,这些曾经志同道合、同气相求的至交,以及他们所标举的道德与士行,在安史之乱中遭遇外力胁迫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因此也出现了人生的分途。赵骅、李华、柳芳等先后仕伪[237],其高唱道德的“知”与苟且偷生的“行”之间发生了冲突;颜真卿则成了忠臣义士的表率。[238]同样在安史乱后,如赵骅、柳芳等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内在的矛盾及仕伪经历的不妥,继续宦途沉浮;而李华则明显意识到了“知行合一”的必要,“一别凡十年,岂期复相从”[239],虽仍怀念昔日的友情,但在思想上却走向了另外的道路。

尽管李华的选择在当时只是个案,并不代表士林的主流,但我们可以注意到无论是为卢奕请谥的独孤及,主张砥砺士行的杨绾,还是退隐自省的李华,以及为甄济入史而奔走的元稹、韩愈[240],这些人后来都被或隐或显地列在了古文运动的谱系中。正如陈寅恪早已指出的那样,古文运动并不仅是一场单纯的文体革命,同时也是一场思想革新[241],构成了中唐以后士大夫文化转变的重要一面。尽管最初这些不过是三三两两的声音,但最终映照出时代变革的先声。我们可以看到经过了约一两代人之后,这些三三两两的声音聚拢起来,慢慢汇聚成时代的主旋律。元和中,元稹在与韩愈的通信中,已将这些“贰臣”比附为“是以理平则为公、为卿、为鹓、为鹭,世变则为蛇、为豕、为獍、为枭者”[242],显示出其间观念上的变化。至长庆二年(822),李德裕在表荐李源的上奏中公开抨击:“自天宝之后,俗尚浮华,士罕仗义,人怀苟免,至有弃城郭委符节者,其身不以为耻,当代不以为非。臣恐风俗既成,纪纲皆废。此当今之急务,教化所宜先也。”[243]于是原本在安史之乱中,并不招致谴责的“弃城郭委符节”的“智免”之举,开始成为笔伐的对象。

李德裕表荐的李源是与卢奕一起壮烈殉国的东都留守李憕之子,其父被杀时李源年仅八岁,“为贼所俘,转徙流离,凡七八年”。安史之乱平定后,代宗曾授其河南府参军,但李源“以父死祸难,无心禄仕,誓不婚妻,不食酒肉”,隐居于洛阳北面的惠林寺。[244]在此之后,忠烈之胤似乎被士大夫们所淡忘,当李德裕再次“发现”这位“忠孝之美,并集憕门”的烈士遗孤,并请求将他的事迹载入国史时,当初的弱冠少年,已是八十多岁的垂暮老人。[245]半个多世纪以来,李源本人从“遗忘”到“重现”的遭际[246],所透露的无疑是士风变化的消息。在此前后,获得重新表彰的不仅是李源一人。与卢奕、李憕一起殉难的采访使判官蒋清,虽在乱后获赠文部郎中、礼部侍郎,但“以秩卑不及谥”[247]。此后遗孀卢氏与孤女蒋氏相依为命,生活潦倒,“困饥馑,孀酷孤,横诚无告,然而恃念承颜,相保三纪”。卢氏去世后,“宫殡伊阙,余二十年。侍郎旅窆邙山,殆周甲子,而人无襄事”,因家庭缺乏财力,无力合祔。直至长庆三年(823),外孙王衮为度支郎中,感念“忠烈湮坠,垂七十年”,为之上表,蒋清才最终获谥曰“忠”,其孙蒋仲颁亦因封谥,获授华州参军。[248]

既往从思想史的角度考察唐宋之间士大夫文化变迁的学者,多将安史之乱视为重要的外界刺激[249],但借助本章的考察,我们可以注意到这一影响并不是即时性的,而是回溯性的。即在安史之乱平定前后,士大夫阶层中依然笼罩着对“贰臣”的同情与回护,并无反躬自省的意识,直到半个多世纪之后,思想的风向才真正开始发生变化。

“忠”这一观念的产生自然可以追溯至战国以前,但在何时才成为规范臣子行为的唯一准则,进而推动皇权的绝对化,是值得思考的问题。[250]从安史之乱后的舆论反应来看,尽管唐代国家一统、皇权伸张,但魏晋以降士大夫“先家后国”的传统余响尤在,玄宗重视公卿子弟,多与名臣家族联姻,朝廷中依旧晕染“贵族”的色彩。但随着安史之乱的冲击,玄宗时代官僚集团的瓦解,新一代士人的登场所导致中唐以降思想文化上的种种变化,实为国史上的一大变局,学界讨论尤多。宋代之后“忠”从一种普遍的观念渐渐上升为规制士大夫行为的绝对道德律令[251],“师败将奔,去之可也”的智免之举已变得不可宽恕,以身殉城则成了臣子的义务。易代之际的任何“失节”的言行,都会被置于放大镜下详加审视,成为士人赢取身前身后名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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