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於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於首山,舍於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置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於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呜呼,(诗曰:)‘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於周而立之。[20]
按:此仍是“言事合一”,兼述兼论,而会《诗》《书》《礼》《乐》于一手的史学方法。据《史记·赵世家》,赵盾任国政二年而晋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少。赵盾以为国多难,欲立襄公弟雍,但恐被袭诛,乃遂立太子,是为灵公。灵公既立,赵盾益专国政。灵公立十四年而骄虐,赵盾等骤谏而不听,乃生此祸。稍后,赵盾又使赵穿迎襄公弟黑臀而立之,是为成公。[21]因此之故,当赵盾卒后,晋景公与其宠臣司寇屠岸贾追究此事,乃遍告诸将:“盾虽不知,犹为贼首。以臣弑君,子孙在朝,何以惩罪?”遂攻赵氏而灭其族,于是乃有公孙杵臼与程婴护救赵氏孤儿之事情发生。
据此,可知祸发之时,赵盾逃而未出境;君弑之后,赵盾还未讨贼,所以董狐乃有此书。由于赵盾一直专国政,以故董狐所书不能谓非,而赵盾甘愿自诒伊戚,为法受恶,也不能说其无辜。
无论如何,董狐所记简要,正是古代记事之“记录史学”特色,而《左传》本于事实之兼述兼论,则已是“言事合一”,而又汇《诗》《书》《礼》《乐》,以至于时人评论于一炉之新叙事史法;并且在叙事之中,《左传》透过言与事,论述了事情之所由起、发展经过、转变关键以及成败得失,此正是论述史学的特色,后来司马迁《自序》所谓“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以及其《报任少卿书》所谓“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之新史学要旨与方法,也正渊源于此。
要之,《左传》不管是传经之作抑或是述史之作,皆代表了古代史学之伟大创作以及重要演进。《左传》透过事实之“言事合一”复合论述,改变了古史学记言、记事流派之旧方法,兼且在论述事实之中,说明了事情本末始终、盛衰成败之变化关键与道理,以故此创新性史学,可以谓为“论述史学”。其特色不仅与古史学之文辞简要“记录史学”不同,抑且亦与唐宋以降但重史实叙述之“叙述史学”不同。
由此可知,上古由结绳口传之历史,发展为以文字记言、记事之史书,其特色皆是依王法而为简要之记载,基本上不容史官有“作”,以成“记录史学”,是为“古史学”。此于“修旧起废”之孔子以及儒家弟子而言,则无异为“旧史学”。其中记事史之流发展为“百国春秋”,惜乎秦始皇纳李斯之言,下制令“史官非《秦记》皆烧之”,此为古史学之一劫,遂使史学变化之真相隐晦不明,甚至发展断绝。其实即使无秦火之祸,后世对此简要编年记事之学实为“古史学”,其认知亦恐将有所隐晦,或至绝灭。此中有两个原因:
首先,因“古史学”被“私学”广为变形应用,诸子用之以创立学说。此虽非古史学之主流发展,但儒门弟子将古史学导向经学,乃至渗入阴阳图谶之学,是则虽为主流趋势所在,但也不免仍有变形应用之嫌(请详后)。后来刘向等人承此主流,将史书列入“春秋类”,附史于经,遂使此独立学术为之隐晦不明。
其次,因《春秋》经学之一支《左传》,于有意无意之间发展为“论述史学”,下开司马迁之“新史学”。“新史学”使中国史学史进入新阶段,取代“古史学”而作为主流凡四百年。由是使“古史学”需降至魏晋始被重新认识,以故为世所忽略,以致隐晦不明。
此下经魏晋以降史官史家之努力,编年记事之史学复兴,又经晋世杜预等人之研究,推断《纪年》等书为“古者国史策书之常”,学者遂重新认知“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也。[22]于是降至唐初,始将此类承传“古者国史策书之常”的正法,分类而为“古史”类。因此,秦火之前,儒家将古史导向经学,诸子用古史以为立说工具,皆使古史学的发展以及被认知,受到严重的影响。为此,下章意欲略论儒门子弟以及诸子之所为。
[1]章学诚对“三代盛时,各守人官物曲之世氏,是以相传以口耳,而孔孟以前,未尝得见其书也。至战国,而官守师傅之道废,通其学者述旧闻而著于竹帛焉。……不知古初无著述,而战国始以竹帛代口耳。……然则著述始专于战国,盖亦出於势之不得不然矣”之学术发展趋势,论之甚是;但其所谓“著述始专於战国”,恐仅是概论泛称之辞。参见其《文史通义·诗教中》(台北,华世出版社,1980年版),内篇一,页18~19。
[2]章学诚于其《文史通义·易教上》开宗即明言“六经皆史也。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是为“事理一致说”。接着于《书教上》质疑“左史记言,右史记动”之说殆为礼家之衍文,认为“后儒不察,而以《尚书》分属记言,《春秋》分属记事,则失之甚也”,据此申论《尚书》“记事而言亦具焉……记言而事亦见焉。古人事见于言,言以为事,未尝分事、言为二物也”,此即“言事一致说”。
[3]《书教上》篇解释孟子此语,谓是“盖言王化之不行,推原《春秋》之用也。不知周官之法废而《书》亡,《书》亡而后《春秋》作,则言王章之不立也”。此说恐未得孟子之真旨。兼且,章氏由此批评后儒分《尚书》《春秋》为记动、记言之失(见上注),更言“六艺并立,《乐》亡而入于《诗》《礼》,《书》亡而入于《春秋》”,并指出“马迁绍法《春秋》”,“后儒不察,又谓纪传法《尚书》而编年法《春秋》,是与左言、右事之强分流别,又何异哉”!此说恐亦未得先秦史学流变之真相。至于其在《书教下》,又谓“《尚书》一变而为左氏之《春秋》……左氏一变而为史迁之纪传”,若就论述史学之发展言,则此说尚有可通者。要之章氏前说、后说,殆有语意笼统而又矛盾之嫌。关于论述史学之发展,其详请见本书后面诸章节
[4]司马迁此信先为《汉书·司马迁传》所节录,后为昭明太子将原文收入《昭明文选》,读者请自参阅。
[5]韩宣子“观书於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见《左传》(本文以下所引《春秋》及三传、诸礼、《论语》《孟子》,均据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所影之清重刊宋本,但标点符号则作者自为)昭公二年春条,页173。
[6]语见《史记·太史公自序》(本文所引之正史,均据台北:鼎文书局新校标点本,但标点符号则笔者颇有所改),卷一百三十,页3295。
[7]引文见《文史通义·报孙渊如书》(内篇三,页342)。此书既是简信,故章氏未能详说其理,而言之亦不免过当。
[8]《礼》《乐》《书》原为王者创制无疑,而《诗》与《易》虽或间有出于民间者,但至诸王官将之记录之时亦已是官定之成辞,皆不容史官有“作”之成分。
[9]孔颖达于《礼记注疏》附会左主阳,为动,故左史书之;右主阴,为言,故右史书之。又谓大史为左史,内史为右史。《六艺略》载右史纪事,左史记言,与《玉藻》相反,于传记不合,其义非也(见《玉藻》篇注疏,页545)。其言未为确论,证据不足故也。
[10]参见《后汉书·荀淑列传·孙悦附传》,卷六十二,页2061~2062。
[11]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条,卷六,页255。
[12]经文及二传之文,见该二年月所载。
[13]此事发生于周赧王三十六年(前279年),即秦昭王二十八年,赵惠文王二十年,详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卷八十一,页2442。
[14]晋武帝时汲塚出土之魏襄王(或言安釐王)墓科斗文书,其中《纪年》应是晋乘之属,为晋、魏编年通史,故史谓“盖魏国之史书,大略与《春秋》皆多相应”云云(见《晋书·束皙列传》,卷五十一,页1432),而杜预于其《春秋经传集解·后序》谓“其著书文意大似《春秋经》,推此足见古者国史策书之常也”。
[15]见《史记·六国年表序》,卷十五,页686。
[16]司马迁于《六国年表序》提到的《秦记》,恐怕是秦国之编年通史,故特谓“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於戎翟”,“至犬戎败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用事上帝,僭端见矣”云。又说:“余於是因《秦记》,踵《春秋》之后,起周元王,表六国时事,讫二世,凡二百七十年,著诸所闻兴坏之端。后有君子,以览观焉。”可见他所据不载日月而又文略之《秦记》部分,应是早期秦史官所记之部分。
[17]见《史记·孔子世家》,卷四十七,页1944。
[18]《公羊》《谷梁》等传其实也是口传至汉始记录为书,是为今文经。至于邹氏、夹氏等,更是至汉仍口传无书。因此《汉书·艺文志·六艺略》谓“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谷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云,见卷三十,页1715。
[19]正文所揭司马迁之言,倾向谓《左氏春秋》是传经之作,但西汉却不如此视之,以故不将之列入学官。为此,刘歆曾移书痛批五经博士,申述《左传》是左丘明亲见孔子之作,而左丘明之价值观念也同于孔子,故传经远胜于《公羊》《谷梁》二传(参见《汉书·楚元王传·刘歆附传》,卷三十六,页1967~1971)。刘知幾亦本《左传》为传经之作的意旨,而撰《申左》篇,指出《左传》有三长,而二传有五短,除了再申刘歆之意外,更是根据实录史学之要旨作申论,可详参见《史通·申左》篇(台北:里仁书局,2000年版)。至于民国以来对此问题之讨论甚多,于此不赘。
[20]见《左传》宣公二年九月乙丑条,页75~76。按:‘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句前有些版本有“诗曰”二字。杜预注谓引佚诗,王肃以为引《诗·邶风·雄雉》(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该年月条)。然而《雄雉》之句为“我之怀矣,自诒伊阻”,杨氏同注既以字句不同而否定引自《诗·小雅·小明》,则同理“我之怀矣,自诒伊戚”恐亦非引自《雄雉》。又,孔子此时未生,更未删诗书,以故杜注较是。杨伯峻书,据台北,源流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2年版。
[21]《史记·赵世家》所载是赵盾“未出境,而赵穿弑灵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为成公。赵盾复反”,是则弑君立君皆是赵穿所为,与《左传》略异。
[22]编年史学在三国以降之重新被知,可参见《隋书·经籍二·古史》序,卷三十三,页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