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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摈秦意识下的五行说与正统论(第1页)

三、摈秦意识下的五行说与正统论

正统观念发展至秦的统一,已经出现将各种观念统制于一种学理法则的趋势,秦廷的援引邹衍五行说宣布其政权的合法与措施的正确,实为其统制政策之一——将历史政治的变化发展理论,统一于邹氏学说。汉朝大体上是继承秦朝的政策制度的,因而这种官方学说亦继承了下来,值得注意的是,秦以前与正统论有关的观念,如文化、种族、区域、仁政诸说,在邹氏五行说笼罩之下,只有仁政说仍强有力而已,其他颇已转弱。盖经春秋、战国的长期交流发展,文化和种族皆有融合的趋势,秦、楚皆不可能再意识其不与中国同了,若说秦为蛮夷种族和文化,则楚集团的刘汉,又何能自外于此?若说秦僻居西陲的关中,则汉又不然耶?是则汉人论正统,很难由文化、种族、区域诸说入手。若说秦与周无血缘关系,则汉与秦亦然也,光武帝和昭烈帝继统的血缘说,在秦汉之间实亦难以施行。

秦汉之际,君权天授已成为深入而普遍的信仰,不少例证可资印证。例如,司马迁驳论魏不用信陵君而亡的说法,认为“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佐,曷益乎”?[31]这是一个大史家,对秦承天命必须统一天下,不能中止,任何人力也不足以扭转的历史解释;也是秦廷当初推五德之传时,所乐于见到的预期效果。赵高弑二世,引玺而佩之,左右百官莫从,“高自知天弗与,群臣弗许”,乃立子婴。[32]这是政权在握的野心政客,自感天命不与而不敢称帝的事例。张良曾判断“天亡楚”,其后项羽败,自叹“天亡我”。蒯通劝韩信反,言及“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信不纳;其后韩信为刘邦言,说他得天下乃“天授,非人力也”,被杀前自悔云:“岂非天哉!”[33]这是军事家及政治家曾有的信念。陆贾算得上是外交家和史学家,奉使南越,与尉他谈高祖兴起之速,谓“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并高论刘邦“继五帝三皇之业,统理中国”之义。[34]刘邦只是楚国平民,群臣如此解释他得天命,相信他亦深信于此。他死前病发,拒医治疗而谩骂云:“吾以布衣提三尺剑,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虽扁鹊何益!”[35]是又帝王之自信也。故司马迁在《高祖本纪》末,盛称云:“得天统矣!”又在《秦楚之际月表》中,惊叹秦亡至汉兴,“五年之间号令三嬗,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高祖无积德累善、尺寸之土而王天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非天哉!非大圣孰能当此受命而帝者乎”?是皆可证当时的正统观念,不但是政治和学术上的问题,抑且也是信仰上的问题。

刘邦居马上而得天下是由于承受了天命,当时已有此说。然而刘邦据何德何能而获得上天的垂青?这是汉朝君臣及一般知识分子所关心者。孟、邹之学说皆有归本于仁义之说,此遂成为汉儒解释政权兴亡的基点。前文曾提及景帝时黄生与辕固生的争论,辕固生力言汤武诛桀纣而得人心为受命,并举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以作论证,其观念源自孟子之诛一夫说及仁政说,是颇为汉儒所赞同的,尽管景帝严上下之分,不喜学者言汤武受命,颇采黄生之说——汤武非受命,乃弑也。然而终究不能援此将刘邦开统解释成叛乱弑逆。[36]刘邦既不是叛乱弑逆,反而是受天命而王的,则其行为设施必被解释为居于正。在此前提之下,加上当时人民普遍厌恨于秦的心理,秦廷被解说成暴政残贼,反秦集团则是兴义除暴,亦是顺理成章的发展。孟、邹二子的学说,于此再度发挥了大影响。

据邹子之说,秦属水为正统,则汉继秦水亦当为正统,盖为张苍以为水统之属性、形态尚在,秦开统,汉继之,水系统未止也。然而此非统的内继问题,内继之正与不正取决于宗法,宗法上断无异姓相继之理,是则为张苍说之致命伤也。异姓之统不能内继,则贾谊、公孙臣据邹子之说另作解释,可想而知之。这是秦汉正统之争所由起。贾谊是“君尊臣卑民如地说”的倡言者,他当然亦意识到君臣上下之分,不过若严拘于臣不能弑君,则无异说刘邦是叛乱集团;若谓臣可弑君,则统治者不悦。他是儒者,精于古史,故其思想出路很自然地就倾向于孟子,据时人的观念,秦与汉若俱为一统而居正,是则秦统的止灭只能解释为因残暴而失民心,因而失去天命;相反的,汉则因兴义诛暴而获民心,因而邀得天命,此实为《过秦论》和《治安策》的精义所在也。《过秦论》云:“秦之盛也,繁法严刑而天下振;及其衰也,百姓怨望而海内畔矣。故周王序得其道,而千岁不绝;秦本末并失,故不长久。由此观之,安危之统,相去远矣。”据此,贾谊遂提出外继之说,解释秦水已消失,汉土克之而革其命。秦之水德为正统,克之者为土德,汉应属之,而且必须属土德始能继秦为正统。若汉亦属水德,则何能解释秦灭汉兴之事实?内继之正统理论原则,焉能用之于外继?此为虽同用邹子之说以定正统,但所执内继、外继不同,斯有此争也。

汉人是痛恨嬴秦的,知识分子尤恶之,这种情绪于是埋下了否定秦统的伏线。《过秦论》又云:“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贾谊如此批评秦之心术不正与设施行为不正,显然具有“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的否认意识或倾向,铺下了汉儒对秦统再争论的基础。其后董仲舒对江都易王问,力称“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义也。苟为诈而已,故不足称于大君子之门也。五伯比於他诸侯为贤,其比三王,犹武夫与美玉也。”[37]这种发挥孟子的尊王贱霸说值得注意,因为“先诈力而后仁义”乃是霸政,不是比诸王政,故霸主不能比之于王者。贾谊既先痛秦廷“先诈力而后仁义”,据此以推,则秦为霸政可知。贾谊贬秦于前,仲舒继起而贱之,司马迁复引《过秦论》以论秦,为秦政定性。这种发展,已明显出现了由贬天子以至于否认其王天下的趋势。及至仲舒弟子吾丘寿王,倡言“今汉自高祖继周,亦昭德显行”,[38]则秦被摈斥于正统之序,已成定局。汉兴百年之间,由汉统内继于秦,汉统克秦外继,以至摈秦于正统之外而主汉统继周,此正统之争,观念之变,是如此持续而强烈的,而且与孟、邹二子学说的关系是如此密切的。

在此发展期间,董仲舒及其另一弟子司马迁,于历史哲学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本文第七章已论之。仲舒的反秦论调,《天人三策》已从学理中提出。他具有将秦摈出正统之列的强烈意识,其遂行的方式是假孔、孟学说为基础,虽不全盘推翻当时显学的邹氏五行说,但却另创一种新说以补充之,俾达其目的。董子学说与正统问题有关者,以天人感应说、更化说和三统说为最;前二说事实上孟、邹也有此意,后一说则董所力主,将之成功的融成一体系,这是他也能获得指导性地位的原因。

由于前文已论之,故于此仅略述其正统观念而已。董仲舒认为万有始一,所谓“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而与人合而为十者是也。天之道贵于一,这是他大一统观念的形上基础。天有天之道,王有王之道,“圣人法天而立道”,孔子作《春秋》亦“上揆之天道”(《天人三策》之三),天道以一统,则王道亦以一统为正矣。《天人三策》第一策云: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为,宜求其端於天。……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

臣谨案《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於正,而亡有邪气奸其间者。是以阴阳调而风雨时,群生和而万民殖……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而王道终矣。[39]

王道由始至终一本于天而始得为正,落实于施政则为德教。秦任刑法,亦即不能合于一而本于正也。此由天道、道德、政治及人民、四方几种角度去界定一统及其是否正者。第三策末云:

《春秋》大一统,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这里所言的“一统”及“统纪”,即就法制、思想、学术而言。《太史公自序·孟荀列传子序》云:“猎儒墨之遗文,明礼义之统纪。”是亦此意也。王道的表现在政教,王道之端要正则必须上承天之所为,以一为本。王者整齐人伦道德,统制思想学术,整合四方万民,建立一元的政治法制,此皆符合“一”的要旨,和应上天之道,如此,则王者必须拥有至高唯一的权力,以作开始发动之用,此亦与天道合。据仲舒之意,政教权力归于一,由于开出统绪以统制万物,这才是其意义,如此才能符合天道而谓之正。然而,秦亦一统天下,统制万物,此而正者孰不可正耶?关于这个问题,仲舒实另有解释,此即以“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阴需助阳始得成岁,故“天之任德不任刑也”,而“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作为基点出发。

贾谊《过秦论》指责秦以诈力并天下,此即其始不正;一天下后复又任刑法而不任德教,此即其终不正,仲舒《天人三策》中亦发挥此意,解释为秦之始终不合于天道,颇意其不过是衰周之余赘而已。《天人三策》第一策云:

“帝王之条贯”即“帝王之道”。尧开出了帝王之道的统,舜继之如一,文、武、周公等亦行此道而已,其道出于天,是不变之道。殷纣逆天而亡,是失道而不是道变了;秦承周弊,亦如是而亡。故第三策顺此而详论之,已有意将秦逐出王道正统之外矣。他说:

臣闻夫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谓之道。道者万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救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

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

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今汉继大乱之后,若宜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

这段对策,真是中国思想史上的宏论,他指出的是:第一,王道有失者在于人之失,而不在道本身;继起的政权应补救其失,但其意义不是变道,而是改制更化。只有继治世者如尧、舜、禹三圣相禅,因其道统相同而不需变革。第二,中国历史文化及帝王之道有一贯之道,其统由尧开出,继承此道者始为正道正统,此为发挥孔孟所言者,且细论之。由此,前后朝代之间必须有所继,遂被后人所重视;这是外继理论的重大发展,往往也被后人误会为正统问题重点只在论继统之正与否。王莽必须要安排继汉,三国相争继汉,乃至晋究竟必须要继汉或继魏,争端即基于此。第三,继治世者固然其道统守一,但继乱世者则因前代失道而必须更化。更化的文化特质却只有忠、敬、文三种,曾分由三王救弊时所执。法先王之道则需视其当时所遭之变及历史演变的序列,适当地顺着其中一种以应变。这三种特质不是道的本质,而是历史文化的特质,更化历史文化以此为本。这是三统说与更化说之关系所在,本无阴阳学、术数学之意义,而是人文的、文化的。第四,汉所继之大乱,是周的大乱而非秦,故建议“少损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无异宣布三统是循环的,而秦不列于此循环之列,不是正统之序也,这是摈秦论的重要论据,是回避了邹衍学说而别创的。

第二策提到“《春秋》受命所先制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应天也”。也就是说,更化改制是应天所必需的行动,其重点即在改正朔和易服色,因而仲舒在《春秋繁露》卷七《三代改制质文》中,即提出黑、白、赤三统以代表正色,寅、丑、子以代表正朔,声称“三代改制,必以三统”。然而秦之服色尚黑,乃是根据五行说而非三统说;秦以十月朔,更不属寅(正月)、丑(十二月)、子(十一月)三统之任一统。如是者摈秦于三统之外,理论上已成定局。仲舒于此将天历算学杂附于忠、敬、文三统,实有终极为了排秦的意义。秦以十月朔,在寅、丑、子之外,则当然是三统之余闰。是则后世正统论之所谓正、闰之别,由此发生;正统、霸统之别,则自孟子以至仲舒,观念大体亦已成熟矣。后者(王霸)纯为政治道德的问题,前者(正闰)则为历史人文之说外,兼带天文历算之学,是一种命定的历史形态循环论了,仲舒由摈秦意识,竟带出了如此的正统论基础,诚宜留意也。

至此,一统的观念已明朗,而正统之争则亦出现了学术根据,一如宗法之于内继的关系。但是,检讨正统的理论由于愈来愈完备,糅合了孟、邹、董三子的学说而成所谓的三五相包说,且具有绝对化的倾向。唯其仍有所缺憾,故正统之争尚未至此止息。持续这种争议的最重要人物,一是司马迁,一是刘向、刘歆父子。

司马迁承受孟、邹诸说的启示而开创新史学及通史,前文已一再赘之矣。作者曾提及,司马迁有意取其师说,将十月朔的秦摈出了正统之外,认为秦政不改周之文敝,反酷刑法,乃是益厉周之余弊,汉兴而纠正之,始真“得天统矣”。这种解释,是根据三统说之人文形式——忠、敬、文,及时历形式——寅、丑、子,综合而成。然而,三五相包说实际包含了时历的三统说和运数的五行说,故仅执前者以摈秦,理论上是不充分的。不过司马迁建议武帝正朔于寅,色当黄,数用五,实数五行说而来,在秦属水德之统而为汉土所克的大前提下,始能成立。据此,则秦统实在运序之内,也实为正式的天统。是以窃谓“此矛盾司马迁无法解也”。[40]司马迁为了解决此问题,遂根据新史学的精神,别辟他途。

司马迁在《伯夷列传》提出一个问题,他阅尧、舜、禹禅让之际,那种选任慎重、核试久长而始得成功的传受,不禁说:“王者大统,传天下若斯之难也!”[41]王者大统即所谓帝王之道、帝王统业,传之既难者亦即意味受之继之亦难也。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统相承,抑且经数百年始得再传而授之,斯实难矣。夏、殷、周继体之主,奉其开统之正而失守,必待王者另授命而兴,则其所失不明,斯则继统者亦难矣。秦因周之失道而兴,却踵继其文致之失,无以知道统之正而拨乱反正,是则若谓秦统继之以下,不亦难耶?司马迁在传统、继统的系统上,是否定秦的。然而,他将王者大统之传(及继),与大统之一,截然划分为二,前引《秦楚之际月表》的论调,即据一统的层次而发。他认为虞、夏、殷、周皆以长期积德修仁,然后成事。秦则以百余载之积力,仍能兼并。“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须知正统问题兼具一统和继统两方面,前代再失道无道,也不会平白甘心地让出其政权,是则一天下而统之者必须靠其本身的努力,或以德业,或以功力。这是客观的事实问题,而新史学正是重视实证、承认事实的学术。由此言之,司马迁显有承认秦之一统,在运序上居于正,然而其一统以力不以德,则否认其所继者正也之意。亦即秦之一统或开统属运序之正统,其传统或继统则在时序上为闰统。这种分开五行、三统两说而解释一统与继统的观念,姑名之为正统二分说。

据此,司马迁协助武帝修历而定朔于正月,倡议汉德属土,色尚黄,数用五,亦即须在承认秦德属水为正统的大前提下,始能有此举。此为他将秦列入《史记》本纪的原因之一。当时鼓吹更化改制之说已盛,汉不可能内继于秦之水德,也不可能以土德跃过秦水而直克于周之火,故秦势将不能排出运序正统之外。理论上如此,事实上亦然。不论班氏父子以后,是否有人批评司马迁是现实主义者,抑或功利主义者,要之他重视了一个事实与理论的问题。他在《封禅书》说:

自古受命帝王,曷尝不封禅?盖有无其应而用事者矣,未有睹符瑞见而不臻乎泰山者也。虽受命而功不至,至矣而德不洽,洽矣而日有不暇给,是以即事用希。……

始皇封禅之后十三岁,秦亡。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僇文学,百姓怨其法,天下畔之,皆讹曰:“始皇上泰山,为暴风雨所击,不得封禅。”此岂所谓无其德而用事者邪?[42]

司马迁已注意到秦汉以降人民普遍疾怨秦的意识,这是事实。他又注意了秦以力征天下,功至而德不洽的事实,虽然仍脱不了孟子的王霸之辨和王政说的范畴,但这是事实,因而他解释秦统,是有一统之功而无继统之德,承认其“事”,而判定其德不洽,以至不能应天。这种承认事实而撇开主观论定的精神,是刘氏父子所难了解的,是一种史学精神而非纯经学意识。须知司马迁虽在运序上承认秦之一统,但对秦的政治也非承认现实而全无恶评,就如同承认汉德而非对汉诸帝全无恶评一般。他就事论事,从实而书,是实录精神的表现;若谓贬秦则可,贬汉则谤,则显然不懂此旨,而有入主出奴之意识矣,何况,“本纪”一体之创作,目的不仅在“序帝王”而已,其意实具论述掌握一统天下,为政教动源的主宰之意。秦之曾一统是事实,项羽也曾以力一度号令天下,这就不容抹杀的,俱得列入“本纪”。班固所谓秦灭周后,海内虚位无主三十余年,形成汉因势而兴之说,无异造成一段历史的空白,与事实不符,极为不合理,为司马迁所不敢想象。司马迁此正统二分说,乃是就史学的角度,从理论与事实稽其道理的应有结果,并不妨碍《太史公自序》所谓“维我汉继五帝末流,接三代统业”之旨。

贾谊、董仲舒皆是经、史两兼的宗师,他们的疾秦意识是非常明显的,其正统观念在此引导之下,已逐渐形成摈秦论的理论化。事实上,较他们更早的名历史政论家陆贾,为汉高祖解说古今成败存亡之理,著成《新语》一书时,早已一方面触发贾、董二子的思路;另一方面又启示了司马迁的正统二分说。《史记·郦生陆贾列传》一者记述了他向尉他解释高祖兴起之速为“此非人力,天之所建也”,及高祖“继五帝三皇之业,统理中国”之旨;再者又记述了他与高祖论“马上得天下”及“马上治天下”之辩。这就表示了司马迁对此问题的特别注意。陆贾论管仲相桓公成霸业,至于“权行於海内,化流於诸夏”时云:

失道者诛,秉义者显,举一事而天下从,出一政而诸侯靡。故圣人执一政以绳百姓,持一槩以等万民,所以同一治而明一统也。[43]

他并未表示五霸名实俱为正统,而旨在说明其有一统之实,及一统之政教意义。一统需圣人一政一槩一治,而后始能明也。他又云:

□□德为上行,以仁义为本,故尊於位而无德者黜……统四海之权,主九州之众,岂弱于力哉!然功不能自存,威不能自守,非为贫弱,乃道德不存乎身,仁义不加於天下也。故察於财而昏於道者,众之所谋也;果於力而寡於义者,兵之所图也。……[44]

这是指既已一统,而所存守者不合继统之道而言。他是通论古今成败,以至秦亡汉兴者,虽不专指秦以力亡,实已包含此意,其意见正是贾、董二子之意见也。陆贾《新语》是司马迁的重要参考书,迁之正统二分说,渊源可知。

其后刘向父子学说大盛,正统理论改写而奠定。然而司马迁此说犹能自成一系,隐然与之相错并存。例如,桓译《新论》,曾畅论古代政治特质及等级云:

三皇以道治,五帝以德化,三王由仁义,五霸用权智。无制令刑罚谓之皇,有制令无刑罚谓之帝,赏善诛恶、诸侯朝事谓之王,兴兵约众盟誓谓之霸。王者,往也,言其惠泽优游,天下归往也。王者纯粹,其德如彼;伯道驳杂,其功如此。俱有天下,而君万民,垂统子孙,其实一也。[45]

三皇是《史记》所无,而刘氏父子推五行后始大盛定型的新说,五霸则为《史记》所承认其有一统之事而无其名,而不列入本纪者。桓谭曾读《史记》而颇引其文,则司马迁之旨,谭实知之。他论王、霸之异在德、功之不同和纯、杂之有别,是在理论上进一步发挥也。汉宣帝教训太子(元帝)云:“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46]是则王、霸其实一也,皆得能开统而传统者,不但是理论问题,抑且是事实问题及政治意识的现实问题也。应劭《风俗通义》承此四分法再申论,其《五伯篇》即指出“王道废而霸业兴者也”,伯主乃主盟尊王室而“复续其绪”者。“复续其绪”即续其统,故他给予定义云:“伯者,长也,白也,言其咸建五长,功实明白,或曰霸者,把也,驳也,言把持天子政令,纠率同盟也。”由此遂至将霸政正式附于三五相包的理论,云:

盖三统者,天、地、人之始,道之大纲也,五行者,品物之宗也。道以三兴,德以五成,故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至道不远,三五复反,譬若循连环、顺鼎耳,穷则反本。[47]

由王霸之辨而疾秦、摈秦,由摈秦而引出正统二分说,由此再回转至宣帝、桓谭、应劭之言,是则不论政治上及理论上,霸政之能开统及传统,其说已然存在。即使曹魏为霸业,陈寿列之为正统,并非其来无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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