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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哲学的科学化(第1页)

一哲学的科学化

从近代思想史的发展看,王国维是较早论及科学与哲学关系的思想家之一。在回顾其思想历程时,王国维指出:“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与纯粹之美学,此吾人所酷嗜也。然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伦理学上之快乐论,与美学上之经验论。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1]此所谓实证论,固然也兼及实证主义,但同时亦指实证科学;形而上学则指思辨意义上的哲学。与之相联系,在王国维那里,可信与可爱的冲突既意味着形而上学与实证主义的紧张,也隐含着思辨哲学与实证科学之间的相互对峙,而徘徊于二者之间,则构成了王国维的思维走向。

实证科学与思辨哲学之间的徘徊,既体现了对科学价值的确认,也折射了形而上学的影响。前一方面的强化与引申,便表现为以科学的立场拒斥形而上学;在胡适那里,便不难看到这一趋向。胡适一再推崇科学的价值,强调科学实验室的态度,并由此对形而上的“道”“理”等提出批评。在他看来,科学所研究的是具体的对象,形而上之“道”“理”则涉及超验的存在;传统哲学往往即以超验的存在为对象,因而缺乏合理性。正是基于以上看法,他对杜威的哲学观颇为赞赏:“杜威在哲学史上是一个大革命家。为什么呢?因为他把欧洲近世哲学从休谟(Hume)和康德(Kant)以来的哲学根本问题一齐抹煞,一齐认为没有讨论的价值。”[2]这里展示的,是一种反形而上学的立场;它既体现了实证主义的原则,又以科学实验室的态度为其源头。如果说,在王国维那里,实证科学与思辨哲学呈现出某种分离的态势,那么,胡适则进而以科学实验室的态度拒斥了形而上学。

对科学与哲学对峙的另一种回应方式,是从分离回归统一,王星拱在这方面似乎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科学在近代的凯歌行进,是王星拱强调的首要事实:“近来科学发展,一日千里,似乎把哲学的领土侵略殆尽了,哲学尚有其本身的范围与否,还是一个问题。”[3]在科学日益扩展的背景下,哲学的唯一选择便是向科学靠拢:唯有如此,哲学才能立足。王星拱对此作了明确阐述:“科学是要用科学的方法,哲学也要采取科学的方法,换言之,即具有科学的精神,方能成为哲学。”[4]在此,引入科学方法,构成了哲学所以可能的条件。

科学精神向哲学的渗入,意味着让哲学接受科学的洗礼。这种洗礼在王星拱那里常常被理解为哲学的科学化。在比较哲学与科学的历史发展时,王星拱指出:

依历史沿革和近代趋势而言,哲学的历史甚长而进步甚缓,科学的历史甚短而进步甚速。因为哲学中的结论,没有切近的证明,所以易于发生辩论;科学中的结论,都是紧密依据于观察试验的,所以其所得的领土,虽不是“子子孙孙永宝用”,然而却不是朝秦暮楚,旋得旋失的。而且近代哲学,都有科学化的性质。这不是因为科学势力大了,而使哲学屈服于其下,是因为哲学在历史上所制造的虚浮无着的辩论,实在是太多了。拘迫过久,则思解放,紊乱过多,亦思秩序,于是我们渐渐觉得要多在耳闻目见的方面做工夫。[5]

科学注重实证(观察试验),故切实而进步甚速,哲学则缺乏实证,因而虚浮紊乱。这样,哲学的科学化,即意味着以实证的精神来净化哲学,所谓在耳闻目见方面多做工作,也就是用实证来破思辨。

类似的看法亦见于王星拱同时代的其他论者。杨伯恺在谈到科学与哲学的关系时便指出:“科学的哲学是以科学之发达为其构成底条件,以科学为其建立底基础,并不能外于科学、超越科学,它只能以其充分的科学性而愈加科学化。”[6]肯定哲学的发展不能完全脱离科学,这当然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见解。然而,以科学化为哲学的理想模式,并将科学化理解为与耳闻目见等相联系的实证化过程,则不免模糊了科学与哲学的界线。哲学自古希腊及先秦开始,便以智慧的探求为其内容,它既要求把握世界的统一原理和发展原理,又不断地指向人生的存在境界。相形之下,科学则以经验领域的知识为内容。它所指向的,是对象世界中的某一方面或某一层面;知识与智慧固然不能截然分离,但同样也不能因此将智慧还原为知识。王星拱辈的哲学科学化之论,似乎忽视了这一点。

经过科学化之后,哲学将呈现为何种形态?王星拱以“科学的科学”对此作了概述:“‘哲学为科学之科学’之一个命辞,实在包含着深切的意义。”[7]以哲学为科学的科学,这当然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在哲学发展的早期,哲学常常即被视为科学的科学;此所谓科学的科学,主要与哲学的早期存在形式相联系:在各门科学尚未分化并取得独立存在形态之时,哲学往往呈现为涵盖各门学科的母体。随着科学的分化与独立,哲学作为科学的科学这一意义已渐渐不复存在。王星拱当然也不能无视历史的以上变迁:所谓科学的科学,在王星拱那里并不是指早期形态的哲学。对王星拱来说,哲学作为科学的科学,主要表现为“各种科学的和一”:

哲学之和一各种科学,与各种科学之和一其范围以内的真理(即各种科学中之假定理论定律等等)一般。各种科学之和一,可谓低级的和一,哲学的和一,可谓高级的和一。后者之自然性,及其合法与重要,与前者相同,不过提高一层罢了。[8]

这里的“和一”有综合、统一之义。每一门科学都有不同的理论、定律、定理等,唯有将这些理论、定律等统一起来,科学才呈现为具有逻辑关联的系统。同样,各门科学也需要通过综合而达到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值得注意的是,王星拱将每门科学内部的和一,与哲学对各门科学的和一,理解为一种低级与高级的关系。与之相应,哲学也就成为“高级”形态的科学,而哲学之为科学的科学,也意味着哲学统一于科学。

王星拱的如上看法与后来密塞斯(VonMises)的论点似乎有某些相通之处。按密塞斯之见,像形而上学这种与科学看起来相异的学科,与科学同样存在某些共同之点,科学与形而上学具有相同的目标,这些目标包括“提供关于世界的精神表象,描述实在,揭示能指导人类实践的内在关系”,等等。这里也表现出将哲学(形而上学)纳入科学的趋向。不同的是,较之王星拱将哲学视为科学的高级形态,密塞斯将作为哲学分支的形而上学理解为初级形态的科学,后者更多地强调了科学对哲学的优先性。[9]

作为科学的科学,哲学的和一工作具体表现在对各门科学的定位:“若是有哲学来尽这个会同的职务,则各种科学本身之重要或附属之地位,及其间之秩序与谐和之关系,都可以有适宜的处置。”[10]各门科学之间需要相互沟通,哲学的职能便在于对不同的学科加以沟通,并由此建立普遍的秩序。这里似乎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环节:首先通过哲学的科学化(实证化)而使哲学取得科学的形态,尔后转而以科学意义上的哲学赋予科学以秩序,而哲学则在这种“和一”、沟通工作中,进一步获得了科学的品格。

以哲学的科学化作为一种理想的追求,当然并不仅仅体现于王星拱等中国近代思想家之中。事实上,在现象学的奠基者胡塞尔那里,已经可以看到类似的提法。胡塞尔在1911年所作的《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一文中,已提出了使哲学成为严格科学的主张。然而,应当指出的是,胡塞尔所谓严格科学,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自然科学或实证科学,相反,他在上述论文中对自然主义的科学观提出了种种批评。所谓自然主义的科学观,首先是指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其特点在于将科学主要理解为经验领域的实证科学。[11]胡塞尔所谓严格科学,在某种意义上恰好试图超越那种自然主义的实证科学观念,包括执着于心物的二分、停留于经验的层面等。他所提出的本质还原与先验还原,即旨在突破经验科学与常识的观念,以指向纯粹意识或绝对的所与,这是一种悬置了外部对象、经验之后所达到的最本源的存在,也是一种最直接、自明的规定,以此为本,便可以使哲学获得可靠的基础,并进而走向严格科学。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一文的结尾,胡塞尔对此作了明确的表述:“因为现代最引人瞩目的科学之中,即数学—物理科学之中,表面上占据它们大部分工作的东西都出自种种间接的方法,所以我们都特别倾向于过高估计间接方法,并且错误理解直接的把握。然而,哲学必须追溯到终极的起源,在这个程度上说,哲学恰恰属于它自己的本质,这种本质是它的科学工作在直接的直观领域中所推动起来的。因而,我们的时代必须迈出的最伟大的一步就是认识到,随着正确意义上的哲学直观——对本质的现象学把握,一个无限的工作领域展开了,而且还有一种科学——尽管它没有任何间接的符号的与数学的方法,没有前提与结论的设置,却仍然达到最严格的而且对于进一步的哲学又是决定性的认识的极大丰富。”[12]

可以看到,对胡塞尔来说,哲学成为严格科学,其含义在于通过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以达到直接的纯粹意识或绝对所与,并以此扬弃数学、物理学等尚停留在间接性的实证科学观念(自然主义观念)。只有在本质的直观中,哲学才能真正达到属于自己的本质。与之相对,王星拱等所谓哲学的科学化,则首先意味着哲学向实证科学靠拢。如果说,胡塞尔试图以现象学克服自然主义(包括实证主义)执着心物之分、外在的经验等趋向,并由此为哲学提供可靠的基础,那么,王星拱则以肯定科学的普遍价值为沟通哲学与科学的前提。在这方面,王星拱的立场无疑更接近实证主义。

在王星拱那里,哲学的科学化不仅体现于作为整体的哲学,而且展开于哲学的各个分支。以美学而言,美的探索与科学的实证研究本属不同的领域,但在王星拱那里,美学却被归属于科学:“美学就是研究美术的科学,换一句话说:就是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美术之普通原理、审美的根据和美术创造者的动机。”[13]科学总是追求对事物的理性解释,作为科学的一种形态,美学也同样被视为以理解为指向:“它(美学)要把美感从本能感觉的范围之中,升到理解的水平线之上。”[14]此所谓理解,就是以科学的方法对美感作理性的分析。在这里,哲学的科学化逻辑地引向了美学的科学化。

理论形态的美学与科学既不可分,则作为艺术创造的美术同样难以与科学脱钩。王星拱往往将美术家比作工程师,“美术家必须了解美学,就同工程师必须了解物理学一般”[15]。在美的创造这一层面,科学的作用体现于各个方面;它可以给艺术创造提供种种的材料,并成为美感(优美及壮美)的源泉:“从物理学里,我们看见各种能力之改换。从化学里,我们看见各种物质之变化。从进化论里,我们看见各种生物滋生繁殖,推陈出新,形态蜕幻,种族递嬗。于是我们更觉得宇宙全体,如川流之不息,如日月之互移,又何曾妨害美术家的玩赏呢?”同样,雄健、阔大、悠久、秩序等美感,也可以由天文学、地质学、细胞学等科学来提供。[16]科学渗入了美学及美的创造的各个方面,而后者则似乎成为科学的一种存在形态。

哲学既涉及美,又指向善,而善的追求又首先与伦理学相联系。从美过渡到善,科学的作用同样体现于其中。在谈到科学与伦理学的关系时,王星拱指出:

科学之功效,既不只轮船火车之应用的技能,也不只热涨冷缩之物理的理论。它对于这样底大问题——利己利他的问题,伦理学中的基本问题——必得也有一种特殊的贡献。[17]

在科学与玄学的论战中,王星拱已论及科学与人生观的关系,以为科学能够影响人生观;科学与伦理学的关系,可以看作是上述讨论的延续。科学如何作用于伦理学?王星拱着重从物我观与因果论上作了分析。在他看来,科学已证明,物和我是不可分的,“物与我既不能分,则利己与利他,自然也不能有相反的区别”[18]。物我不能分,是物即我的感觉的另一种表述,这本是具有马赫主义色彩的看法,但王星拱则以生物学、生理学等经验科学加以论证,赋予它以某种科学的外观;这种科学化的论点转过来又为伦理学的命题提供了“科学”的根据。

与科学有更切近联系的是因果观:“科学之构造,以因果律为脊椎。”[19]因果律强调,天下无无因之果,亦无无果之因,而伦理行为则以意志的自由选择为前提,二者是否存在内在的紧张?王星拱的看法是否定的。在他看来,因果律与意志的活动并非彼此排斥,二者可以一致而不悖:“由外界的刺激而发生欲望,由欲望的联想而呈现引导的目的,由各种目的之比较与选择而构成意志,由意志之规定而又以过去的经验为动力,而见诸实行,固然是层层都有因果的关系;然而决没有像寻常所说的不自由那一种痛苦。因果律的了解,只能使我们增加责任心。它并不是叫我们把责任推到外界上去,而‘我’却悠然无事,因为物和我是分不开的。如果这样底不负责任,那就不是科学的见解了。”[20]在这里,道德行为的选择,处处都受到科学因果律的制约;意志的活动亦相应地完全可以用因果推论来分析。质言之,科学通过因果律而为道德立法。

因果关系的普遍存在表明,人的行为既受到外部条件的制约,又可以作用于环境;前者决定了意志的自由选择不能导向“自用自专”,后者意味着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善的理想。在王星拱的如下概述中,上述思想得到了具体的阐发:“从因果律看来,物的情境,是我的行为之因,我的行为,又是物的情境之因;而且我们必定从各种专门科学之中,知道了天然界(包含人类社会而言)各种现象之具体的因果的关系,于是我们才能有方法进行,以达到人群进化之目的。”[21]在此,对因果律的把握,便被理解为善的行为及善的理想(人群进化)所以可能的根据。

可以看到,通过科学与美学、伦理学等的沟通,哲学的科学化获得了更具体的内容。作为回应科学与哲学对峙的两种方式,以科学拒斥玄学与哲学的科学化本身亦有相互交错的一面。事实上,胡适在否定传统形而上学的同时,也要求将科学运用于人生观,并肯定科学的因果律在人生领域同样普遍有效;王星拱作为马赫主义的信徒,对传统的思辨哲学亦持否定的态度。科学与哲学关系上的以上两种立场似相反而实相成:以科学的态度否定传统的玄学(形而上学),旨在建立所谓“科学”的哲学,而哲学的科学化,则是其逻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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