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止于至善与修身为本
与《中庸》一样,《大学》的作者与成书年代,历来亦说法颇多。朱熹以为《大学》系孔子的弟子曾参所作,但此说似缺乏实据,宋以前的典籍亦从未见这种看法。郭沫若断定《大学》为孟子的弟子乐正氏所作[77],但其根据也并不充分。较为可信的论点是,《大学》并非成于一人之手,其成书年代大致在战国后期至秦汉之际。这一看法似乎更切合《大学》一书的内容,本书即采此说。
《大学》开篇便指出: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这也就是所谓《大学》的三纲领。明明德即道德理性的自觉,亲民主要表现为群体的认同,至善则是最高的价值目标,止于至善亦即达到最高的价值目标。三纲领之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止于至善:个体的理性自觉(明明德)与群体认同(亲民)最终都指向至善。如前所述,《易传》的主旨在于建立形而上的价值本体,《中庸》的特点在于将价值本体内化于日用常行及主体意识,较之《易》《庸》,《大学》的思路似乎有所不同:它的侧重之点首先在于确立至上的价值目标,从而为主体的行为提供一个总的价值导向。
设定至善的价值目标,是中西哲学的共同特点。在古希腊,柏拉图便已提出了至善的概念,并把它规定为最高的理念。按柏拉图的看法,在具体可见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理念的世界,后者表现为一个等级系统,最低等级的是具体事物的理念,如桌、椅、人、马等理念;高一级的是数学或科学方面的理念;最高等级的理念则是善。不过,柏拉图同时又赋予善以万物本体(本原)的意义,以为善是世界万物所以产生与存在的终极原因,具体对象不过是善的理念之摹本或影子。这样,善作为最完美的境界,固然构成了主体追求的目标;但作为“超乎存在之上”的本体,其又是主体所难以企及的,后者使柏拉图的善具有思辨的、抽象的性质。
与柏拉图将至善规定为抽象的理念不同,《大学》在提出止于至善的总纲(价值目标)之后,又对至善的内涵做了具体的规定。如上所述,《大学》所谓明明德与亲民最终都指向至善;从另一角度看,二者实际上同时构成了至善的内容。明明德的展开,即表现为“明明德于天下”[78]。明明德是个体的道德自觉,明明德于天下,则是使天下之人都接受实践理性的洗礼,并达到自觉的道德境界;前者是道德追求的出发点,后者则是其所趋的归宿。从明明德到明明德于天下,既是道德理想不断实现的过程,又是价值目标逐渐接近的过程。
与明明德扩展为明明德于天下相应,亲民也进一步展开为“平天下”[79]。如果说,明明德于天下是价值目标在道德领域中的具体化,那么,平天下则在更广的层面表现了这一趋向。当然,天下安宁(平天下),首先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从而,它一开始便内在地蕴含着一种经世的观念:所谓平天下,也就是通过经世治国,以达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正是在此意义上,《大学》强调“平天下在治其国”。可以看出,以平天下为社会政治理想,一方面赋予“至善”的价值目标以较为现实的规定,另一方面又使儒家的经世观念获得了深层的价值根据。
明明德于天下与平天下从不同侧面展开了至善的价值目标,从而使之避免了超验理念的抽象性,并获得了现实的范导意义,在《大学》看来,一旦价值目标确立,则主体的行为便有了定向: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80]
至善作为价值目标,具有导向的功能。当主体的价值目标尚未明确时,其行为往往游移不定,难以做到专一,而价值目标则为主体规定了一个总的方向,从而使之能够避免各种外在、偶然因素的干扰,在行为中稳定专一(有定),从容中道。在此,价值目标不仅对主体意识及行为起到了统摄的作用,而且使价值原则的贯彻落实得到了内在的保证。正是通过价值目标的范导与统摄,价值原则(一般的价值观念)开始与其具体行为相融合,从而避免了与现实的脱节。总之,本(一般原则)制约末(具体行为),始趋向于终(价值目标),而道即体现于这一过程之中。
除了三纲领之外,《大学》还有所谓八条目,按其内容,八条目可一分为二,前四目着重阐释修齐治平的关系: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如上所述,明明德于天下及平天下是至善之价值目标的具体化,而在《大学》看来,这种目标的达到,最终又以修身为前提,所谓修身,也就是个体的自我完善。于是,在实现价值目标的过程中,个体的作用便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它构成了整个价值追求的出发点。正是在此意义上,《大学》强调:“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从孔子以来,注重自我的完善便构成了儒家的特点,《大学》的这一思想无疑承继了如上传统。不过,将个体的完善视为达到至善的根本保证则是《大学》的发挥。它在某种意义上从实现价值目标这一角度,突出了主体性原则。
这样,一方面,至善的价值目标作为总的范导原则制约着个体的行为;另一方面,个体的完善又构成了实现价值目标的必要前提,二者表现为一种互动的关系。作为一个与价值目标相联系的过程,修身并非隔绝于治国平天下的经世活动之外。个人不能离开家、国、天下而存在,个人的完善,同样也不能离开家、国、天下中的具体践履。《大学》将明明德与亲民联系起来,一开始便表明了这一点。
当然,尽管修身展开于治国平天下的经世过程中,但个体所处的环境,所遇到的各种关系,等等,毕竟又有具体的特点,这样,以修身为本,便要求注重个体的独特境遇,后者具体展开为慎独的观念:
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而后厌然,揜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81]
闲居即独处(朱熹注)。当个体独处某种特定境遇时,由于公众舆论的压力暂时不存在,因而往往容易偏离道德规范的约束(为不善),唯有过好独处这一关,才能在各种境遇中避免出格。所谓慎独,也就是在直面自我之际,依然保持道德的操守,它所强调的是一种实有诸己的内在品格。《大学》将修身与慎独联系起来,实际上从更深的层面上,凸显了个体的本位意义。
作为平治天下之本,个体本身必须经历一个完善的过程,《大学》八条目中,后四目便涉及了这一问题:
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心即广义的精神本体(主体意识),正心即净化精神本体,使之合乎普遍的社会规范,诚意则指不自欺:“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82]不自欺亦即保持清醒的自我意识,真实地面对自我,总起来,正心诚意,也就是建立明觉而端正的精神本体。在此,理性显然占有主导的地位,这一点,从《大学》的进一步解释中,即可更清晰地看出:“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心不在焉,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食而不知其味。”忧忿、恐惧等可以归入情感之列,好乐是一种欲望,视听则属于感性的活动,与情感、欲望、感性知觉相对,心主要表现为理性的功能,而对情感、欲望、感性知觉,心又具有支配的作用。就此而言,正心又意味着确立理性在精神本体(主体意识)中的优先地位,这一点与“明明德”的要求恰好前后相承。
正心诚意的如上内涵,决定了它本身必须以格物致知为前提:理性主导地位的确定,总是离不开一个理性化的认识过程。作为一个指向正心诚意的过程,格物致知当然首先与道德人伦相联系。在道德实践中,主体不断地作用于外在的道德对象,而通过对人伦关系及伦常活动的反思,主体便能够逐渐地达到道德理性的自觉。不过,尽管从《大学》的整个逻辑结构来看,格物致知似乎多少带有伦理化的性质,但“物”与“知”毕竟是两个外延极广的范畴,它们本身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而《大学》也并未将其仅仅限定于道德伦常之域。不妨说,在《大学》中,格物致知固然具有伦理化的倾向,但同时又在一定意义上蕴含着某种理论张力,从而为尔后的儒学提供了不同发挥的余地。
要而言之,止于至善与修身为本是《大学》的两个基本主题,前者作为价值目标而为主体提供了总的行为导向,后者则为价值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基本的出发点,使之避免流于虚玄抽象。价值目标在广义上可以视为道德理想,止于至善使儒家的价值追求始终受到理想的范导;修身作为走向至善的立足之点,则突出了个体在价值追求中的本位性质。当然,后者在《大学》中又具体展开为两个方面:它既表现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内化过程,又展开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外化过程,从而,个体性原则又并非隔绝于群体原则。
[1]易分经传,二者虽有联系,但内容又颇不相同。本章所谓易,主要指《易传》。
[2]郭沫若认为《易传》系荀子门人所作(参见郭沫若:《青铜时代·周易之制作时代》)。尽管将《易传》视为荀子后学的作品并不是很确切,但认为《易传》主要成书于荀子之后,则并非毫无根据。
[3]《易·系辞下》。
[4]必须再一次指出,间断不等于彼此隔绝。
[5]《易·乾彖》。
[6]《易·系辞上》。
[7]《易·乾文言》。
[8]《易·系辞上》。
[9]《易·系辞上》。
[10]《易·系辞上》。
[11]《易·系辞下》。
[12]《易·系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