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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名教与自然 天人之辩的历史延续(第1页)

一名教与自然:天人之辩的历史延续

魏晋玄学涉及多重问题。就价值观而言,玄学的主题大致可以理解为名教与自然之辩。所谓名教,首先是指正统儒学所确认的社会规范、评价体系,引申为一般的社会秩序及与之相应的行为方式;自然则有多重含义,它既被界定为与道合一的普遍本体,又兼指与人文相对(未经人化)的本然存在或本真状态。名教与自然之辩的核心,是人道(人文)原则与自然原则的关系,它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天人之辩的历史延续和展开。

(一)化当然为自然

儒家的名教作为一种价值体系,自其在汉代取得正统形式之时起,便具有了权威的性质,而在一定时期内,它对人的行为确实有其实际的约束力,并相应地表现出某种维护既成秩序的作用。然而,随着名教的权威化,其内在的缺陷也开始逐渐显露。在权威的形式下,名教或多或少被赋予了某种强制的性质。遵循名教往往不是出于个体自愿的选择,而是迫于有形无形的压力。在《太平经》中,我们便可以看到这样的议论:“天地施化得均,尊卑大小皆如一,乃无争讼者,故可为人君父母也。夫人为道德仁者,当法此,乃得天意,不可自轻易而妄行也。天道为法如此,而况人乎?”[3]《太平经》成书于东汉后期,是原始道教的经典,但同时也反映了下层平民的某些思想。名教包含着等级观念。遵循等级名分是名教的基本要求,而在《太平经》看来,人为地要求人们屈从等级名分,是违反天意的,这里的天意无非是人意的另一种表述。[4]批评等级名分不合天意,事实上便曲折地表露了对名教悖乎人意的抗议。

同时,名教在被教条化以后,往往容易蜕变为一种虚伪的矫饰。儒学的开创者孔子曾一再主张“为己”,反对“为人”,然而在儒学正统化的汉代,为迎合外在赞誉而刻意矫饰(为人)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并且愈演愈烈。光武帝以名节取士,“德行高妙,志节清白”被列为四科取士的首位。于是,名教进一步成为猎取功名的工具,而“窃名伪服”“好为苛难”的伪名士、矫名士则应运而生。[5]东汉思想家王符曾入木三分地揭露了这种现象:

凡今之人,言方行圆,口正心邪,行与言谬,心与口违。论古则知称夷、齐、原、颜,言今则必官爵职位;虚谈则知以德义为贤,贡荐则必阀阅为前。[6]

这种批评并非仅见于个别思想家,汉末的不少有识之士都有类似的看法,如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幹便曾痛切地指出王教之败:“详察其为也,非欲忧国恤民,谋道讲德也,徒营己治私,求势逐利而已……若此之类,言之犹可羞,而行之者不知耻。嗟乎!王教之败乃至于斯乎!”[7]从这类感叹中,我们不难想见名教虚伪化的严重程度。

可以看出,随着名教蜕变为外在强制及其逐渐虚伪化,它本身已面临着深重的危机。如果说,《太平经》对等级名分的抗议意味着名教对下层平民已开始失去约束力,那么,名教的虚伪化与工具化则表明它对于上层统治者来说,也已经没有内在的生命力了。东汉末年,农民起义的狂飙,又以武器批判的方式,给名教以致命一击。而曹操不问仁孝、唯才是举的求贤原则,则从另一个方面动摇了名教的基础。名教的危机,实质上也就是价值观的危机。面对正统化的儒家价值体系的没落,重建价值观的问题便历史地提到魏晋思想家的面前。名教与自然之辩便展开于如上历史背景之下。

魏晋玄学的实际奠基者是王弼。作为正始玄音的精神领袖,王弼虽已开援道入儒之先河,但对儒家的正统地位却并没有表示怀疑。何劭的《王弼传》曾叙述了王弼与裴徽的会面及对话:

徽一见(王弼)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无所不足。”[8]

这里的圣人即儒学的开创者孔子。在王弼看来,孔子已把握了真正的本体,而老子则仍停留于外在现象,相形之下,孔子达到的境界显然高于老子。周颙说:“王(弼)何(晏)旧说皆云老不及圣。”[9]这一看法并非毫无根据。当然,以儒为正统并不意味着独崇儒术,事实上,在王弼与裴徽的对话中,已经可以看到对道家学说的某种认同。

一般认为,王弼是两汉经学的否定者,这一看法固然不错。但世人似乎未能同时注意,王弼对两汉思想的批判反省,一开始便超出了经学之域。作为思想敏锐的青年哲学家,王弼对重建价值观这一时代问题予以了极为自觉的关注。正是基于这种关注,王弼在一扫两汉烦琐哲学的同时,又对正统化的名教做了批判的省察。按照王弼的看法,传统名教往往注重外在的规范,以礼而言,“夫礼也,所始首于忠信不笃,通简不阳[10],责备于表,机微争制”[11]。所谓责备于表,也就是偏究外在的形式。礼是名教的集中体现,王弼对礼的如上批评,显然已触及了名教趋于外在化之弊。尽管王弼并没有明言两汉名教,但“责备于表”“机微争制”却极好地点出了两汉,特别是东汉以来名教的特征。

外在化必然导向虚伪化,在对名教做进一步分析时,王弼便言简意赅地指出了这一点:

夫仁义发于内,为之犹伪,况务外饰而可久乎![12]

仁义本是普遍规范的内化,而行仁义则相应地表现为由内向外的过程,但是,如果遵循仁义仅仅是为了做给别人看(“为之”),那么,它就难免趋于虚伪化。内在的仁义尚且如此,以礼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规范一旦衍化为外在的矫饰,则更难避免“伪”的归宿。王弼的如上批评,确实相当深入地揭示了名教的外在化与虚伪化之间的逻辑关联。

名教的沉沦不仅在于其外在化与虚伪化,而且表现在其逐渐地趋向于变相的功利化。关于后者,王弼做了如下的论述:

夫敦朴之德不著,而名行之美显尚,则修其所尚而望其誉,修其所道而冀其利。望誉冀利以勤其行,名弥美而诚愈外,利弥重而心愈竞,父子兄弟,怀情失直,孝不任诚,慈不任实,盖显名行之所招也。[13]

儒家讲道德规范,本来注重其超功利的一面,然而,规范体系一旦成为名教,则名本身便会成为追逐的目标(名立则誉随)。于是,道德行为便渐渐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合乎名教不再是敦朴之德的自然体现,而是衍化为一个望誉冀利的过程。与这一过程相应,作为名教体现的规范,也蜕变为猎取名利的工具:遵循仁义,成了“用”仁义。而以仁义为工具,当然难以形成真正的德性:“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义之正,非用义之所成也,礼敬之清,非用礼之所济也。”[14]“用仁”“用义”“用礼”,确实是对名教功利化、工具化颇中肯綮的揭露。

毋庸讳言,王弼对正统名教的如上批评,明显地受到了先秦道家的某些影响,然而,就总体而言,它似乎应当更确切地看作儒家的自我批判。与这一基本立场相应,在王弼那里,揭露名教之弊并没有像道家那样导向名教的否定(绝仁弃义),它乃是以名教的完善为其目标,而完善名教按其实质也就是儒家价值观在某种意义上的重建。

作为玄学的奠基者,王弼更多地从形而上的层面分析名教沉沦的根源。按照他的看法,导致名教种种弊端的原因,首先在于本体的失落,名教的外在化、虚伪化以及工具化等,从根本上说,都是由于舍本以求末或弃母以适子。既然名教的沉沦导源于舍本弃母,那么,价值体系重建的首要前提便是道德本体的重建:

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举其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15]

正如本体论上体立则用显一样,价值关系上的道德本体一旦建立,则名教的本来意义便可以得到恢复。

在《老子指略》一文中,王弼曾指出:“圣行五教,不言为化……五教之母,不曒不昧。”[16]不曒不昧者即道,五教则是五伦之教,亦即《孟子·滕文公上》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初看,以道为本,与《老子》的思路似乎较为接近,但稍加分析即可发现,二者的内涵颇有不同:在《老子》那里,道与仁义等儒家规范基本上处于对立的两极,而王弼以道为五教之母,则旨在为名教提供存在的根据。与其说王弼上接《老子》,不如说他更近于《易传》的趋向:在为儒家规范寻找一个形而上的根据这一点上,王弼与《易传》无疑前后相承,二者大致体现了同一儒学传统。[17]

道作为形而上的本体,既具有本体论的意义,又有价值论的意义。那么,从重建道德本体这一角度看,道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在《论语释疑》中,王弼有一个简要的说明:

故则天成化,道同自然。[18]

类似的表述从王弼的论著中尚可列出不少,事实上,在王弼那里,道与自然常常交替使用。对本体的这种规定使人又一次想起了《老子》:就其将自然提升到道的高度而言,确实不同于两汉以来的正统儒学而比较接近于先秦道家。不过,从道和仁义等规范的对立这一前提出发,先秦道家倾向于以自然摒斥当然(当然之则)。《老子》云:“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19]命作为动词,含有以当然之则加以规范之意,莫之命而常自然,意味着将自然视为当然之否定。与道家的这一思路相对,在王弼那里,以自然为本体,完全不同于以自然否定当然。如前所述,对五教等当然之则的合理性,王弼丝毫不表示怀疑。相应于这一原则,所谓自然,并不是与当然截然相对的另一极,毋宁说,它本身乃是当然的一种转化形态。从根本上看,重建道德本体,也就是化当然为自然:在“则天成化,道同自然”的要求中,已相当简洁地点明了这一含义。

作为重建本体的具体内容,化当然为自然的基本含义,是将普遍的道德规范或原则内化于主体,使之与主体的深层意识融合为一,从而成为人的第二天性(自然)。一旦实现了这一目标,便可以达到行不失时的境界:“德应于天,则行不失时矣。”[20]所谓德应于天,便是指遵循当然与合乎自然的统一,而这种统一又以德性成为人的第二天性为前提。不难看出,上述意义上的自然,与出于本能的自发含义颇有不同:作为当然的转化形态,自然已成为德行的内在本原。正是这一点,使它同时具有了本体的意义。

通过化当然为自然而建构道德本体,当然并不意味着抛弃名教。不过,与名教侧重于外在的人为规范不同,本体并不逐一地规定人们的行为,而是使人自然地合乎普遍的道德原则。以名为教,固然可以使人明于当然,但却未必能令人遵循当然,更不一定能保证其真诚地认同当然。反之,本体一旦确立,则可以无为而自正:

夫素朴之道不著,而好欲之美不隐,虽极圣明以察之,竭智虑以攻之,巧愈思精,伪愈多变,功之弥甚,避之弥勤。则乃智愚相欺,六亲相疑,朴散真离,事有其奸。盖舍本而攻末,虽极圣智,愈致斯灾,况术之下此者乎!夫镇之以素朴,则无为而自正。[21]

所谓素朴之道,即自然本体,当然如不能化为自然,往往难以避免奸伪矫饰,救正之途,唯在立素朴之道。这既可以看作对名教异化根源的进一步分析,又是对道德本体的更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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