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庄子·齐物论》。
[39]《庄子·齐物论》。
[40]《庄子·天下》。
[41]《庄子·齐物论》。
[42]《庄子·徐无鬼》。
[43]《庄子·秋水》。
[44]《庄子·齐物论》。
[45]《庄子·则阳》。
[46]《庄子·齐物论》。
[47]《庄子·知北游》。
[48]《庄子·列御寇》。
[49]《庄子·知北游》。
[50]《老子·五十六章》。
[51]《老子·一章》。
[52]《老子·十四章》。
[53]《老子·二十五章》。
[54]《老子·三十二章》。
[55]《老子·四十一章》。
[56]《老子·五章》。
[57]《老子·二十三章》。
[58]《庄子·齐物论》。
[59]在“物无非指”中,“物”为“指”的指称对象,这里的“物”无法以“指”来代替,因为若说“指无非指”,则前一“指”就成了被指称的对象。而在公孙龙看来,“指”可以指称“物”,但自身却不能成为被指称的对象。如“马”这一概念(“指”)以马这一类动物为指称对象,但“马”这一概念(“指”)本身却不能在以上指称关系中成为被指称的对象。正是在此意义上,公孙龙强调“指非指”。
[60]章太炎在解释庄子的以上论点时,曾指出:“指马之义,乃破公孙龙说。”(《齐物论释》)这一看法似乎亦注意到了庄子思想与公孙龙指物论的相关性。
[61]《老子·七十八章》。
[62]《庄子·天下》。
[63]《庄子·寓言》。
[64](晋)郭象:《庄子注·寓言》。
[65]《庄子·天下》。
[66]《荀子·正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