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雪不知何时停了下来,云层中浮现太阳的躲闪踪迹,金色的光辉闪耀在细密的雪里,游戏人间般,随风撒下了一层金灿灿的碎金。
霍煊已经带着明意从中医诊所回来。
明意非不去三甲医院,而是就近选择了一个中医诊所,霍煊看不上那个地方,看上去门面小小的,虽然锦旗倒是挂了很多,不过味道又苦巴巴的,而且那个中医老头胡子老长,翻看明意伤口的时候,就像看一条小破死鱼,中间还给明意正了骨。
对了,明意脚踝脱臼了。
随着卡嘣一声脆响,明意又活蹦乱跳了,这下子明意就直接黏着他。
一直黏到二人从社区的中医馆回来。
“阿煊,快到中午了,你饿了么,想吃什么?我现在给你做!”从中医馆回来,明意还去附近的超市买了菜。
“你先去涂药。”
“没事的,阿煊,我先给你做饭吧。”
明意把买的菜放去了厨房,回头就看见男人靠在厨房的门框上,还不等他问霍煊要吃什么,男人三两步上前,突然掀开了他的毛衣。
没有提前开暖气,现在空气里还是一片冰凉。
明意缩了缩肚子:“阿煊,你干嘛。”
明意脸红彤彤的,但霍煊看不见,他看到的是明意后腰的青青紫紫。
真碍眼。
霍煊不喜欢自己的东西留下别人的痕迹,哪怕只是一个垃圾桶:“去涂药。”
“可你不喜欢。”
“你都受伤了还为什么管我喜不喜欢。”霍煊翻看平板,语气奇怪,看着明意像看什么绝世傻蛋,“难道我说不喜欢,你就不涂了?”
“嗯。我知道你不喜欢药膏的气味。”
明意的果断让霍煊不高兴了:“我重要吗?”
明意不懂他的意思,但在他的心里,霍煊当然重要。
除了大哥,没有人比霍煊更重要。
看出对方对他上药的坚持,明意拎着药盒子打算去上药,可又想起霍煊的洁癖,还有见面拥抱时好不遮掩的嫌弃,明意停步,拿了衣服打算先去浴室洗澡。
没想到后面霍煊跟了上来。
“去涂药。”
“我想先洗个澡。”明意有点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但他想起什么,试探性地探出个脑袋问道:“真的要涂药吗?味道会很不好闻,你会讨厌的。”
霍煊本已经退出浴室,听到这话,他掀开眼皮子,抽出烟盒,淡淡地叼了根烟:“你受伤就去涂药,你管我做什么,今天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你也要先涂药。”
明意:“……”
可霍煊就是天王老子。
不对,应当是天王小老子,还是他遇到的所有天王小老子里面最难顺毛的那一个。甚至这时常给明意一种错觉,好像自己稍一不小心做错了事,他就会毫不留恋的转身就走。
明意不想他走。
所以他会很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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