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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教学理论(第1页)

第四节教学理论

教学理论是夸美纽斯教育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在夸美纽斯的著作中,尤其是他的代表作《大教学论》中,在批判传统教育弊病的基础上,总结了大量极有价值的教学经验。

一、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标准

1。实用

夸美纽斯针对时弊,对于学校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提出这样一个原则性要求:它们必须对于实现人们的“实际目的”,亦即实际生活有用。他说:“如果这些知识对于实际目的没有用处,那是再无用不过的。”聪明的人并不一定是饱学多识之士,“而是知道什么是有用处的人”。[45]夸美纽斯指责传统旧学校教学内容空洞,无实用价值;学科体系烦琐,像座“巨人的迷宫”,令人晕头转向,无所适从。儿童在这种学校里与其说是受教育,还不如说是受摧残,根本学不到任何有用的东西。因此,他主张对现行学校的教学内容进行重大改革。

2。广博

在改革旧的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时,当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与多样性发生矛盾时,夸美纽斯毫不犹豫地取前者而舍弃后者,但这绝不意味着他反对学生广博地求取知识。相反,“泛智论”是夸美纽斯课程设置的基本指导思想。前面已述,所谓“泛智论”,有两层含义:人应掌握一切有用的知识,把一切有用的知识教给一切人。这一思想充分反映了时代新精神。他将获得包罗万象的知识作为教育目的的一个重要部分,认为:“人要成为一个理性的动物,他便要能唤出万物的名字,推考世间一切的事物”,学习“一切可以获得真智慧、有德行、能虔信的科目”。[46]

3。精要

夸美纽斯认为人人应当力求博学,同时又指出:

但是,不要以为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具有一切艺术的和科学的、准确而彻底的知识。这种要求不仅对知识本身无益,而且因为人生短促,也没有人能够做到。我们希望每一个人学习的是:关于世界的一切主要的事实的原理、原因和意义。我们尽力确保每一个人在人生的旅途中,即使遇到任何陌生的事物,他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而把它纳入正当用途而不犯严重错误。[47]

他还十分推崇罗马学者辛尼加(LuaeusSeneca)的意见:“执行教导要与撒布种子一样,不要重量,要重质。”他声称:一个人的口袋里与其有120磅[48]铅,当然不如有几块金子来得有用。[49]根据上述要求,夸美纽斯提出:教给学生的东西既要广博,又要精练,应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东西。他说:一个军事家要想迅速战胜敌人,绝不会攻打不重要的据点,白白耗费时间,而首先直接攻打大本营。主要堡垒攻克后,次要据点便会不战自破。“同样,假如我们精通了任何科目的要点以后,次要的细节便很容易知道了。”夸美纽斯的这一思想和后来裴斯泰洛齐的“要素教育”乃至现代的知识结构学说不无相通之处。

(二)改革课程的具体意见

根据实用、广博、精要的原则,夸美纽斯对当时学校教学内容和课程提出了不少改革设想。

1。改革语文教学

当时的学校以语文为学习重点,儿童入学伊始,就得学习同祖国语言毫无联系的陌生的拉丁语。学习时,又须把精力集中在背诵文法上面,结果耗费了一二十年时间,所获甚少,甚至未必能写一篇像样的拉丁语作文。夸美纽斯认为,语言文字是事物的“外壳”,不能离开事物而存在;文字应当和事物一道教授、一道学习,绝不能死记硬背文法。他指出:根据儿童特点和实效,语文教学应以本族语为基础,兼学外语,小学阶段尤其应强调学习民族语及用民族语言教学。针对当时教材的烦琐无用,夸美纽斯提出要删减一切不必要的、不合适的教材。

2。只教真正有用的科目

为此,夸美纽斯规定了各级学校的课程设置。在课程设置中,他主张扩大各级学校的教学内容,加强新兴的自然科学知识的教学。在《母育学校》及《大教学论》中,夸美纽斯为6岁以下儿童的智育提出了一个广泛而详细的教学计划。在《大教学论》中,他拟订的国语学校课程除当时流行的“4R”(读、写、算、宗教)和唱歌外,增加了自然、历史、地理常识。拉丁语学校除了沿用神学和“七艺”,还增设了物理、地理、历史等学科。他认为大学的课程更应该是“周全”的,应研究人类知识的所有学科、所有领域,把有天分的学生培养成具有百科全书式知识的人。夸美纽斯的上述课程改革主张不仅打破了中世纪早期“七艺”的局限性,也打破了宗教改革以来拉丁语学校、文科中学或College[50]等学校课程的局限,反映了当时新兴资产阶级要求发展近代科学文化,促进工商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改革教学内容,夸美纽斯对于教材的改革、编写也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并亲自动手编写了许多教科书,来体现他的有关思想。《语言入门》《物理学》《世界图解》等,就是其中有影响的代表作。这些教科书成为近代学校教科书的先驱者,其编写原则或示范意义给后人以诸多启示。

二、教学原则

在《大教学论》中,“原则”一词出现很多,其中教学原则出现达37条之多。细考夸美纽斯的所谓“原则”,大致有3个层次的基本含义:“自然适应性原则”为最高层次,他称之为“主导原则”,这里的原则相当于原理;第三层次则并不是原则,而是具体规则(如16~18章中所列的众多的“原则”);只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中间层次才是我们今天通常意义上的所谓教学原则。夸美纽斯对教学原则的提法和今人很不一样,如他提出了“便利性”“彻底性”“简明性及迅捷性”原则等。这些原则的提法今天已不多见,但是其中所包含的观点都在现在流行的一些教学原则中有所体现。他在阐述教学原则时,也论证了与之适应的教学方法。

(一)启发诱导原则

夸美纽斯认为,儿童具有发展的极大可能性。他将儿童的心理比作“种子”或者“谷米”,认为“植物或树木实际已经存在种子里面,虽则它的形象实际上看不出来。……所以,我们不必从外面拿什么东西给一个人,只需要把那暗藏在身内的固有的东西揭开和揭露出来”[51]。此外,他反复强调,儿童的发展是由内向外发展的。他提出,人类儿童的教育应当以他的自然素质为起点,除了发展儿童的自然素质以外,教育不能提出任何其他的目的;重要问题是使儿童得到发展的机会与动力,并善于循循诱导。夸美纽斯这里所表述的“内发论”的思想显然受到了亚里士多德的影响,但较之内发论的宗师卢梭则早了一个多世纪。

夸美纽斯严厉批评了旧学校经院式的教学方式。他斥责旧学校只教学生呆读死记,不让学生接触实际,独立思考,是“教我们用别人的眼睛去看,用别人的脑筋去使自己聪明的。因为这种方法并不教我们去发现源泉,去从源泉引出流水”。结果,“如同伊索寓言上的乌鸦一样,只用别的鸟儿的羽毛去装饰它自己”。他提出,人作为理性的动物,应由自己的心智去领导,而不是由别人越俎代庖:“他要亲自探求万事的根源,获得一种真能了解、真能利用所学的事物的习惯。”[52]

为了调动儿童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他坚决反对强迫学生学习,而认为必须启发学生热爱学习的愿望。他说,对于渴望学习的人,学习好比“一个人饿了,急于要吃食物……立刻可以把食物消化,容易把它变成血肉”,因此他要求“求知与求学的欲望应该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在孩子们身上激发起来”。[53]在此问题上,他并未将儿童的主动性与教师的主导作用对立起来,认为正是需要教师采用正确的教学方法,才能充分调动儿童的主动性,使儿童自内向外的发展得以实现。他对教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再强调指出:教学“如果不成功,不能归咎于学生,而要归咎于教师无能”,“假如学生不愿学习,那不是别人的过错,而是教师的错处”。[54]

夸美纽斯还十分重视教育中的兴趣,并认为儿童的兴趣一旦被激发出来,则每一个儿童都有足够的动力去学习。他指出:儿童希望学习,这是与生俱来的遗传性能,符合自然。儿童呱呱坠地后,就有天生的愿望,想“看、听、触摸一切新奇的事物”,他想知道一切,教师必须理解儿童,知道是什么供给儿童动力去学习,并娴熟地使用这些力量。夸美纽斯认为,吸引学生爱好学习的方法很多。如在上新课时,用一种吸引人的方式向学生提起问题,指出那门课是“如何的美善、有用、快意,否则又是如何的需要”,并把那门课的轮廓、目标、界限和结构告诉学生。他说学生如对课程一无所知但又好奇,则会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这些话的意思与孔子所谓“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含意相近。又如,在教学中,教师还可以介绍一些有趣的和实用的知识,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此外,还可采用直观教具、表扬、奖励等多种方式,去激发学生求学的欲望。在采用各种教学方法和措施时,夸美纽斯强调要遵循自然,“因为凡是自然的事就无须强迫。水往山下流是用不着强迫的。……我们用不着劝说一只鸟儿去飞行,樊笼开放之后它就立刻会飞的”[55]。

(二)直观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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