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关于“相同性命题”(homologythesis)的研究只有两个已经完成的版本,它们都详细建立了黑格尔的逻辑与马克思《资本论》中所提出的社会形式之间的相同性(parallel)。除了我自己以外(见本书第5章),只有关根友彦及他在加拿大的追随者们进行这种研究。关根友彦在阐述“纯粹资本主义理论”时所做的是把黑格尔逻辑学的诸范畴覆盖至马克思《资本论》的整整三卷。②我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它没有充分注意到被讨论相同性的物质基础。在我看来,这种物质基础与交换诸关系的抽象性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逻辑仅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一部分,并且由于思想只与自身发生关系,所以确切地说,这部分不存在对其自由运动而言的障碍,它处于其纯粹的要素()中。但这对黑格尔试图“逻辑化”的其他领域而言就当然不是真实的了,那些领域不能忽视差异性、偶然性、有限性和异化。绝对(absolute)在现实世界中(而非在自我沉思中)获得自由,而它仅仅通过克服障碍才能做到这一点。黑格尔说,绝对必须经受否定物的严肃(seri-ousness)、痛苦和劳作。①如果我们将马克思《资本论》置于黑格尔哲学的整体中,那么,明显的第一步就是要问:价值在哪里能够自由地运动于自身要素中?如果存在这样一个领域,那么这个领域就是逻辑的纯粹形式有可能找到它们同形异质(homomorph)的地方。答案当然是流通领域。在诸如价格和商品与货币变形的现象中,价值仅仅与处于各种表现形式中的自身发生关系。马克思《资本论》中的关键转折在于,当我们看到资本总公式包括货币增量范畴时,单单从流通中无法解释其来源。接下来马克思说,我们必须离开处于阳光之下的流通领域而进入隐蔽的生产场所。换句话说,资本必须转移使用价值,因为这一点它需要劳动——劳动甚至在“真正从属”于资本的条件下也仍然是资本的“他者”(见本书第3章)。在我看来,在资本辩证法的叙述中转向生产可类比于黑格尔从思维的完满自由转向精神和现实世界的和解,精神在现实世界中变得丧失自身,即被异化,但却仅仅通过在这个他者中认识自身并摆脱出来而是其所是。
在本书重释马克思《资本论》的地方,我们采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一个相对较新的趋势,该趋势将马克思“价值形式”观念置于批判的中心位置。接下来有必要简要谈谈价值形式理论。在价值形式理论中,交换诸形式的发展——而非被交换所规定的内容——被看作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决定因素。因此,一些理论家直到价值形式本身充分发展之后,才考察劳动价值论。黑格尔对于价值形式理论家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因为黑格尔的范畴逻辑非常适用于形式和形式规定性的理论。而且,黑格尔诸范畴的体系性辩证发展清晰地表达了总体的结构,它展示出总体如何在它内部要素的交换中并通过这种交换支持自身。我认为资本就是这样的总体。
对《资本论》中的价值形式方法来说,最重要的影响是鲁宾(I。I。Rubin)关于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精辟解读——即《马克思价值理论论文集》(EssaysonMarxsTheoryofValue)——被重新发现。①鲁宾强调,所有物质经济过程和技术经济过程都是在一定的、历史的和特殊的社会形式下完成的。诸事物例如商品被赋予生产关系媒介的社会角色,这就是一个范畴比如价值必须被理解的方式。价值形式是资本主义商品关系特有的社会形式。他表明,形式规定性范畴经常被马克思用来指称诸事物获得一定社会功能的方式。马克思提出了与日益复杂的生产关系相应的日益复杂的形式规定性。
和当下最接近的是一个在当前价值形式理论中有巨大影响力的人,即汉斯乔治·贝克豪斯②(遗憾的是,他的大部分著作不是英文的)。关于贝克豪斯,一件有趣的事情是,他是从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中出来的学者。所以对他而言,相比对价值形式客观不合理性的体系性解构,马克思与经验研究的关联居于次要地位。在他那里,价值理论不是有关衍生价格的——那是浪费时间,而是批判这种价值形式之作为异化与拜物教的颠倒而疯狂的机制。这本书大部分内容都发展了这一洞见。
截至目前,有关流行的价值形式理论中引人注目的是被归于货币的巨大重要性。这一点在鲁特和威廉姆斯的著作中特别明显。货币对他们来说是最卓越的价值形式。由于他们将货币视作强加于经济的物质性层面上的“纯粹先验形式”(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所以他们认为货币不需要物质承担者,电子符号将满足这一需要,他们还认为货币是唯一的价值尺度——尽管他们继续把劳动看作价值的来源。
无论是新斯拉法经济学理论(neo-Sraffiantheory),还是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理论,都没能抓住如下事实,即资本主义社会关系首先是作为货币关系出现的。它本质上是货币体系,因此,这种形式对资本的任何充分理论都是重要的。
现在谈一下我自己的工作。我所视作价值形式理论之结果的一件事情是,如果价值形式理论首先建立在对交换形式的分析基础上,那么对其内容的讨论就并不十分急迫。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前三页中从交换价值的现象迅速深入到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中。人们抱怨得很正确:他们在那里并没有发现任何证据。所以,我在本书几处地方指出,我们必须首先研究价值形式的发展,并且当形式本身的辩证法要求我们这样做时,才可以谈论劳动的内容(例如本书第5章)。
最后,让我们预先(pre-empt)谈一下对价值形式理论或多或少可能有偏差的评论。
首先,有这样一种看法:如果价值在交换中构成并由货币来衡量的话,那么,它就不能与价格区别开来。这是个常见的评论。这类评论未能把握到价值是劳动和价格的媒介,所以当他们发现价值形式理论将价值与劳动分离时,他们当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价值应该与价格相等同。
其次,对抽象劳动也会提出相似的抱怨。如果抽象劳动被归于一种交换抽象,那么它如何会是一个生产范畴?
最后,既然这个理论对形式给予最大程度的关注,那么它就是一个定性分析。所以这个抱怨就是,它不能处理与“价值量的确定”有关的问题。
我们对这些批评的回应如下。
当谈及价值被归于交换时,有必要区分如下两种含义。这是鲁宾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他指出,在某些地方马克思似乎已经假定价值与抽象劳动对交换来说是给定的,而在其他地方它们又以交换为前提。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他说道:“我们必须区分交换作为再生产过程的社会形式和交换作为这一过程的特定方面,即与直接生产的方面轮流交替的那个特定方面。”所以鲁宾强调的是,如果生产是为交换的生产,那么交换“影响了生产过程本身”①。这就是为什么价值和抽象劳动是从以交换为导向的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但是,如果交换被狭义地理解为生产的对立面,那么价值与抽象劳动就先于交换而被假定。这在该层面上是非常明显的。如果价值与劳动在交换中是相称的,那么任何一个为交换而组织生产的人都不得不“提前使两者相称”②(从鲁特那里借用的术语),即指定一个有待检验的“理想价值”以反对交换和竞争中的现实。当然,生产者可能没有意识到社会必要劳动时间(soecessarylabourtime)已经变化,但是从长远看交换被认为可以调节自主生产单位,以便相应地限制它们。
在本书第3章中,我为一个新的抽象劳动概念辩护,这个新概念为一种看法——即为交换的生产由交换形式地决定了——提供了更明确的意义。我认为,如果生产是以价值和剩余价值为导向的话,那么生产的物质性特征及各种具体劳动都会被这一目标目的论式地包含于自身中。因此,资本被视作抽象总体,而不是在某个既定时刻碰巧展现自身的使用价值混合体,并且劳动就其被资本无差别地剥削而言也被视作抽象。所以,抽象劳动形成于资本关系和商品交换中。
下一个指责是,仅仅因为这个理论强调价值只有在货币形式下才是真实的,因此价值与经验的既定价格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别,这是根本说不通的。鲁宾和其他理论家都坚持认为,不管是从一般的意义上就生产的社会形式的重要性来说,还是在特殊的意义上对资本主义经济中紧密相连的不同社会形式的审慎解释来说,都有必要区分这两者并以确定形式将它们展现出来。在这种方法中,将价值范畴赋予这些最基础的社会形式即资本关系,而允许资本之间及其与地产之间的关系在最终体现为价格的诸关系链中一一登场,这在原则上是没有困难的。价格是多因素决定(over-letermined)的现象。那应该是毫无疑问的。
既然形式是定性概念,那么它是否将会封闭使量及量的诸趋势发生变化的“定量”的问题?必须承认,价值形式理论家迈克·埃尔德雷德(M。Eldred)、汉隆(M。Hanlon)、克雷伯(L。Kleiber)、罗斯(M。Roth)所组成的“康斯坦茨—悉尼”学派(Konstanz-Sydneygroup)确实达到了对“经济科学”的充分怀疑——如果经济科学被假定为定量的。或者相反,对于他们来说,量的概念总是在货币问题上被决定的。因而劳动价值论作为价格决定的(因果)理论应被抛弃。
所以,对如下的论断——任何“定量”的相互关系都是可能的——是存在怀疑的。但是,虽然形式把自身强加到内容之上,但是它们反过来不得不在定量维度上反映出内容的变化。这一点是可以得到论证的。鲁宾的论证是这样的:“抽象劳动形式中劳动消耗的社会平等性通过交换过程而得以确立。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确定一系列定量的性质,这些性质会通过依据劳动的物质技术方面及生理学方面而将劳动凸显出来,并且因果式地影响到交换活动之前和独立于交换活动的抽象劳动之量的规定性。”①
总结一下这个导论:本书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两种相互支持的倾向结合在一起,这两种倾向分别是体系辩证法和价值形式理论。以下各章对各种话题的讨论将旨在具体地论证本章所描述的一般方法。
本书中很多章节均源自我之前发表的论文,但在汇编本书时,这些论文都被完全地重写和扩展了,因此这些章节虽可被独立地研究,但还是由根据如上所讨论的范式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这个共同关注点联系起来的。接下来的七章就以这一范式为基础探讨马克思《资本论》的不同方面。在任何情况下,观点虽然始于马克思自己的论述,但还是向着形成原创的方法论构架发展,以期被重新定位。再接下来的三章独立性比较强。因为本书的一个主题是马克思借用了黑格尔,所以要用一章探讨黑格尔自己如何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关键问题。本书的一个核心概念即社会形式用于研究苏联,旨在提供对苏联的经济结构和解体原因的新解释。本书的最后一章多少与其他章节不同,因为它是历史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而不是体系辩证法——的运用,但是我认为这是没害处的,这两种马克思主义变体都拥有它们的力量并且应该有机结合起来。